如果是自動履行判決,只能是雙方自己約定。
B. 事故私了後起爭議法院判決書能當保險公司理賠的證明
可以,法院有判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是必須進行賠償的,如果保險公司拒賠,可以繼續起訴。
一般生效法律文書的履行方式有兩種:一是自動履行,二是強制履行。如果對方自動履行判決,這兩種方式都有可能.如果對方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在法定期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常法院按照交通事故,占責方交通強制保險的賠償上限—11萬(傷殘、死亡)走,超出部分按責任比列計算,這個錢實際是可以直接判給被告,保險公司的。同樣,醫療費也是,只要在交通強制保險限額內的,只要對方占責就在限額內賠付,超出部分,按責任比例計算。
C. 保險公司理賠時刁難,怎麼辦
朋友因視力不斷下降而求醫,最終被核磁共振檢查出患有腦膜瘤,於是入住國內知名的一家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發現是因為腦膜瘤壓迫視神經,導致視神經萎縮而出現視力下降。出院後朋友才知道公司為所有員工投保了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朋友的情況符合其中的良性腦腫瘤,出院後即把相關的住院資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良性腦腫瘤,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於是朋友咨詢主治醫生。醫生具體答復如下: (1) 顱內壓增高會導致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但因人而異,有人可能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現所有的症狀。 (2) 視乳頭水腫是顱內壓增高的早期症狀。視乳頭水腫早期並不影響視力,視野檢查可見生理盲點擴大。當視乳頭水腫持續數周或數月之後,視盤逐漸變得蒼白,視力開始減退,視野呈向心性縮小,這是視神經萎縮的表現。也就是說,朋友的症狀已過了視神經水腫的階段,到了比水腫還嚴重的萎縮階段。如不切除腫瘤,不僅影響視力,還會危及生命。 (3) 朋友是存在顱內壓升高的現象,且已導致視神經萎縮。但醫生沒有在住院資料中像保險定義那樣的表達方式全部寫出,而是註明了視神經萎縮。醫生做住院記錄,僅是根據他臨床的需要而記錄,並取其摘要記錄在出院小結上。這就產生了病人有症狀A、B、C、D、E五種,保險條款上也要求滿足A、B、C、D、E才能賠付,但醫生記錄只記錄了B、C、D、E,他認為A不需要記錄,或記錄A+這個更嚴重的症狀就足以說明問題。 (4) 醫生的記錄是醫院存檔的,醫生認為他的記錄是客觀存在的,符合他的醫學要求的。他根本不理會保險條款上是如何約定的,不會按照保險定義去編寫他的記錄,這才是他客觀行醫的准則。更不會因為為迎合保險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檔的資料。而且,醫生修改存檔的資料,意味著他自己承認原先的資料有錯誤,他要向醫院承認錯誤的,且接受處罰的。醫生當然不幹。 因為朋友的顱內壓升高,導致視神經水腫繼而萎縮並危及生命是客觀存在,醫生還是很通情達理的在朋友的病歷上補充說明了這一事實,並簽字確認。應該說,加上這份補充說明的病歷,朋友的情況滿足了保險定義的賠付標准。 朋友把這份病歷交給保險公司後,得到的答復還是不行。保險公司又說: (1) 保險公司只認當初去醫院復核時看到的資料,這本病歷沒有在醫院存檔,對後補的材料不予採納。 (2) 朋友說,你們再不相信,可以找當事醫生核實。保險公司講我們只認醫院存檔的資料,不會去找醫生的。 保險公司反復就是一句話,他們只認當初在醫院復核的資料,當初的資料不滿足賠付條件,按照他們的內部流程就拒賠。真讓人徹底崩潰! 整個過程中,朋友和醫生沒有因為要索賠而刻意准備資料,而且最終提交的所有資料也滿足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保險公司不顧客觀事實,也不提供解決方案,就是抓住醫院存檔的原始記錄而一味地拒絕賠付。投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危難時有一保障,保險公司的最初承諾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臨頭,保險公司卻千方百計的雞眼裡挑骨頭,刻意刁難。 目前溝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悶之中。幾個朋友聽說原委後,從保險公司的前後言行上判斷,一致認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賴帳。特在此尋求懂行的朋友指點迷津: 1) 就保險公司的內部流程而言,後補的病歷能不能作為證明;
D. 法院判保險公司賠償我,我收到錢後用去法院說錢已經收到了嗎
你說的這個情況一般來說法院判決書下達後是有期限的,都會按期限賠償的,要不然法院會強制執行的,保險公司也會拿著賠償協議書到法院結案的,個人是不用再去回復的。
E. 法院判決和保險公司賠償有何區別
法院判決和保險公司賠償的主要區別在於:
法院判決是一種司法行不,法院的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生效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而保險公司的理賠屬於一種商業行為,具體如何賠償或賠償多少,可以由雙方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來通過協商確定,屬於民法中的意思自治行為。
F. 法院判決了保險公司怎樣理賠
有法院判決書,保險公司就按照判決書內容條款來理賠。
G. 請問交通事故的賠償案子法院判決金額和保險公司最終理賠的數額會有差距么
法院判決的金額為傷者實際得到的最終賠償款,其包含了保險公司應當賠償給傷者的金額+肇事方個人承擔的賠償金額。
例如:
判決如下:
一、判令被告X保險公司賠償原告人身損害、財產損失XX元;
二、判令被告X賠償原告人身損害、財產損失XX元;
三、駁回原告其他的訴訟請求。
H. 法院判決和保險公司理賠
浙江全省范圍內只有一個標准,誤工費的計算確實應以本人的實際誤工導致的損失計算,計算至定殘之日。建議咨詢當地律師。
I.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後關於保險公司理賠問題
交通事故法院判決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的,該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只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書中判決的內容申請執行就可以了,保險公司的抗辯理由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可以要求法院執行庭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