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負全責的交通事故,對方的人傷理賠保險公司賠不了那麼多,怎麼辦啊 我需要賠一部分嗎 都報保險了
多出的部分需要由你來承擔,只能說你買的保險保額太少了,沒辦法。
⑵ 保險公司不願理賠這么多給對方,現在對方起訴保險公司,我需要做什麼和注意哪些
問:保險公司不願理賠這么多給對方,現在對方起訴保險公司,我需要做什麼和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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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交通事故傷者不配合去保險公司理賠
這種情況可以簡單處理。從現在開始不再搭理對方,他要找你直接告訴他去法院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我現在一分錢都沒有。
⑷ 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能直接賠給傷者本人
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的進步,有很多人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者是為了自己家人安全,都會為自己的家人或者是自己購買一份保險。那麼對於保險的賠付標准也是有很多的,並且這些人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知道保險公司的一些信息才能夠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那麼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為什麼保險公司不能夠直接將一些賠款賠付給傷者本人。
對自己負責最後就是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能夠直接將這個賠付款交給傷者本人的,很有可能出現一些問題時就有可能給保險代理人造成一定的損失。同時也會給保險公司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這方面保險公司一定要知道,只有這樣才是對自己公司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的客戶負責。
⑸ 傷者把我和保險公司告了,保險公司不理賠那麼多,我的經濟條件困難,我的車保險的是不記免賠,我會刑拘嗎
所謂刑拘,是在觸犯刑律的前提下,所做出的刑事拘留,刑拘期間等待公訴和判決。是否會刑拘,要看交通事故中,你是否存在嚴重交通違規,並觸犯刑律,比如酒駕、醉駕、肇事逃逸,等,或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如果情節不構成觸犯刑律,就不會刑拘。
至於賠償,首先要看交通事故中,雙方的責任,以及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額也不是對方說多少是多少。按照裁定的賠償額,你和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不能全額賠付,剩餘部分就要你自己承擔,如對保險公司的賠償額有異議,你可與保險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傷者一方提起民事訴訟,主要是針對你,不直接對保險公司,除非他另外投保人身傷害保險,與你的車險無關。再有,也不存在多重賠償的情況,也就是說,你以及車險支付足夠的賠償後,傷者不能再獲得其他方面的賠償。
⑹ 交通事故人傷者不配合保險公司理賠怎麼辦
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6)保險公司不給傷者理賠那麼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仲裁裁決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百三十八條 公證債權文書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⑺ 傷者把保險公司告了,我有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不給傷者理賠那麼多,我用負形式責任,用拘留嗎
「我有刑事責任」,交通事故只要不是醉駕,不是危險駕駛方式,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只要你有責任,也只負擔民事責任。傷者因理賠多少問題法院起訴,這是他的權力,讓他盡管起訴好了,最終再出錢也是保險公司,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