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了保險,不賠的話要怎麼辦
仔細審閱合同,看是否是有原因的拒賠,如果是無故拒賠的話,可以進行投訴。
投訴保險公司主要有3種方式,向總公司投訴、向保險業協會投訴和向保監會投訴。
1、向總公司投訴:投訴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可以向保險公司總公司進行投訴,撥打客服聯系電話反映訴求;
2、向保險業協會投訴:中國保險業協會作為保險業的自律機構,也可以受理投訴問題;
3、向保監會投訴:撥打保監會投訴電話12378,然後和工作人員反映情況,等待保監會處理。
以下是投訴方式方法以及流程。
首先,可以打電話12378投訴保監會,投訴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7:00。
12378熱線是直通最高保險監管的渠道,是銀保監會於2012年4月開通的,算是整個金融監管系統里的首創。
在播打12378時,需要提供投訴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是個人投訴的,要提供姓名、有效證件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如果是法人投訴的,要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然後,還需要提供被投訴人的基本信息。然而被投訴人的信息主要包括被投訴的保險機構或保險中介機構的名稱,被投訴的保險從業人員的相關情況以及所屬保險機構或中介的名稱。
在投訴時,主要內容包括投訴的請求,主要事實、理由,以及相關事實的證明材料。如果是保險機構或者是保險中介機構已經掌握的或者檔案裡面本身就有的材料,投訴人就無需再提供。接線員一般會記錄投訴者的姓名和反映的事項以及訴求等。但是如果投訴的事情是不歸12378熱線管的,那麼熱線是不會受理的。但是如果熱線受理了,那麼接線員就會告訴你,他們已經轉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只要等著保險打電話來處理就行了。
⑵ 為什麼有人買了保險卻得不到理賠
最近很多盆友在小諾做出方案之後,購買之前都有點猶豫不定,一問說是「都說保險理賠很難,要准備各種材料和單據,跑很多地方,還有可能被拒賠,所以有點不敢買啊,害怕最後沒有保障反而變成雞肋」。
這可能是大家在最終購買之前的普遍糾結吧,但是小諾想說「為什麼『理賠難』,可能一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你傻」..
我們來看個案例吧
2010年,張先生在多次接到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電話後,因不好意思拒絕,也覺得保險應該有用,遂購買了一份,但是對於自己買的什麼產品並不是很清晰,只知道每年能領一些錢,還有一些保障。
2013年,張先生因冠心病住進了醫院,需要做心臟支架手術,突然間想起了自己原來購買的保險,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理賠,得到的結果卻讓張先生傻了眼,自己當時買的是每年領錢的理財型年金保險,對於疾病是不予理賠的。
這是一個常見的拒賠案例,結果令人扼腕嘆息,出了風險卻得不到賠償。
在這個案例中,保險業務員素質不高,解釋不清楚,對客戶不夠負責,這是主要原因,但是這個案例中真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問題么?
客戶張先生自己都不知道買了什麼產品,保險最大的風險,是你買的產品不能匹配你的需求,理財險當然不能賠付重疾啊..
所以你說理賠難,是不是也一部分因為你傻~
當然普通人之所以會對保險有「理賠難」這樣的印象,其實有著方方面面的因素:
信任危機
社會大環境中信任危機長久存在,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普通客戶,都有責任。
保險公司的宣傳中可能存在銷售誤導,很多客戶也存在騙保行為。
再加上媒體報道中常有保險公司拒賠的新聞,而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理賠了的新聞卻比較少,所以造成了這樣的刻板印象。
保險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國內的保險業務員說實話從業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在和客戶溝通時更專注「怎麼賣」這方面,解釋合同的時候,也是更多關注對他們有利的,誇大保單責任、保單收益,不提或少提除外責任等對客戶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信息,客戶真有理賠需求的時候卻發現不能實現,這也是導致大家有「保險都是騙人的」這種印象的原因。
產品條款專業而繁瑣,理解成本高
保險合同條款長,而且很多專業名詞和條款解釋對於普通人來說猶如「天書」,疾病定義、殘疾標准、除外責任、豁免責任…普通客戶如果沒有專業人士的解釋和指導,是很難看明白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小諾的原因啊~
消費者本身的因素
這一方面是因為上面說的產品條款繁瑣而難以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客戶在購買時,對產品的保險責任和保障范圍的了解不充分就投保了。
例如,大部分人買重疾險只關注保障多少種重疾,但沒有仔細研究重疾的定義,以及什麼程度的重疾、什麼樣的手術治療方式才能給予賠償,這很容易導致由於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程度或手術方式而被拒賠。
再如,在投保前填寫健康告知時,忽略了某些病史或者不確定某些病史需不需要提前告知,而導致客觀上沒有做到如實告知,當然不排除部分投保人有逆選擇的情況,但大部分人可能只是無心之失,但最終也會導致拒賠。
那麼,保險理賠的正確姿勢應該是怎樣的呢?
