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院病史,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已經知道並且同意簽訂保險合同,且再次住院屬於保險范圍內的,保險公司是需要理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1)安心住院保險理賠過還能再保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Ⅱ 買醫療險一年期如果住院理賠下一年是不是就不能再保
不同公司的條款不同,還有要看具體疾病種類。
如果是普通疾病,不影響日後健康的,比如闌尾炎、疝氣、痔瘡等等小病,不會導致後續疾病的普通疾病,大部分公司都可以正常續保。
但如果是嚴重的基本或慢性病,大部分公司都不再續保。只有大公司才有保證續保條款,比如太平洋、人壽等公司,可以保證續保最高2~3年,最強的平安是保證續保最高5年。這個保證續保是按審核期來計算的,比如平安是每5年核保一次,到下一個核保期內都可以正常續保,不會拒保。
還有一些中高端的醫療險是保證續保,比如平安的安康、安享醫療險是保證續保到80歲,E生保是保證續保到99歲。
Ⅲ 平安e家保生病理賠後,還能夠續保嗎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能夠續保。平安e家保發生了理賠還能續保,保證續保版6年內保險公司不會因為健康狀況、理賠過而影響續保;非保證續保版則需要通過平安的智能核保系統,通過了就能續保,未通過則不行。目前,平安e生保報銷免賠額度1萬,超出部分全額報銷,包括手術費、進口葯、自費葯、護理葯、床位費、住院膳食費、救護車使用費、診療費、檢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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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一、續期保費與首年保費是不一樣的,只要首次投保,通過健康告知,就可以續保,而且續保不會針對個人進行加費或者拒保。保險合同期滿前30天、前15天、前7天,期滿日當天,平安健康都將通過簡訊、郵件、微信等方式發送續保鏈接給投保人,只要點擊鏈接,完成付款即可。續保無等待期,也無需健康告知。對於e家保,因為是家庭一起投保,如果有新的被保險人加入,新加入的被保險人有30天的疾病等待期。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職工醫保或者新農合等這些基本醫療保險只能報銷醫保目錄內的葯品費和治療費,例如進口葯、自費葯、某些疾病的特殊治療方法等等是無法報銷的,而且跨地域看病,基本醫療保險也起不到太大作用。推薦的這款醫療險可報銷醫保目錄外的葯品費、治療費等,還支持跨地域看病治療費用的報銷。
三、重疾險與醫療險是相互補充的關系,不是重疊關系、兩者購買不矛盾,建議先購買重疾險,再購買醫療險。商業醫療險是報銷性質,與我們的醫療支出、醫療費用明細、病症等等有密切關系,在報銷過程中還涉及到:社保目錄內葯品、目錄外葯品、免賠額、賠付比例、賠付上限等;重疾險,非報銷性質,是給付性質,例如重疾險保額是100w,罹患重疾的保障病種,確診後,賠付100萬保額,與實際治療該疾病的醫療費用支出沒有關系。因此,可以用作後續康復費用、或者留給家人。
Ⅳ 疾病保險理賠過一次了,第二次還管嗎
如果是符合重疾賠付的!就一次!如果是其它疾病賠付,還可以賠付!同一種疾病必須間隔30天!如果不是同一種疾病沒有間隔限制!不知道您是不是平安的客戶?平安是這樣的。
Ⅳ 保險公司理賠過一次之後再重新買是不是不保了
人身保險還是車輛保險。
Ⅵ 大病保險賠付過後還能再次購買嗎
重疾險只能買一次!理賠過就會有檔案的,哪怕你換家公司審核也會拒保的,但是可以購買意外險!趁著自己的身體還健康,趕緊給自己和家人備足重疾險!
Ⅶ 保險自己理賠後還可以繼續理賠嗎
需要看實際情況,如果與賠償方簽訂了限額標准,就不可以再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首先,應該肯定,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向肇事方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保險標的是由於第三者原因致損的,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賠償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方,並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1 《保險法》第60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對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實際上,當事人還有權利要求致害者及保險公司雙方都進行賠償,前提是一方的賠償額不足。《保險法》第60條規定:「保險人按照第一款行使代位求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當事人與第三者簽訂了賠償協議,其中就有規定,不論修理費多少,運輸公司都不再負責。即雙方已經達成了協議,放棄了對多於賠償額的損失部分的賠償的權利。
2 《保險法》第61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公司正是根據這一法律條文對當事人提出拒賠的。
實際上,如果當事人先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險公司也會及時進行賠償的,並不會影響到當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這樣,如果因為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額而得不到全額賠償,當事人反過來還可以向運輸公司要求賠償。由於當事人的性急,並且想當然地認為還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很輕易地運輸公司達成了「不再負責」的協議,把自己索賠的後路都堵死了。其教訓應該給我們一些啟示。
民事活動遵循的是誰致害誰賠償的原則。所以,在財產保險中,如果保險財產的損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被保險人應當向致害方要求賠償。當然,法律也賦予他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但不管是致害方賠還是保險公司賠,其最終的賠償者還是致害方,因為保險公司賠償後肯定會向致害的第三方追償的,保險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只是起到一個「二傳手」的作用罷了。財產保險還遵循損失多少賠償多少的原則,
所以,受對損財產定損就成了索賠的關鍵的一步。雙方一經達成定損協議,就變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本案中,雙方已經達成了定損協議,說明被保險人已經自動放棄了對超過這個定額的損失的權利主張,即已放棄,就不能再要求保險公司承擔這一責任。
Ⅷ 如果住院一次後保險公司出了保費,那麼以後再住院還保嗎
您所講的其他大病保險比較籠統。 1 如果有病住院,社保中的醫保保證您的住院費用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報銷 部分 2 「其他的大病保險」應該有很多類型 (1)商業保險中「大病保險」的給付是保險人必須得了他條款上規定的病,應 該是一次性給付的,但與醫保報銷沒有任何關系; (2)有住院補貼,一般是三天之內免賠,例如:您投保了一天住院補償50元 的,住院20天的,得到住院補貼是(20-3)*50 元,這個與醫保的報銷沒有任何 關系; (3)還有一種是保險公司只承擔國家醫保不報銷部分的,也就是它補的是實際 住院發生費用與國家醫保報銷部分的差額,這樣的商保與醫保有關系。不管您怎 樣報銷,報銷額度都不會超過實際發生的住院費用。 (4)而且如果您買了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的這樣同類產品,報銷的數額也不會 超過您的實際發生額。只要有一家賠付過差額部分的,另外一家不會同時再給您 賠付,也只是取您未報銷的差額來賠付的,但一般來說,這樣的險種都是短期附 加險,是可以取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