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保6年後,發現有先天性心臟病,保險公司說不予理賠,能全額退保嗎
恩,你不用退保,保險條款里有一個不可抗辯條款,就是即便是騙保,保險合同成立兩年後沒被發現,保險公司就必須承擔風險。你仔細看下合同,如果真的發生風險,保險公司不賠的話,可以去告他。
2. 旅行期間心臟病突發死亡可否向保險公司索賠
您好!
這個不能僅憑保險公司的認定,還要看心臟病突發是什麼引起的,這在保險上叫近因原則,但不是最近的或者其它,而是指引發保險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如果這個近因屬於保險責任,則保險公司需要賠償。如果這個近因不屬於保險責任,則不需要賠償。
舉個例子,某人好好地呆著,突然心臟病突發死亡,不算保險意義上的意外死亡,不屬於意外保險的保險責任,不需要賠償。但如果某人因為交通事故引發心臟病,搶救無效死亡,則屬於保險責任,需要賠償。
總結兩個注意事項:
一、看被保險人目前的狀況是否達到了保險公司保險責任的范圍,如殘疾,身故等。
二、看被保險人引發保險事故的原因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的范圍,此之謂近因原則。
3. 我買人壽的疾病保險,現在得了心臟病,他們不賠付,如何退保如何起訴
如果是帶病投保的保險公司是一定不會賠付的 一旦你起訴對方可能控訴你騙保
你最好仔細閱讀下產品說明書里的疾病細則 看看是否在承保范圍
例如:如果買的是大病險 但上面說心臟病引起冠狀動脈搭橋術才可以賠付 那麼就是診斷出來沒有進行這樣的手術的話 也是不再理賠范圍的
所以還是要仔細看看你買的具體保險產品尤其是他的相關細節
4. 我媽04年買的保險,前不久查出有先天性心臟病,保險公司不理賠,合法嗎
引言:作為兒女應該對父母的未來有一個更好的保障,所以就應該在父母老的時候給父母購買保險。但是可能在父母年輕的時候就已經給自己購買保險了,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弄清楚。因為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己的父母能夠如果出現了任何的問題,都會有保險來進行支付在生活中也亦是如此。那麼04年買的保險,前不久查出有先天性心臟病,保險公司不理賠合法嗎?在這里小編認為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因為保險它本身就是一種終身性,而且如果自己購買的是終身保險。那麼這個保險就是有效益的,而且先天性心臟病也是屬於在裡面管轄的范圍內的。
咨詢律師
如果自己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就應該咨詢律師,詢問相關的內容是否是和保險法上面敘述的一樣。如果該保險公司傷害了自己的權益就及時的需要維護,而且像那些不可抗辯的原則也都需要咨詢律師,一一為自己解答。
5. 交通事故導致心臟病突發保險公司給理賠嗎
你這個案子保險公司是不該也不會賠償的,只會賠意外的直接損失,賠償很定不滿足,可起訴至法院,一般法院會調解,這樣拿到的理賠款要多很多。。
6. 投保人因突發心臟病死亡保險公司能不能在保險范圍內給付
據我所知,意外身故包括: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被保險人事先不能預見,客觀上不能採取措施避免的;
2,外來的,指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發的,指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如慢性勞損、骨質增生等漸進型損害則不屬於突發范疇;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於意外事故。
您所描述的,投保人因突發心臟病死亡,不屬於意外身故,要賠償,有點難度。您也可以咨詢投保公司。
找幫辦希望能幫助到您。
您也可以在找幫辦法律事務頻道下,有關於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及辦理流程等。
7. 心臟猝死是否屬於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范圍
不屬於~~~心臟猝死是因為原先有心臟病
屬於疾病范疇~~~~買意外險是不給以賠付的
意外的定義:意外是指突然發生的、事先沒有預見到的、外來的、違背被當事人主觀意願的事件。心臟病並不是外來的~~~
即使買了主險很可能沒做到如實告知~~處理理賠時非常麻煩的(除非之前的手續都辦的比較完整)
8. 先天性心臟病保險陪不賠
您可以看下自己的保險合同,根據保險合同,先天性疾病、遺傳性疾病均屬於免責范圍。
眾所周知,保險是對未確定的風險所提供的保障,而先天性疾病屬於投保前已確定的風險,所以就不可能列入健康險保障范圍了。另外健康險在設計險種釐定費率時,也是將先天性疾病等投保前已確定的風險排除在外的,因此將先天性疾病列入免責條款也就不奇怪了。
再比如說懷孕、分娩(含難產)、流產等也是屬於免責范圍。醫療險對被保人懷孕、流產或分娩期間造成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支出,都列入了保險免責條款中。另外酒後駕駛、無證駕駛以及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常見的保險免責條款,投保人需加大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