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保險人不是本人簽字,保險事故發生之後才去做被保險人簽字變更,是否有利於理賠
1、「業務員說誰簽都行」,證明在保險公司代理人銷售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對保險公司是不利的
2、請注意投保時,被保人身體健康,未隱瞞相關病史(如有,對投保人被保人不利)
3、新法解釋,確實有超過兩年期不可抗辯的說法,實際判決中也有正反兩方面的案例,注意與法官的溝通。
就您的問題,通俗的(非法律專業術語、建議咨詢律師關於民法、保險法方面):
1、既然認可這份保險,又過了兩年期,理由相對充足,可以推定為真實意思表示
2、現在已經進入理賠糾紛處理階段,關於手續,個人感覺意義不大?(強調保單有效即可)
3、合同生效時間應以保單上承保日期為准,否則對本次理賠沒有意義(堅持保單有效)。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② 保險單合同不是本人簽名有什麼後果
對於客戶,代簽名的風險非常嚴重,客戶利益會因此而受到嚴重損害。
一方面,代簽名可能以保險公司拒賠為代價。保險公司一般將代簽名保單視為無效保單,會做出拒賠或退保的處理;另一方面,代簽名現象隱含著巨大的道德風險。比如,迫害被保險人騙取保險金的現象。親筆簽名有利於抵禦這種道德風險的存在,保證客戶的人身安全。
我國《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否則合同無效。」投保是件嚴肅的、具有法律效用的事情,必須按法規辦事,來不得半點馬虎。當我們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通常的一些老觀念必須改變,切莫以為是熟人、親屬便可隨意對付,認為是小事,就可隨心,不當回事。
③ 保險單合同不是本人簽名有什麼後果
投保單非投保人真實簽名,給保險人帶來的法律後果更多的是承擔義務。
投保人主張因為非本人簽名,有權要求主張保險合同無效或者撤銷合同,保險人就得退還全額保費的責任承擔;而一旦真的發生保險事故,投保人可能出於自己的權益考慮,追認代簽名的效力,則使得保險人喪失了要求該保險合同無效的權利,必須履行承擔保險責任。
因此,從利益角度考慮,保險人應當更加重視業務人員代簽名等各種違規行為對保險人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不利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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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保險單合同不是自己簽名,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你不說 給你辦保險的保險人不說。保險公司電話回訪時就說是你自己簽的就沒有問題
⑤ 保險單上的被保險人的簽字不是本人簽的,有什麼影響么
如果都是成奶奶人的話,投保人簽字,被保險人簽字都是必須本人簽字,不然將來如果有理賠的話,保險公司會以不是本人簽字為由拒絕理賠的。
⑥ 入車險時保單不是本人簽字,想請問保險公司還能賠付嗎
這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主要是保險社保的車輛,你只要拿車輛的行駛證就可以了。
⑦ 保險合同不是本人簽字還有效嗎
不是本人簽字一般認為是無效的,會追究業務人員責任。
所有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為本人簽名(未成年人除外)
⑧ 保險合同不是投保人本人簽字的,合同有效嗎
保險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而,保險合同若要有效訂立,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締約能力,並在保險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意思表示真實。
合同無效
保險合同的無效是指當事人所締結的保險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而不產生法律的約束力。無效保險合同的特點是:1、違法性,即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2、自始無效性,即因其違法而自行為開始起便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3、無效性無需考慮當事人是否主張,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主動審查,確認合同無效。
⑨ 人壽險保單非本人簽字可以索賠嗎
一般來說,人壽險保單非本人簽字那這份保險本身就不合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發生問題也是無法理賠的。當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是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則是可以索賠的。對消費者而言,代簽名的風險非常嚴重,客戶利益會因此而受到嚴重損害。一方面,代簽名可能以保險公司拒賠為代價。保險公司一般將代簽名保單視為無效保單,會做出拒賠或退保的處理;另一方面,代簽名現象隱含著巨大的道德風險。比如,迫害被保險人騙取保險金的現象。親筆簽名有利於抵禦這種道德風險的存在,保證客戶的人身安全。我國《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否則合同無效。」投保是件嚴肅的、具有法律效用的事情,必須按法規辦事,來不得半點馬虎。當我們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切莫以為是熟人、親屬便可隨意對付,認為是小事,就可隨心,不當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