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賠知識 > 保險理賠原告代理詞

保險理賠原告代理詞

發布時間:2021-12-09 13:17:50

Ⅰ 什麼是保險合同糾紛

一般是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收取保險費是保險人的基本權利,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是保險人的基本義務;與此相對應的,交付保險費是投保人的基本義務,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是被保險人的基本權利。保險理賠的流程:1、 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將相關的資料由自己或委託他人送到保險公司。2、 保險公司理賠部接到材料後,會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問的事故,會派專人進行調查。3、 調查員根據要求,展開調查。4、 理賠員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范圍,計算出賠付金額。如有疑問仍可派人調查。作出核賠結論。5、 理賠員將審核意見和結論上報,專人簽批,簽批同意後結案。6、 通知領取賠款或其他書面通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Ⅱ 保險詐騙罪二審無罪辯護詞是怎麼樣的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該行為觸犯刑法第198條。
至於無罪辯護詞怎麼寫,需要有相關的案情。

Ⅲ 誰有工傷保險仲裁被申請人的代理詞參考一下

被申請人的代理詞在不同情況都是不一樣的,並非工傷就是類似的,是根據申請人每申請的條件進行反駁或者認同的描述,並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寫被申請人的代理詞是需要參考申請人的申請要求來寫的。

Ⅳ 在法院訴訟理賠工傷保險待遇的代理詞怎麼寫

從兩方面,1、構成工傷的事實認定,2享受工傷的法律根據。網上有工傷保險代理意見的範例,參考一下。

Ⅳ 民事糾紛案件對方報過保險之後還能作為開庭的證據嗎

民事侵權賠償本應由侵權人賠償被侵權人,和是否保險報銷沒關系,如果保險公司發現不應理賠,可以再向投保人要求返還。

Ⅵ 交通事故賠償代理詞應該怎麼寫,需要注意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代理詞
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我們接受本案原告謝XX的委託,出庭參加原告謝XX訴被告鍾XX、XX市公共汽車總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XX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的訴訟。通過庭前了解案情,調查取證,代理人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證據確實充分,原告的合法權益受到被告的侵害,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三被告應依法對原告的損失進行賠償。現依法發表如下代理意見,供法庭評議時斟酌採納。
一、本案事實清楚,第一被告鍾XX駕車遇非機動車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時沒有減速,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存在全部過錯;原告沒有任何過錯,第一被告鍾XX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關於本案基本事實當中有幾點要提請法庭注意:
(一)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XXX第XXX號認定的本案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當事人責任寫明: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證實,鍾XX駕車遇非機動車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時沒有減速讓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存在全部過錯;謝XX沒有過錯。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鍾XX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謝XX不承擔責任。
(二)XX市人民醫院疾病證明書第XXX號、第XXX號和第XXX號對原告謝XX的診斷結果都為:1,腦震盪;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XX市人民醫院出院證明書第XXX號載明原告謝XX的住院經過及出院情況為:患者因車禍致傷頭部及全身多處,伴頭暈頭痛等情況。
因此,原告在本案中存在損害事實,而第一被告鍾XX駕駛的粵LXXX號大客車的違法行駛行為與原告的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存在全部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鍾XX承擔對原告謝XX的民事賠償責任。

Ⅶ 人身保險理賠代理詞

被申請人的代理詞在不同情況都是不一樣的,並非工傷就是類似的,是根據申請人每申請的條件進行反駁或者認同的描述,並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寫被申請人的代理詞是需要參考申請人的申請要求來寫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Ⅷ 關於車輛不明原因火災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的代理詞

