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知道的,有的資料是不共享的保險公司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㈡ 保險公司理賠要審核多久
根據新《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1、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做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2、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
3、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詳情建議聯系保險公司進行咨詢。
應答時間:2020-11-1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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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受傷了怎麼向保險公司理賠呢
如果買了意外險的話,可以在受傷的時候先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案,然後等治療結束之後,帶著治療的病例,費用清單,明細等找保險公司理賠就可以了,可以去保險公司的營業廳。
㈣ 車撞壞後必須在現場等保險公司拍照後才能理賠嗎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不一定非得等保險公司到現場拍照以後才能理賠的。
1. 保險公司到事故現場查勘現場情況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同時也可以通過公安機關的道理交通執法部門,也就是目前各個地方都有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到現場查勘。在非道路上發生的交通意外,可以由事故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到 現場查勘 。然後由這些機構提供事故的相關證明,進行保險理賠。
2. 在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後,為方便事故損失的保險理賠,被保險人應該做到:
(1)盡力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立即通知保險人,並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3)保護事故現場,允許並且協助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對於拒絕或者妨礙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導致無法確定事故原因或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或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㈤ 想讓保險公司理賠,可能嗎
經我這邊理賠的已經有5起了,就不要提我看到的了
首先保險是我們獲得保障的一個工具,轉移風險的一種方法,保險合同是一份契約型,合同為什麼不能理賠呢?
其次保險有很多種,意外疾病養老還有一般醫療等等好多種,如果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合同約定的條款相同,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肯定會理賠的
最後保險的專業性很強,現在大學里都開設了專門的保險專業,不是說買了保險就萬事無虞,我們不但要買對,還要買全,還要買夠,建議你咨詢一下專業人士
㈥ 車禍後是等保險公司理賠還是要求肇事者先賠償給我
交強險,是給別人買的。肇事者的交強險就是用來賠償受害人的。就本案,應該是保險公司代替肇事者在保額內賠償您的損失,而超出保額部分,應由肇事者個人賠償您。所以現在您應該等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您,之後再繼續向肇事者索要剩餘部分。如果其拒絕承擔剩餘的責任,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㈦ 保險公司理賠有時限嗎
有限制
保險公司理賠有時間限制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定,理賠申請有時間限制。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他們的委託代理人應該在就診或其它保險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本公司。發生就醫治療的,請您在72小時內發出通知;發生意外及其他重大保險事故的,請您在24小時內發出通知。
報案可以採用上門、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報案內容包括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客戶號、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及就診醫院、被保險人現狀、報案人聯系方法等。
(7)等保險公司理賠呢擴展閱讀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理賠是保險公司執行保險合同,履行保險義務,承擔保險責任的具體體現。一方面,理賠工作做得好,被保人的損失才可能得到應有的補償,保險的職能作用才可能發揮,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運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保險公司的信譽才可能提高。
另一方面,通過保險理賠,可以檢驗承保業務的質量,暴露防災防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便於公司進一步掌握災害事故發生的規律,總結和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改進和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