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與保險公司有12000元的賠償糾紛,如果上法院打官司要花多少錢、律師費一般是多少
如果屬於12000元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是100元,至於律師費可以由你與律師進行協商確定。所以,對於律師費請自行與律師協商確定。
相關的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七條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八條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九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貳』 委託律師打官司,保險公司理賠的錢。什麼時候拿到
根據保險法規定,對沒有爭議的理賠,保險公司需要在10天內支付,對於疑難案件可由雙方協商時間,若沒有,則60天內需對有沒有爭議的部分先於賠付。這是保險法對所有保險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記得自己提交資料的時間,以便後續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訴訟則根據判決書等執行
『叄』 保險理賠被拒賠一定要找律師嗎
最好是先找專業做保險訴訟的律師咨詢,因為拒賠合不合理?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索賠?用戶一般缺乏專業的知識來判斷,所以首先還是應該找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如果屬於合理拒賠,那也坦然接受,如果存在爭議、不合理拒賠,則不錯過維權索賠的機會。
如果遇到拒賠的情況,不妨找理賠幫咨詢,理賠幫的理賠咨詢是免費的,並不用擔心成本問題,理賠幫是國內第一家保險理賠法律服務平台,擁有1000多名具有長期保險訴訟實務經驗的律師,已經為1w多名用戶提供了免費的索賠咨詢服務。
『肆』 我想找專業打保險官司的律師有嗎
我認為,自己是有能力做到的
但是,如果時間不足,嫌麻煩,或者對這方面程序等不了解又急需賠償金,可以找律師咨詢即可,也可以找人代理辦理的手續,爭議不大,不存在你和保險公司欺詐隱瞞等情況下,不需要打官司
『伍』 律師代辦保險賠償金兩萬一萬五以下金額收取費用多少
律師代辦保險賠償金兩萬一五以下金額,這個收取費用是非常高的。可能得收1000多塊錢。
『陸』 想找一個保險理賠的律師 咨詢打官司
我是黃山市歙縣人,想找一個有經驗打保險理賠關司的律師
『柒』 有沒有專門做保險理賠的律師
『捌』 誰有好的保險理賠律師咨詢平台推薦一下!
推薦一下法潤萬家,一個很不錯的法律服務平台,上面的律師都很好,不僅做事靠譜、效率高,而且也特別好溝通。
『玖』 保險法理賠處理時效
樓上幾位朋友的說法不對,新《保險法》將於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了貫徹「加強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保護」的立法精神,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司法解釋」),總共6條的司法解釋也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該解釋規定,帶病被保人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簽訂的合同,同樣受到新法「不可抗辯條款「的保護。
我這里有個案例供樓主參考:
雲南現成案例下月開庭
「按照高法的『解釋』,雲南『腎衰竭帶病投保拒賠案『將適用於新保險法,我們勝訴的可能性明顯提高了。」張宏雷在得知「解釋」發布之後非常興奮,他認為該案件將成為新《保險法》施行後中國首例適用「不可抗辯「條款的理賠官司。
2002年9月20日和10月19日,昆明市民王濤(化名)在昆明一家保險公司先後購買了兩份重疾險,雙方達成《保險合同》,按保險條款約定,被保險人如確診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按雙倍保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2006年10月,王濤在一次體檢中被醫院確診罹患「慢性腎功能衰竭」,想到自己曾經買過的保險,次年4月,王濤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2007年8月9日,一張《理賠處理意見通知書》斷送了他的希望,「我公司決定對此次給付申請做拒賠處理」——理由即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帶病投保。無奈之下,王濤2007年8月30日自費接受了換腎手術。
2年過去了,就在王濤以為已經徹底沒有希望獲賠的時候,新《保險法》中的不可抗辯條款引起了他的注意。「保險合同成立滿2年後,保險公司不得再以該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解除合同。」王濤認為,按照新規自己的重疾保險合同應當有效,保險公司也應按合同支付保險金額。於是委託雲南震序律師事務所張宏雷律師,一紙訴狀將投保公司告上法庭,而此案也將於2009年10月13日在盤龍區法院開庭審理。
「舊保單能否適用新法,我們持懷疑態度。」在「司法解釋」正式發布之間,昆明另一家知名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就此案的勝訴與否表示了懷疑,「究竟2009年10月1日前帶病投保的能不能適用新法還是未知數。」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解釋,讓眾多質疑的聲音安靜下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