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
甘肅開誠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工商銀行的委託,指派我擔任其代理人,與工行法律顧問一起參加庭審,現依據法庭查明的事實和法律規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見,請求考慮:
一、工行既不是城市道路的所有人,也不是城市道路的管理人,沒有賠償原告損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物權法》第五十二條二款規定:「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規定為國家所有的,屬於國家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2004年)第八條規定:「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第六條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十六條規定:「下列情形,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一)道路、橋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構築物因維護、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前款第(一)項情形,因設計、施工缺陷造成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與設計、施工者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我市的城市道路是國家投資建設的,屬國家所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管理。市政府具體確定哪個部門為管理人,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工行不可能成為所有人或管理人。
如果城市道路上的構築物致人損害,是民法上的物件致人損害責任,也叫人工構築物的損害責任。侵權行為法中,通常用的概念叫國有公共設施管理缺陷或者設置缺陷致人損害的責任,其後果要由國家來承擔責任賠償。因為我們的國家賠償法沒有規定國有公共設施損害責任賠償,司法實踐中只能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審理,由所有人和管理人等賠償。
交通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有賠償責任。工行既不是所有人,也不是管理人。因此沒有賠償責任。
如果交通設施致人損害是由於設計、施工缺陷造成的,設計施工者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工行既不是設計者,也不是施工者,無賠償責任。
原告及其代理人稱工行建造了辦公樓前的護欄,但是到舉證期限屆滿,原告都沒有舉出證據加以證明。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沒有證據支持其主張。並且本案的相關證據已經證明,護欄是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組織拆除的。
原告代理人稱工行是其辦公樓前道路的受益人,應當賠償原告的損失。首先,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主張,其次,即使工行是受益人,也沒有人工構築物致人損害應由受益人賠償的法律依據。機動車和行人從道路上行走時受益,不能因此要求所有機動車和行人賠償道路及其構築物造成的損失。
2002年,工行將該辦公樓出賣給了市財政局並於當日交付給了財政局,並於11月26日簽訂了《房產買賣合同》。市財政局於2007年5月辦理了過戶手續。如果原告認為損害結果與辦公樓有關,可以與財政局交涉。
二、自認證據應當予以確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四條規定:「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並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原告稱其「騎摩托車正常行駛至中國工商銀行市支行門前。被路面上一段埋設鋼管絆倒……」。訴狀還稱:「後經查實,此路面突起鋼管為中國工商銀行設置的路障後被拆除遺留的部分,」依據最高法院的證據規則,原告訴狀中的陳述屬於自認證據。證明原告所稱的交通事故並非發生於人民路,而是在公園路。請求住址在人民路的工行賠償,無事實依據。假設交通事故發生在人民路,這樣強烈的事故記憶,不會短期失去,更不會在起訴狀中錯為公園路。因此,原告交通事故的發生地值得懷疑。起訴狀中的自認證據應當確認。
原告在訴狀中稱其受傷是「埋設鋼管絆倒」摔倒造成的,在庭審中又稱是「軌道絆倒」造成的,自相矛盾。到底是怎麼受到損害的,無證據證明。
原告在兩次開庭中共找了四個證人,想證明事故是在人民路發生的。但是,證人證言對事故發生的時間相互矛盾,上次的證人證明事故發生在10月份的上午10點,今天的幾個證人證明發生在11月下旬下午3-4點。今天的兩個證人證明發生事故的時間都是11月28日下午3-4點,出奇的一致,顯然是受了誘導,不具有客觀性,不符合常識。原告四個證人證言的擬證明的事實,有一點意圖非常明確,就是想推翻原告訴狀中陳述的事故發生在公園路的事實。但是,我們認為,訴狀中陳述的屬自認事實,禁止反言。不能以證人證言推翻。不利後果應由原告承擔。
三、原告未報告交通事故,喪失了請求賠償的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原告具有大客車駕駛資格,應當知道報案規定,但沒有證據證明原告報了案。
根據以上規定,假使原告真的在人民路發生了交通事故,因未迅速報案,未能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處理交通事故,未能得到交通事故認定書,未能得到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因此,原告現在無法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無法證明是否發生了交通事故?在哪裡發生了交通事故?什麼原因發生了交通事故?當事人承擔責任的比例?喪失了請求賠償的證據。
四、證明損害事實是侵權行為中舉證責任倒置的前提。
原告代理人稱構築物侵權訴訟中構築物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應對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這是正確的。但是不能片面的理解,其前提是受害人必須證明損害事實的存在,沒有這個前提,就不存在倒置的舉證責任。本案原告現在無法證明損害事實發生在哪裡,是公園路或者人民路。也就不存在被告對其無過錯的舉證責任。
綜上,本案如果是人工構築物造成損害的賠償案件,應由構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賠償,應由事故賠償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無論哪種責任,被告工行都沒有賠償原告損失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庭駁回原告對被告工行的訴訟請求。
代理人:甘肅開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興安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保險理賠原告代理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