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邊只需要等對方提出賠錢的要求,然後雙方一起到保險公司結案即刻,到時候傷情是否符合本次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幫你審核,賠錢可以直接由保險公司分開轉賬,結案的主動權在對方,你就告訴對方治療好需要協商賠償就約時間去保險公司結案,最好不要在交警結案,不然你賠的錢很難向保險公司要求全部理賠。
貸款的沒關系,有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即刻。
根據公安部下發的三期標准,軟組織挫傷是建議15日的誤工,通常處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車方需要承擔的,大概就醫療費存在非社保類的保險報不全的部分,還有可能傷者方會要求車方額外賠付,但你這邊完全可以不給
保險公司這邊,如果你有什麼問題的,例如上述的問題,可以打電話咨詢如何處理,比你這樣在這里問有效率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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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車禍人傷的理賠期限是多久呢
視具體情況而定。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有人傷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的理賠錢款一般在三個工作日內可以理賠下來 ,前提是醫院結算完畢 ,手續齊全 ,資料完整。如果沒有達到以上標准 ,則保險公司的理賠錢款要在三個工作日過後進行賠償。
首先 ,出警的交警要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負全部責任 ,那麼保險公司會承擔80%的賠償責任 ,剩下的20%需要自行承擔 (如果夠買了全險 ,買了不計免賠 ,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承擔100%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劃分:全部責任80% 主要責任85% 同等責任90% 次要責任95%
然後 ,48小時內攜帶保險單正本、駕駛證、行駛證、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到保險公司正式報案。
一、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
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
9、檢查車輛外觀 ,拍照定損
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
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
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
13、交付維修站修理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傷愈拒不出院賠償問題
受害人如果傷愈仍拒不出院的 ,不僅會因住院時間加長而增加住院費 ,與之而來的還伴隨著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項目的一並增加 ,這對於賠償義務人而言 ,是不公平的。因此 ,在受害人有意進一步擴大損失 ,而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 ,賠償義務人可以通過對受害人的傷情鑒定、醫院的診斷書等有效證據進行質證 ,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至於受害人增開與傷情無關的葯物時 ,通過對受害人的傷情情況與所開葯物進行比較 ,就可獲知增開的葯物有無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對於所增開的葯物 ,受害人不存在故意擴大損失的目的 ,而是醫院的做法並且受害人對此不知情時 ,此部分責任將不能由受害人來承擔。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1、不建議當事人雙方私下協商解決該交通事故的賠償。
2、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該認定書有異議的 ,可以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注意:此處的「復核」 ,不是行政法意義上的「復議」。
3、當事人(我老公)應當充分利用機動車「交強險」等保險予以維權。
隨著道路上車輛的不斷增加 ,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 ,當交通事故給當事人在人身造成一定傷害後 ,也是會給生活和工作上帶來諸多的不便 ,所以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 ,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責任方來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 ,一般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項目。
『叄』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流程
第一步:報案
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繫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弔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肆』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保險公司有期限嗎
有的,最多是180天。再過了就不好定案了。他們說的兩年,是追責期,比如說人不在了,沒人短道,過了一年多才有人發現,這樣也是可以賠的。但是發現了報了案,就不要推了,越早賠越好。
『伍』 保險公司人傷賠償技巧
1、涉及人傷理賠的有效期不用考慮。
2、從經驗來看,這樣的案子走司法渠道要好些。
3、與本次事故有關的手術醫療費用任何時候都可賠償。
4、這樣大的案子處理對本人而言將是個漫長的過程,急也沒用。好在你的險種及額度較全較高。對方不急,一是心態還好;二是看你將如何賠償問題。
5、修理費待結案時一起索賠,費用是在保險公司定損范圍內的和醫療費一並原則是能全部賠償的。
這樣的案子所謂私了實際是在傷者基本治癒的情況下,在交警的主持下協商解決。而這樣較大的理賠案,以協商友好式的訴訟,其實還會更簡單點。
通常是治療結束,即傷者出院,作了傷殘鑒定和後期治療費的判定即可,當然還要看對方的意見。
後遺症之類的費用同樣可在後期治療費中判定,有依據的保險同樣會賠付。所以,一次性解決是最好的,這一點訴訟的效果會更好。
人傷的理賠涉及的項目較多,而對方作為受損者理所當然會提出各方面的利益要求,比如精神損失費,協商解決的除非保險公司事先同意的可賠,而法院判決的都會賠。通常車輛修理費和治療費及有依據的後期治療費都能全賠,傷者的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及其家屬的誤工費、交通費、伙食費等則要看實際情況而定,所以協商解決不作出讓步完全以保險賠償而定是很難達成的。對方的要求提出後可與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溝通,得出能賠償的大數,在此基礎上的差額就看自己的接受能力了。從理賠的角度來看,走訴訟會簡單,當然,整個事件能協商解決更好。
自己全責,無論道理還是個人內心而言還是主動點好。若心裡沒底,可找保險公司理賠部或是理賠專員就本案的理賠流程、賠償范圍、大致能賠付的金額做個了解,交警部門處協商解決時最好請理賠專員到場;其次,與交警處理部門聯系,協商解決交警僅是充當協調的角色,調解書相對固定的樣式其有或是周圍復印列印店有,索要一份備案。有準備後:
協商:以保險賠償為底線,再考慮自己的接受能力。
無果-----友好地請其起起訴。
協商效果極差----不管,其自然會走相關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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