理賠申請
撥打你所投保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
理賠的申請人可以是被保人、監人、受益人以及法定繼承人,報案的時效性要嚴格遵照各種險種的條款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索賠時效,不同險種的索賠時效不同,如,人壽險索賠時效為5年,除人壽以外的人身險索賠時效為2年。
提供單證、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保單資料、客戶身份資料、填寫單證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ps:每一個理賠案件,需要的的單證、資料要求不同。
如,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需要: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書;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申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需要: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證明;門診診療收據、處方和病歷;住院費收據、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被保險人身份證明;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核保理賠
把相關資料交給保險公司後,就要等待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了。
如果客戶的保險事故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的賠付條件,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會將保險金匯至指定的銀行賬戶。
小諾說,不想出現」理賠難「,你需要做到下面這幾點:
1理性分析需求,拒絕單純推銷
買保險前要認真結合自己的個人情況,考慮自己最需要的保障是什麼,再根據這些需求去匹配產品。
並且也可以對自己的保險需求做個優先順序排序哦,隨著個人保費預算的增加,來增加產品配置,最大化保險的杠桿作用。
2認真研讀保險條款,避免因遺漏或者不了解造成的損失
自己花了這么多錢買來的保障,一定要坐下來好好看看合同內容啊親們!
對保險條款(保障責任、除外責任、投保要求等情況)一定要充分解讀,不明白就請教專業人士,一直到自己心中沒有疑問為止。
拿重疾險來說,部分產品的理賠規定需要實施相應手術,比如針對冠狀動脈的手術要求必須是開胸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手術是不予賠付的,也有規定病情到了約定的狀態,還有些必須要到了終末期才能賠付,在購買前一定要看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⑶ 平安保險是不是真的我買了份平安保險,聽說平安保險都是騙人的。基本上不理賠的。
平安保險不是騙人的,保險產品也不是騙人的,只是保險業務員沒講明白保險責任,每款產品的保險責任都是不同的,很多都是由業務員欺騙誤導,如誇大、吹噓莫須有的利益等。
而且平安保險公司的監管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不能說不給理賠就是騙子。理賠是根據合同條款規定,按保戶出險的情況核定的。
(3)經常聽說買了保險不能理賠擴展閱讀
據了解,目前,平安產險「農真保」首個試點項目「褚橙」已經啟動,該項目將以平安產險內部客戶為對象,為購買「勵志橙」的消費者提供更多一層保障。「農真保」承擔了消費者通過農業企業指定經銷途徑購買到假冒品牌農產品的損失,可以有效增強生產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感。
平安產險相關負責人表示,「農真保」作為農險創新領域的新產品,承擔了消費者在指定途徑購買到假冒品牌農產品的損失,為食品安全及農業企業的品牌形象保駕護航,助力打造農業金融服務生態圈。
⑷ 聽說買保險容易理賠難
案例四、彭先生因糖尿病5年來反復住院。每次出院到公司辦理賠都還很順利。到第六年卻接到保險公司一紙拒保書,因為其身體狀況公司決定從第六年開始不再受理其投保醫療險的要求,彭先生非常的不理解了。因為保險公司會根據客戶的身體狀況象我們公司就是5年一次檢視,如果在正常范圍內就保證續保;如果客戶身體惡化要麼就會增加保費,如遇到客戶身體非常糟糕就會拒保。當然這樣的情況並不多見,一旦客戶遇到了就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最後的結果肯定是覺得保險是騙人的了。案例五、黃姐去年買了醫療保險,當時在身體告知這塊說以前沒有生過病,保單順利成保。今年因子宮肌瘤住院後我去跟公司申請理賠的時候,公司一紙批文,說這個客戶是帶病投保的,公司拒絕賠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是根據投保方的自述來決定是否可以承保,所以投保方的誠信和道德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保險合同與一般合同而言,更需要講誠信和道德。那麼在這樣的條件下,保險公司的最大誠信原則也就應運而生。所以,我們在投保的時候一定不要忘記:如實告知。