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公司需要先墊付傷者的醫療費嗎
保險公司會墊付一部分的醫葯費用,但是通常保險公司不會全額墊付,一般都是出了事情之後首先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派人處理這個事情。把傷者送到醫院墊付首批醫葯費用。後續的錢保險公司會不會繼續墊,那就看保險公司的意思了。
保險公司會先行墊付這一部分的費用,是因為保險公司知道多少是得承擔責任的,出了這個事情那這個錢自然得掏。因為保險公司賺的是這個錢啊,你買的這個車險,你一年交了幾千塊錢的不出事情,保險公司就把這錢賺了,出了事情保險公司自然就得掏錢,只不過他可能只會墊付第1批的這個費用,後續的錢人家不會墊了,因為責任劃分還沒出來呢,到底誰承擔的責任更多承擔責任的比例劃分,直接決定了保險公司最終掏多少錢。
如果你本身是當事人出險了,你跟另外一輛車相撞了,現在責任劃分也不清晰,你自己也搞不懂這個流程,車子什麼的什麼時候能拿出來你又不清楚,最好的選擇第一時間聯系保險公司,他們會幫你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你自己去處理,錢你自己墊的,到時候錢拿不回來很麻煩,保險公司墊的這個錢保險公司有把握拿回來,因為人家專門看這個的專門處理這方面的事情,保險公司有一個理賠部門,也有自己的法務部門,無論你是想理賠還是想打官司,人家奉陪到底,但你個人去處理就有很多的_嗦事。
出了事情之後,第一時間聯系保險公司,聯系交通管理部門報警不要跑路,記住千萬不要跑路,你跑路了之後那你就是全責。無論你是原來承擔一半的責任,還是說原來你幾乎沒有什麼的責任,但你跑路了,你算是肇事逃逸,這事兒就麻煩了,本來交通肇事就算你是全責,只要你不跑,一般情況下你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賠點錢的問題,更何況你還有保險公司呢,他們有專門的法務團隊幫你解決的問題。
㈡ 出了交通事故,要自己先墊錢,保險再給你錢嗎自己墊不起怎麼辦
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就算是駕駛技術再好的老司機,在馬路上開車也難免會有發生事故的時候。現在我國汽車保有量這么高平時,在城市裡開車,小摩擦和小意外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後,自己先墊醫葯費還是等保險理賠?弄錯虧大了。交通事故後,自己先墊醫葯費還是等保險理賠?弄錯虧大了。
現在各位車主的保險意識越來越強,除了購買強制要求的交強險以外,很多車主都會買第三方商業險。保險就是我們的最後一道保護傘,就算出現了意外,多一重保險也能多一重保障。可是在出險的時候,很多車主都發現保險公司的理賠不是立刻到賬的,會有延遲。
平時開車上路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小心把對方撞傷了,醫葯費該怎麼付呢?是車主先墊錢,還是等保險公司的錢到賬呢?有一位車主劉女士最近就遇到了難題。她的車子購買了100萬額度的保險。前段時間開車上路的時候,不小心把一位騎電動車的人給撞了。對方受傷不嚴重,但去醫院檢查就要花不少錢。
劉女士聯系了保險公司,但對方卻說錢還沒有到賬,讓她再等等。受傷的人卻一直催著劉女士付醫葯費,劉女士想了想,就先墊付了5000元醫葯費。可是交警最後的判決卻是電動車闖紅燈負全責,劉女士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現在劉女士吃了啞巴虧,不但虧5000塊錢,還要自己修車。
提醒大家,如果開車發生了交通意外,最好不要自己墊醫葯費,只要購買了保險,一切都可以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發生意外之後,如果對方受傷要先打120,然後再給交警打電話,最後再聯系保險公司做定損和理賠,弄錯一步就虧大了。
㈢ 發生交通事故一開始 醫院里的醫葯費誰出 是傷者自己先墊付 還是問保險公司拿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一起交通事故中,涉及人傷理賠的責任人到底有哪些:
1、駕駛人
很簡單,就是問題中所謂的「肇事者」,不過有時候這並不是一個人,如果這是一起牽涉多人多車相對復雜的案件的話。
2、車主
車主很多時候與駕駛員不是同一人,比如是另一個自然人又或者法人以及團體、機構等。
3、保險公司
治療過程中的醫葯費,那麼首先民事賠償交強險部分是不分責任的強制賠償,所以不管雙方責任多少,交強險10000元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是必須支付的,所以這部分費用保險公司應該不會拖延。至於其他不夠的醫療費用,是應該由傷者自行解決並待保險理賠流程走完後由保險承擔。
㈣ 工傷出了保險公司賠償金,自己墊付的醫葯費應該公司給,還是自己給
一般應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一般應有用人單位墊付,對此,各省市也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資金周轉困難,工傷職工有能力的,也可以墊付。
㈤ 現在的保險公司都不願意墊付,叫自己墊付面對每天這么大的醫療費用我也墊不起了
您好!這要分三種情況。請問您購買的車輛保險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或者是買的全險呢。一是交強險,在對方住院期間,可以申請墊付一萬元醫葯費的,這個是保險公司直接打到這個醫院的賬號,然後要自己去醫院財務填表然後去收費處入賬。二是第三商業險,在起初搶救時,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墊付搶救費用,待傷員轉入普通病房後,後續費用是自己先出,待傷者出院後再報銷。三是買的全險,那就不用說了,保險公司直接跟醫院鏈接,你不用出一分錢,醫院要多少錢是可以直接跟保險公司劃賬的。
如果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已經墊付了以上涉及到的醫葯費,因為保險公司已經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所以後續需要自己墊付了,保險公司後期再進行報銷,如果墊付不了的話,您可以先找親戚朋友借錢,主動打借條應該能借到;或者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受害方自行墊付醫葯費,因為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必須墊付醫葯費。
一、關於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序,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如果是簡易程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
2、如果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一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二、醫療費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三、誤工費的計算公式: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對於收入超過法定納稅數額的,需要出具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㈥ 理賠是不是要自己先付錢,再去保險公司報
現在大部分情況都是支持保險公司去墊付醫葯費,然後在根據保單合同條款來報銷。不過,有的車輛事故,比較緊急的情況下,可以自己先墊付
㈦ 保險墊付醫葯費流程是什麼呢
保險公司墊付的醫療費流程是怎樣
到醫療機構開具病情介紹 ,再將病情介紹送至交警隊。由交警隊開具墊付通知書 ,將墊付通知書遞交給保險公司即可 ,精神損害撫慰金 ,由保險公司交強險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內墊付醫療費用。
交通事故醫療費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 ,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
1、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查明 ,公安管理部門在地區一級報刊上刊登尋人啟事 ,登報10日後仍無人認領的 ,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 ,其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2、如無人預付費用 ,醫療單位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交通事故的傷者 ,並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另外 ,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屍條件的醫療單位 ,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屍體 ,也應當接受代存。公安機關應該協助上述單位代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屍體存放費用。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屍體 ,經檢驗、鑒定後 ,認為無保留必要的 ,應當向死者親屬送交《屍體處理通知書》。死者親屬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 ,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屍體 ,費用由另一方當事人預付。
4、交通事故發生後 ,尚未確定責任人之前 ,因交通事故傷者急需治療的 ,其費用由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預付 ,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 ,結案時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當事人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 ,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押交通事故車輛 ,作為治療費用的抵押。
5、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車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 ,由當地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療費、喪葬費。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