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般的,傷者治療完畢進行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決定人身損害賠償,所有事情處理完後,憑事故鑒定責任書,醫院治療發票,賠償手續等到保險公司理賠。視情況而定,沒有具體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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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一年期的意外險,出險過一次,保險是否還有效,是否還可以續保
一年期的意外險出險理賠以後:
如果是普通的意外醫療理賠,出險後還可以再投保。
如果是傷殘費用的理賠,出險後再投保就要告知保險公司,具體核保會給出意見是否承保。
㈢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值得購買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如何進行理賠
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期限為1年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針對突發的、非本意的、外來的、非疾病的等事件而引發的意外傷害事故的保障,如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個人綜合意外傷害保險等。對於平安保險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平安怎麼樣?有沒有坑?值不值得買?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值得購買?
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以保障投保人的人身意外傷害風險;另外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能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一個很好的補充。
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報銷比例往往偏低,所以為了更大限度減輕自己的負擔,最好額外購買一份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投保人不僅可以進行住院費用二次報銷,所賠付的住院誤工和護理津貼也能夠彌補投保人自費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力度不夠,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增強投保人的醫療保障力度,這樣即便是意外發生,也不用擔心費用報銷問題。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如何進行理賠?
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分為意外身故或者全殘的賠付、意外傷殘的賠付和意外導致受傷,但是沒有達到傷殘的賠付標准三類,針對不同的情況理賠的標准不同。
在被保險人發生身故或全殘的情況下才會得到全額賠付的標准;意外傷殘的賠付標准應按照醫療後的康復情況(180天內),按照傷殘鑒定(以保險事故發生後的第180天為准)的情況,以傷殘等級按比例賠付保險金;未達到傷殘的主要依靠醫治費用來報銷,即治療費高賠付多,治療費低賠付少。
最後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只保障投保人一年投保期內的意外風險,也並不是可以隨便就得到理賠的,必須在合同期內符合保障條款的情況,得到相應的理賠,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為我們每年的生活保駕護航。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㈣ 交通事故一年多了,還能向保險理賠嗎
還能向保險理賠。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4)一年期保險理賠方便嗎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㈤ 公司買的一年保險,保險到期前生病了理賠嗎
保險沒有過期的時候是應該理賠的。
㈥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理賠時間是有規定的: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同險種需要准備的理賠資料有所差異,但是理賠資料是關鍵,如果不能一次性上交好,之後還要補交,那麼會影響我們拿到理賠金的時間,這份理賠攻略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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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一下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於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2、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後,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代理人咨詢或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
3、備齊所需單證;
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准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的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㈦ 一年期短期健康險 續保年度出險如何理賠
對於一年期短期健康險,並未要求客戶一定要如實告知上一保單年度身體健康狀況。《保險法》第十六條內容強調,「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如實告知」,由此可知,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告知義務是以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的有限詢問為前提的,而在續保流程中保險人沒有任何形式的詢問,依據《保險法》的詢問告知精神,投保人無義務進一步告知上一保單年度自身身體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