大家現在可能已經看出點門道了,我們在辦理保險時,是要和保險公司以簽訂合同的形式來達成雙方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當發生理賠的時候是按當初簽訂的合同條款辦事的。說實話,那些保險條款確實比較晦澀難懂,而且理賠涉及保險、醫學等許多專業知識,業務員可能自己也沒弄明白或者有的業務員素質不高為了簽單故意誤導客戶,一旦發生理賠的時候客戶一看怎麼跟自己當初買保險的時候了解的不一樣就會有理賠難的問題浮現。重點出問題的就在醫療險這一塊。因為凡是醫療險都是補償性原則,而不是讓被保險人通過保險來獲得額外的收益。客戶都要自己掏點腰包地,區別是沒買保險呢就自己全掏,買了呢就只掏一部分而已。還有就是在報銷范圍的界定上,有的界定是客戶覺得不能接受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大多數老百姓對醫療保險的理賠界定不清楚造成的。大家不防想一想,國家的醫療保險也是有很多不能報銷的,道理相同。我的一些對醫保有了解的客戶在接受商業醫療報銷的時候很容易就是這個道理。綜上所述,我認為買保險選擇一個好的業務員非常重要。一個負責的業務員會如實告知你保險是什麼,它的優缺點在哪裡,根據你的家庭財產狀況和需求你該如何買保險才合適?因為客戶一般來說是不了解保險是怎麼回事的,所以業務員誠信告知就尤為重要。我認為保險是一個充滿愛心和責任心的職業,用我的專業、責任、愛心,陪你看盡人生路。點滴感想,但願有買保險的讀一讀,能對你們有些許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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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你買的保險為什麼沒理賠
在保單的保障范圍裡面,保險才會給你理賠。如果不在保障范圍裡面,保險公司自然不會給你理賠。
⑹ 明明買了保險卻不理賠 車禍後牙齒受傷到底能不能賠
人們買保險都是期望保險能最大程度地轉移風險,盡量降低意外給自己帶來的損失,要是買了保險卻無法理賠,那實在是太糟心。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的鄭先生就遇到了這么一件倒霉事,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鄭先生不得不將拒絕理賠的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2012年1月27日,鄭先生駕駛自己的轎車載著朋友小蘭和阿良出門,卻不幸與一輛公交車發生了碰撞,事故導致小蘭和阿良不同程度受傷以及兩車損壞。後經交管部門認定,公交車司機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鄭先生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在本次事故中,小蘭由於牙齒受傷比較嚴重,斷斷續續一直在治療,直至2015年7月份才最終確定了賠償金額。經過協商,鄭先生承擔了受傷人員近7000元的醫療費及兩車修理費6000餘元。
但是,當鄭先生拿相關材料到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時卻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保險公司認為,交通事故發生在2012年,早已過了訴訟時效,並且公司的報案系統里沒有該事故的報案記錄。
明明買了保險,卻不能理賠,這保險不是白買了,鄭先生很不甘心,於是起訴到海鹽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在投保范圍內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定該案未過訴訟時效,判令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以案釋法
保險理賠時效起算日非事故發生日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的報案記錄系統是其公司的內部機制,本案涉及的交通事故確屬保險事故,而且該事故造成的損失,鄭先生已賠償給受害人,作為涉案保險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以「系統無事故記錄」為由拒賠,不僅損害了事故受害人獲得賠償的權利,亦無法律依據。
同時,關於訴訟時效問題,雖然我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但對該條款中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中的「保險事故」應當正確地理解為事故中各項損失確定之後,即鄭先生基於交通事故賠償受害人的法律責任確定後保險人拒賠之日,該理解與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是相互吻合的,交通事故的發生並不當然地會產生損失的賠償,因此不應將起算日理解為交通事故發生之日。
該案涉及的保險事故發生於2012年1月27日,2015年7月23日鄭先生與交通事故中的各方簽訂協議書,對其該承擔的賠償責任及賠償責任的大小最終確定,鄭先生到保險公司處理賠遭拒絕,保險事故方才發生,故保險公司此辯稱理由於法不符,法院不予採納。
因此,在法院對保險公司理賠范圍內的各項金額進行核算後,依法判決保險公司予以賠償。判決後,鄭先生及保險公司均未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