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壽保險投保一星期後死亡享受其賠付保險嗎
那要看你投保的是什麼險種。
因為在一般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對於投保後保險人死亡是沒有規定的,只要被保險人死亡是在保險期內,且完全屬於意外死亡,保險公司就得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賠付。
而在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長期性壽險保險合同中,一般對於被保險人死亡都有相關規定,一般的要求都是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生效後180天以後死亡,保險公司才負責賠償的。之所以做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因此,如果樓主說的是人壽保險,地就應該是長期必壽險合同了,在投保一星期後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
⑵ 我昨天買了重疾保險過一個月去檢查出疾病保險公司會賠錢嗎如果賠能賠多少錢
看合同。
一看病症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症狀到;
二看,觀察期,團險的觀察期短點,有30天的,也有個別的公益性產品觀察期時間也短。
購買保險注意事項:
一:選對險種。
優先考慮若發生身故(壽險),意外,重疾這三個對自身和家庭影響較大的險種;其次,養老等;
二:確定保額。
當這三類風險發生後,需要多少理賠款,家庭經濟生活不會受太大影響;
三:確定保障期限。
根據自身及家庭的人員結構,人生所處階段,消費習慣,預算等,確定是購買定期類產品,還是終身或長期類產品。(若預算有限,一定要先考慮近期的。)
以重疾險為例:需注意以下幾點:
(重疾險各種各樣,只有吻合自己實際需求,性價比高,理賠服務好,才是首選。)
1, 按保障期限:定期和終身;
2, 給付後對其他險種的影響:提前給付(給付後,身故等額度相應減少)額外給付(身故等責任不受影響);
3, 給付次數:單次,兩次,三次,四次等;
4, 豁免:罹患輕症免繳後期保費和罹患重疾豁免後期保費;
5, 觀察期:壽險與重疾險是否相同,有的壽險(身故)無觀察期;
6,個別病種額外給付的比列,保障期限,與病種范圍(這條的貓膩較多,一定要特別留意)。
等......
⑶ 醫療險保險公司理賠審核中,但還有一周保險就過期了,還能理賠成功嗎
可以的,放心吧
保險理賠是住院醫療事故發生在保險責任期間,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有關,跟保險是否到期無關,
舉個例子
A購買保險,保險有效期為2019年4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客戶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生病報案都屬於保險責任,生病住院都可以報銷的。
保險是按疾病發生時間計入保險責任的,在2年以內去保險公司理賠都可以(部分可以是5年以內都可以索賠)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提供更多資料私聊
⑷ 買了保險一星期就生病了,保險失效,保費能退嗎
這個是可以退錢的,你保險已經失效了,而且是在你生病以後才失效的,這個就是保險公司的責任,所以可以要求他們退換保金的。
⑸ 上個星期買的保險,現在出事故了並且很嚴重可以理賠嗎
首先,得看你購買的是什麼保險?
其次,再看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故?
⑹ 剛買一個月的保險發生疾病能獲得理賠么
親像這個問題你應該說的詳細一點,得了急病,那你要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你最好是給你賣給你保險那個人打電話,我一般像這種情況,據我了解的,一般都是你交完保險之後,它有一個觀察期,是三個月如果三個月之內得病的話,他是不會給你理賠的,超出三個月以外,然後你得了病,他才會給你理賠才會賠你錢。最好賣,最好是你在誰那裡買的保險,你咨詢一下,他最好這個病能往後面拖,一拖就拖一拖,拖到三個月之後為什麼我現在知道這個情況呢?因為我媽媽是去年拿啦越動的手術,所以說我對這個稍微了解一點,還有一點就是說你買的最好的是再買一個附加險。找你在誰那裡買的保險,你問一下他,最好讓他給你在加一個附加險,附加險,這個就相當於給車險一樣的掏一年的錢,年年都要討,但是這個錢是不會再返回,是消費型的,如果你買了這個鞋以後,哪怕住醫院,花100萬,你只需要出1萬元錢就行了,剩下的錢全部由保險公司來出這個錢,這個附加險是,現在是可以增加上去的親,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新的一年。祝你們全家能夠心想事成,萬事如意,身體一天比一天的棒,工作順心,事業更上一層樓。親,方便就給我一個採納吧,在這里雖然說我回答的不是特別好,但是我特別希望你能給我一個採納,在這里十分的期待,謝謝。
⑺ 保險上完一個月後檢查出糖尿病了,保險公司能理賠嗎
⑻ 如果買保險後兩個月查出生病要做手術,可以得到理賠嗎
你好!目前我國商業保險小病醫療等待期是30天,大病是90天,如果是小兵且符合保險責任規定要求,就可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