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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保險電話確認有法律依據

發布時間:2021-12-14 03:47:50

㈠ 事後收集的保險代理人的電話錄音在退保時有法律效應嗎

如果可以證明保險代理人在銷售時存在著誤導的行為,那麼其實可以直接去找保險公司的,一般都會給你辦理退全額保費的

㈡ 不簽合同,單憑電話銷售保險錄音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

電話錄音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中的證據之一,屬於視聽證據,具有法律效力。

《民訴法》規定的證據范圍: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購買保險前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客服,其錄音是否可以被作為法律依據

購買保險前打電話保險客服的錄音可以作為購買保險前咨詢的傍證,不能作為依據,因為僅是雙方口頭交流,要購買保險時簽訂的保險合同,合同上雙方簽字,蓋公章,這個合同才是憑證,有法律效率的,並受法律保護的。

㈣ 購買保險,電話咨詢客服錄音有法律效力嗎

以合同為准,電話目前還不完全適用

㈤ 接到075595511的電話被錄音的口頭買賣保險協議並透露了我真實的個人信息有法律效力嗎,需要履行協議嗎

首先0755是區號應該95511是不帶區號。其次既然是假,你知道就可以。不存在實際騙局。如果對方再聯系你就請他留詳細地址。今後備用。請放心!

㈥ 投保時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客服人員的介紹,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

通話中的介紹你如果能夠還原,即有你錄音證明,應該是可以的,但有合同的, 以合同約定為主。

㈦ 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有什麼意義具有法律效應嗎

投資者在購買某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之後,保險公司會有專門的回訪人員打電話,關於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有什麼意義?具有法律效應嗎?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對買了保險產品的客戶進行電話回訪,這是監管部門的規定,也是保險公司的一項客戶服務工作。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項工作是必須完成的。其次,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之後,可以深入了解自己所投保的產品,而且電話回訪專員也會進行風險提示,並且告知投資者該產品的風險,所以說回訪電話還是有必要接的。最後,在電話回訪中可以檢測自己的保險業務員有沒有誤導消費,投資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事先閱讀相關保險條款,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是一項保障服務工作。

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對買了保險產品的客戶進行電話回訪,這是監管部門的規定,也是保險公司的一項客戶服務工作。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項工作是必須完成的。

關於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有什麼意義?具有法律效應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㈧ 廣發銀行電話賣保險,未簽合同先扣費,這樣符合法律規定的嗎

在沒有簽字的情況下,保險合同是不應當生效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不應當在未獲得用戶批準的情況下私自扣款,銀行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退還金額,如果銀行拒絕退換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這家銀行。

保險公司應會派人將合同寄到住址,到時再簽名確認。一般而言,長期交費的保險,客戶在簽收合同之後,在十天之內若想退保,保險公司是會全額退還客戶所交保費。

(8)賣保險電話確認有法律依據擴展閱讀:

案例:

8月10號,周海收到了一份從大慶市中意人壽分公司寄來的快遞郵件,里邊是中意人壽的保險合同。正當周海仔細研究這合同時,意外的情況發生了。

周海告訴記者,「合同到的第二天,他們工作人員給我來了個電話,說這保險合同簽沒簽,我說這合同我沒有簽。沒想到昨天下午四點多鍾,我這個手機就收到一條簡訊,直接就扣款1008元。」

正當周海對這筆莫名其妙的扣款疑惑時,8月12號上午,他收到了中意人壽發來的一條簡訊。簡訊上寫明:保險已於8月4號正式生效,首批保險費也已經扣費成功。「感覺很氣憤啊,因為沒經過我同意,你把保險給我交了,還有沒經過我同意,就隨便花劃我的銀行卡。」

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了廣發銀行哈爾濱市長江路支行了解情況。當記者問到,「是中意人壽從廣發銀行客戶的信用卡里劃的嗎?」該行的工作人員解釋稱,「不是,是廣發銀行劃完以後,入到中意人壽。」記者又問,「合同沒生效的情況下,可不可以把客戶的錢先支走?」

工作人員表示,「肯定是在電話中,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交流的。」

記者又問,「即使是電話中同意了,合同還沒生效,電話中同意了就可以把錢支走?」工作人員回答,「當然了,對啊。」記者問到,「那要這合同還有什麼用呢?」工作人員稱,「那我不知道,你現在唯一的途徑是你可以走退保。」

黑龍江龍廣律師事務所律師鄭雲鵬告訴記者,「在他沒有簽字的情況下,這個保險合同是不應當生效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也不應當在他沒有做出刷卡或是進行給付確認的情況下,直接從他的賬戶里扣錢。如果銀行不返還給他相應的財產的話,可以起訴到銀行。」

㈨ 法律規定購買保險10日內回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既然是合同,而且已經是本人同意後親筆簽字的,合同依法成立,如果一年後個人因素想退保,屬於單方違約,故自己承擔損失,況且保險公司現在都是進行10日內電話回訪的,故不應構成銷售誤導。

㈩ 太平洋保險公司回訪電話錄音為什麼不允許本人聽,有法律依據嗎

法律依據可能沒有,但是回訪是對投保人進行確認工作,會詢問保單是否有收到,簽字是否是本人簽字的,保險責任、免責條款、退保會有損失之類的是否都了解,電話都有錄音,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找到依據,那當然要投保人本人接聽,確認本人是知道情況的,如果隨便什麼人聽了你的電話瞎說一通,其實你都不了解情況的,那以後有問題你不就說不清了嘛,另外有些人買保險不想要家人知道,那讓家人聽到聽回訪電話不都穿幫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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