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會,但每個保險公司都有自己的案件結案復核和案件稽核崗,復核的周期一般兩三個月內可抽查完成,而稽核就比較恐怖了,事故過了好幾年如果稽核發現有問題也會重新調查的,所以,如果你這個單方事故如果本身存在問題但已經處理完了,後期仍然會有翻案調查的風險。如果碰巧整案金額在5K以上,你就觸犯法律了,保險公司會報經偵處理的,所以,呵呵,自己把握吧,好自為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保險公司理賠都調查什麼是怎麼調查的
調查事故現場,根據事故現場調查是否是保險公司承保車輛,行駛證、駕駛證是否合格有效,再通過現場情況判斷事故是否真實,事故造成了多少損失,大致的事故責任是如何的。
如果有人員傷亡,保險公司回去醫院收集相關情況,根據「放射報告單」及「疾病診斷證明」了解傷者傷情,去往病房探望,病情是否嚴重,了解醫院的救治方案、需要治療多久及治療費用。 就這些,不過要索賠這些都是保險公司該做的,不用操心只需要稍作配合即可。
理賠調查的實質是對案件進行核查,本質上是收集、整理、與保險事故相關的材料,目的是核實事故的真實性,保護誠實客戶的利益。而出險後申請理賠,則會根據申請理賠金額的大小、理賠申請的時間,出險騙保的可能性等因素來決定是否需要嚴格審核投保前保險人的健康狀況。
(2)保險公司還有理賠調查擴展閱讀:
保險理賠程序:
1、立案查勘。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後,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了解損失情況及原保險理賠稽核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㈢ 保險公司理賠完以後還會調查有詐保行為嗎
會調查的,這是必經程序。但是這些調查一般是在理賠前來查,已經賠償完畢的話就很少回頭查了,除非案子確實存在很大嫌疑。
㈣ 保險公司賠償以後還會調查嗎
即使賠了,如果發現重大問題還是會調查的
理賠時效
1,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2 年。
2,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㈤ 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調查保險公司是怎樣進行理賠調查的都會調查哪些內容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理賠調查主要是查明人身死亡、傷殘、疾病、財產損失、醫療等有關的事實,一方面需要審查當事人提供的保險事件發生的證據,另一方面需要搜集認定保險責任或責任免除的證據,為確定是否應給付保險金、給付多少保險金。以及保險金的給付對象提供證據。像列舉的以下情況,現實生活中保險公司很大可能進行理賠調查:
1、短期出險
保單生效後,很快發生理賠,比如健康險中等待期剛過或者短期意外險生效日起7天內或長期壽險1-2年內就來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處理賠案時可能就需要通過調查來排除帶病投保或者投保前出險的可能性。
2、同一時期集中投保
以往從未買過保險的人,但在短期內大量集中投保高額人身意外險或重疾險,事有反常必有因,類似投保行為的動機多不單純,惡意投保的傾向較大,保險公司大多會排查此人購買保險的行為和動機。
3、理賠材料缺少或有問題
索賠時需要提供必要的理賠材料,比如病歷、發票、檢查報告單等,若申請理賠材料不足,或提供的材料存在塗改、偽造等嫌疑,保險公司可能會排查就診醫療的醫療記錄進行核實。
一般來說,在理賠時,對於保險公司從醫生、醫院、診所、保險公司或相關組織單位, 就有關保險事宜,查詢有關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資料或索取其它有關證明文件是經過投保人授權的。
通常保險公司獲取投保人的就診記錄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調查社保就診記錄
社保卡為個人卡,只要使用,個人所有的就醫和購葯情況都會被一一記錄,比如葯店購葯記錄、醫院門診或住院就診記錄。所以,建議醫保卡不要輕易外借!
2、調查醫院就診記錄
保險公司調查人員會排查就診醫院,甚至是當地其他可能就診醫院或診所的醫療記錄,根據病歷基本信息、主訴情況、病史記載情況、治療情況及醫囑護理情況綜合分析判斷。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15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於30年.診所之病歷,應指定適當之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10年。」所以想隱瞞病史,瞞天過海,難度很大,畢竟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3、同業信息共享
各家保險公司理賠之間大多互通有無,比如建立資源共享或者同業交流群,這樣可以減少一些工作量,提高調查效率。
除了以上就診記錄的排查,可能還會面訪和賠案有關的人員,甚至是周圍的親朋好友;體檢機構排查體檢報告;排查政府醫療機構,包括衛生站、計生委等,而調查人員可能是保險公司核賠人員,也可能是外包第三方人員(保險公估公司)。
理賠調查的目的在於還原保險事故真相,查處保險欺詐,來維護保險公司和良性客戶的利益。惡意投保帶來的賠付率升高,保險公司不得不考慮調整費率,保費上漲帶來的費率提高最終還是由投保人來承擔,這對於良性客戶來講,並不公平。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