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⑵ 保險自己理賠後還可以繼續理賠嗎
需要看實際情況,如果與賠償方簽訂了限額標准,就不可以再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首先,應該肯定,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向肇事方也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保險標的是由於第三者原因致損的,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賠償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方,並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
1 《保險法》第60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對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實際上,當事人還有權利要求致害者及保險公司雙方都進行賠償,前提是一方的賠償額不足。《保險法》第60條規定:「保險人按照第一款行使代位求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當事人與第三者簽訂了賠償協議,其中就有規定,不論修理費多少,運輸公司都不再負責。即雙方已經達成了協議,放棄了對多於賠償額的損失部分的賠償的權利。
2 《保險法》第61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公司正是根據這一法律條文對當事人提出拒賠的。
實際上,如果當事人先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險公司也會及時進行賠償的,並不會影響到當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這樣,如果因為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額而得不到全額賠償,當事人反過來還可以向運輸公司要求賠償。由於當事人的性急,並且想當然地認為還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很輕易地運輸公司達成了「不再負責」的協議,把自己索賠的後路都堵死了。其教訓應該給我們一些啟示。
民事活動遵循的是誰致害誰賠償的原則。所以,在財產保險中,如果保險財產的損失是由第三方造成的,被保險人應當向致害方要求賠償。當然,法律也賦予他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權利。但不管是致害方賠還是保險公司賠,其最終的賠償者還是致害方,因為保險公司賠償後肯定會向致害的第三方追償的,保險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只是起到一個「二傳手」的作用罷了。財產保險還遵循損失多少賠償多少的原則,
所以,受對損財產定損就成了索賠的關鍵的一步。雙方一經達成定損協議,就變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本案中,雙方已經達成了定損協議,說明被保險人已經自動放棄了對超過這個定額的損失的權利主張,即已放棄,就不能再要求保險公司承擔這一責任。
⑶ 保險公司要發票才理賠
是這樣的,按照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及財務要求,保險公司賠款是可以不需要客戶提供發票,因為保險公司在賠付過程中不需要上稅。
按照保險理賠流程,要將案件統一管理歸檔,規避被保險人風險所以才需要客戶提供發票,因為有些人是定了損,保險公司賠了錢,可是沒有修就有可能再次報案求償。
從去年開始保監會嚴格抓保險行業理賠問題,現在國內的保險公司基本上都是為了快速理賠將賠款打到被保險人那裡,很多都要票了。如果你的賠款已經收到,就可以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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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我原來在保險公司上班,但是現在不在了,我原來的客戶現在要理賠,應該我去嗎
其實我們應該端正一個心態,當然我也不是反對你去,客戶簽保險合同是和保險公司簽的,是為他自己的一個保障,出險之後,應該找保險公司進行辦理理賠業務,業務員離開保險公司了,代理關系取消,這時候會有續期的人員來繼續完成售後服務,再者,你離開了公司,也在忙別的事情,試問如果你當時做保險的時候客戶很多,每個都需要你以後來管,你有那麼多精力嗎?
⑸ 理賠是不是要自己先付錢,再去保險公司報
現在大部分情況都是支持保險公司去墊付醫葯費,然後在根據保單合同條款來報銷。不過,有的車輛事故,比較緊急的情況下,可以自己先墊付
⑹ 保險公司要怎麼給我理賠
1.車輛的施救費用價格與保險公司確認價格沒有,正常的施救費用保險公司只給一次的。你三者車的施救費(就是拖車費)是從事故現場拖到了交警定損評估中心。然後又從評估中心托到了維修廠,那麼這現在時2次拖車費用。還有就是定損費。為什麼要有定損費呢?是保險公司指定的拆解點?如果是保險公司指定的拆解點的話那麼這個錢也給報銷。誤工費我們保險公司要求對方給出傷者單位開具的3個月的工資的平均值按天算錢。這個要看太保怎麼要求的。誤工費的500元需要對方提供單據並蓋章。醫療費500元要看用的什麼葯。車險人傷用葯的要求是按著當地醫保用葯標准,超出部門自己承擔。並出具傷者用葯證明及病理。
2.在車輛損失中可以全額賠償。但是定損價格以保險公司價格為准,這個你可以不用擔心。你去的時4S店那麼保險公司會給你全額賠償的。包括對方的車輛,只要是按著4S店的要求都是可以全額賠償的。
3.你的車輛維修的費用由你先行墊付。修理結束後等人傷康復統一賠付。人傷未康復不會結案。
4.對方車輛也需要你先行墊付。保險公司定損結束後會告訴你賠償價格。你的車和三者的車都經過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定損後確定價格。這個價格會與4S店確認的。這個也不用擔心。然後問清發票名頭直接開發票就可以了。
5.如果你今年出險沒有超過2次的話那麼明年的保費不會上浮。出險3次上浮10%,4次20%5次以上很少有保險公司承保你的商業險業務了。人保會承保但是保費上浮50%左右。如果是2次以內明年你的交強險和商業險都不會下浮了和上浮了。
另外送你一條你這個案件賠款也超萬了理賠的速度不會太快,還有人傷解決完了才能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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