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原則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這是保險理賠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予以賠償。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事實的形成,兩者之間必須有直接因果關系的存在,才能構成保險賠償的條件。
靈活運用保險近因原則是消費者維權的手段。
理賠依據近因而來
現實生活中,引發損失的原因多種多樣,針對不同的導致損失的原因,在運用近因原則時也各不相同。但是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兩種:
引發損失的原因單一 由單一原因引發損失的情況,在實際理賠過程中操作相對簡單。實踐中,理賠人員只需要判定這一原因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會有異議。比如,張某在走山路的時候不小心摔壞了腿,如果張某買了意外險,那麼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予張某相應的保險金,但是如果張某投保的是重疾險,那麼保險公司不需理賠,這明顯超越了重疾的承保范圍。
多種原因導致損失 理賠糾紛往往發生於多個原因導致的保險損失。其中兩種情況最易產生分歧。第一種是多個原因造成保險損失,且每一個都是事故的近因,不過只有一些近因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另一部分超過了范圍。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需要理賠的是責任范圍內的保險損失,消費者也可以為這部分原因據理力爭索要賠償。另一種情況是多個造成損失的原因之間相互依存、或存在因果關系,在判斷近因時容易造成消費者和保險人之間的矛盾。
2. 保險公司理賠時怎麼調查的都會調查哪些內容
醫療行為記錄:包括合法合規的醫療機構的檔案、醫保卡行為記錄、體檢中心記錄(不是全部)等
3. 保險理賠方面的問題
.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致殘賠償項目和標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4. 什麼是保險理賠的近因原則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理賠的近因原則指的是保險當事人處理保險案件,或法庭審理有關保險賠償的訴訟案,在調查事件發生的起因和確定事件責任的歸屬時所遵循的原則。
按照近因原則,當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事故是引起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時,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當前近因原則已成為判斷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保險責任的一個重要標准。對於單一原因造成的損失,單一原因即為近因。對於多種原因造成的損失,持續地起決定或有效作用的原因為近因。如果該近因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保險人就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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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險理賠須知:什麼是理賠的近因原則
保險的近因原則是就是真正導致保險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因為在事故中可能由很多因素導致損失的產生,但其中有些因素不是保險理賠的風險。
舉個例子吧,假如一個車禍,傷者身上多處骨折,並進行了搶救,但傷者有既往病史(心臟問題),搶救過程中因為既往病史死亡,傷者有投保意外險,保險公司會對本次事故的意外傷害部分進行賠償,也就是醫療,傷殘等級等等,但傷者的死亡直接原因是既往病史,車禍屬於誘因,即死亡結果的最近因素是心臟問題,心臟問題就是近因。
而意外險的中的意外是來自外界的意外傷害,而非本身的疾病問題,因此對於死亡部分,保險公司一般回拒賠。
6. 急求保險理賠存在的問題及分析的參考文獻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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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險與理賠考試談談你對保險與理賠的認識
保險是對未來災害的財務預安排。 1、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何時有災、哪時有難,難以預料; 2、在災難忽然降臨的時候,我們不會兩手無措,不會陷入絕境,最好的辦法就是進行風險預測,並進行風險防範。 3、保險就是集合大家的力量,來幫助個別遭遇災害的人(或者集體)度過困難期,並為今後的再發展准備條件。 保險,幫人也幫己! 順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