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院發票丟失保險公司不給賠付怎麼辦
住院發票丟失了可以去醫院補發票復印件,加蓋醫院印章,醫保還是能報銷的。
1、一般醫保是在住院或者就疹時候就應該出具,但是發票丟失了可以補的,只要拿出醫療保險卡就可以了。
2、醫院留存的那張發票記賬聯,復印一份,蓋上醫院財務章或者發票章,你再拿到報銷單位去報銷。你拿著這個復印件直接去社保問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過類似的情況。問下社保都是怎麼處理的。然後你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准備,然後交給單位。
3、發票丟失後的處理方法:
(1)發票丟失了可以補的,只要拿出醫療保險卡就可以了。
(2)記得發票編號就可以去醫院補打發票的,去醫院出示你的處方,還有醫療保險卡身份證就可以了。
(3)加蓋醫院印章的發票存根復印件應該也是可以的。
4、財政部衛生部《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73號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收費票據,是指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為門診、急診、急救、住院、體檢等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
(1)保險理賠發票丟了咋辦擴展閱讀:
醫保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B. 住院醫療保險 問:保險理賠時發票原件丟失了怎麼辦
只要沒有發票原件,就可以肯定不能理賠。
C. 保險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兩種方法:
一·、找單位人事科的人寫一份證明材料,證明你在社會保險局參加社會保險的書面材料。拿去社會保險局蓋章。
二、去保險公司補辦發票
注意:
一旦發票遺失,保險公司並不會因此拒賠。保險公司內部系統中都會保存投保人的繳費期、繳費記錄,以及險種的有效期等。不過,為避免糾紛,索賠時最好能提供發票。
D. 保險理賠 購車發票丟失
如果投保了盜搶險及其不計免賠險按100%賠付(沒上盜搶不計免賠按80%賠付)。但是需要提供車鑰匙2把(丟失免5%),購車發票行車證登記證附加費本(每丟失一樣免0.5%),車輛丟失2個月以上索賠,需提供公安機關相關證明保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車輛丟失填寫筆錄,用不了以前的牌子,因為案件需偵破以後才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住院發票丟了平安保險公司怎樣才能理賠有什麼辦法
發票丟了不太好弄
你要去醫院復印一下醫院的留存頁,看看平安認不認復印件
同時你要去登報,發票丟失。
F. 發票原件丟了,保險公司不理賠怎麼辦
如果你有交接手續,確實是給了保險公司的。那發票丟了必須他們自己想辦法,你的理賠他們必須處理。
如果保險公司拖延,向中國保監會投訴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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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保險公司把發票原件弄丟了不給理賠這種情況怎麼辦
這個情況是住院結算發票丟了吧,遺失的情況可以補上上次客戶就是這樣解決問題的。
H. 住院醫療保險問保險理賠時發票原件丟失了怎麼辦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
一、醫療保險的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二、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及時間:
凡參合對象,報銷流程如下:
(一)參合農民持《新農合證》在定點機構門診治療,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新農合證》家庭門診帳戶診帳戶現有的金額直接減免醫葯費用,超出部由參合農民自付。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與農醫所進行結算。
參合農民在市、縣、鄉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直補。由定點醫療機構對其發生的醫葯費用進行審核,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墊付應補助金額。
(二)參合農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和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一律到鄉鎮農醫所補償。其住院醫療費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報銷,2000元以上或對住院資料有疑問的由鄉(鎮)農醫所審核後交縣農醫局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一)申領補償時,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此三證原件審核後復印存底)醫療機構的有效住院發票、出院小結(或病歷)、費用清單和轉診證明。
(二)患門診大病(慢性病)的參合農民在規定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帶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證》、門診發票及清單、門診病歷、檢查報告、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的門診大病(慢性病)證明到鄉(鎮)農醫所辦理。
(三)對已參加了商業保險的參合農民和參加了學生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出院後既要商業保險賠付又要新農合補償時,參合農民應先將住院發票原件和發票復印件先交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核對後予以補償,再將住院發票原件到商業保險公司賠付。發票復印件由農醫所或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保存,但外傷病人只能原件報銷(學生除外)。
(四)住院費用實行限時報結制度,出院後三個月內可隨時辦理補償結算手續,超過三個月的視為自行放棄補償(外出務工者可延遲到年底)。農醫所按實施辦法規定標准應補償的金額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參合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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