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保險法關於理賠時效的規定是怎樣的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 ,超過時效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 ,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 ,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 ,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 ,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為促使被保險人、受益人及時行使權利 ,便於保險人及時履行賠付義務 ,充分發揮保險對經濟生活的保障作用 ,保險法規定了保險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被保險人、受益人在時效期間不行使這項權利 ,則該權利消滅。
保險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分為兩種:
(一)屬於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 ,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二)屬於人壽保險的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 ,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從被保險人、受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計算。這里「知道或者應該知道」 ,是從法律角度認定 ,一種是有證據證明、確實知道事故發生;另一種是被保險人、受益人實際上未必知道事故發生 ,但是通過證據可以證明、應該知道該事實的發生 ,比如沒有及時處理收到信函、遺漏事故發生的信息。在實際案件處理中 ,保險公司就會從「被保險人、受益人應當知道事故發生」入手 ,證明索賠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等。
保險法規定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 ,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 ,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⑶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理賠時間是有規定的: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同險種需要准備的理賠資料有所差異,但是理賠資料是關鍵,如果不能一次性上交好,之後還要補交,那麼會影響我們拿到理賠金的時間,這份理賠攻略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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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一下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於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2、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後,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代理人咨詢或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
3、備齊所需單證;
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准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的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⑷ 保險的理賠時效,時間是怎麼算的
從報安到出理賠結論的時間, 時間限制見保險合同規定
⑸ 保險賠付有期限規定嗎
人壽類以外保險時效2年;人壽類保險理賠時效5年;⑹ 保險理賠的時間規定
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