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 保險理賠,對方(全責)不配合,耍賴 怎麼辦幫幫小女子~~
保險賠款
被保險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後,10日內將索賠單證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歷、誤工費證明、被撫養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正本 ( 復印件 ) 、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員駕照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賠款。
屆時,保險公司會通知領取保險賠款;領取賠款時,領款人要攜帶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如委託他人他人代領,代領人還要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賠款最長有效期為自事故報案當日起2年內。
(1)保險理賠不配合擴展閱讀:
輕微事故
當車輛發生損失數額較小的保險事故後,車主可以將車開至保險公司指定修理處,那裡有定損打價權,讓修理廠幫助索賠。這種情況一般經過以下幾步為車輛定損理賠
1、檢驗證件,出示三證及保單:本車行駛證、駕駛員的駕駛證、被保人的身份證、保戶保險單;
2、壞車檢查,初定車輛損失部位、壞車檢查、填寫案件審批表、復印所有證件等;
3、照相定損,照相定損,安排處理意見;
4、報案定時,按照案件審批表內容報案。修理完畢,帶齊證件及修車發票到修理處接車即可,讓修理處代理索賠。
B. 保險理賠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你可以找其他的人,搞個當時定損員定損時指定的修理廠的發票不就結了嗎,只要是合法的發票,保險公司不會去核實是否對方開的啊
只是你可以先和對方溝通下,如果確實是當時定損時核定的有問題,你可以再找你的保險公司,(如果時間太長,保險公司就不認可了,時間不長時可以追償的)。若是對方故意訛人,你就不必理會他的,找個合格的發票代替即可
C. 受害方不配合保險理賠怎麼辦有期限賠償嗎
面臨這種情況,司機們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接受賠償款的受傷人員或者司機、車主,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賠償款,如果接受賠償款的受傷人員或者司機、車主想證明自己取得賠償款是合法、正當的,就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這些證明損失的證據就是辦理保險理賠需要的法律手續。司機們可以在人民法院復印這些法律手續後去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通過上述方式,基本上就可以解決司機們無法辦理保險理賠的困境。
D.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保險理賠怎麼辦
你好,出險時,在不了解車險的情況下,打電話資詢你的代理人,進醫院把診斷書和各類發票自己拿著,單有診斷書和出院結算清單,保險公司還是會合理理賠的,如果什麼都沒有,我想也不要起訴他,但錢也不要再給他,隨他的便,讓他起訴你不更好說了嗎?你不是有交警作證嗎!你要是把他說的話手機錄音下來就好,他是無血的人。好人一定有好報的,好人一生平安。
E. 如果對方有保險但不配合理賠怎麼處理
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喵喵保)
F. 事故對方主責但不配合交通事故保險理賠
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一般責任的認定是交警才有權利;事故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對半責任、次要責任、無責等五種;如果是已經定責,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對所定的責任有異議,可以有行政復議的權力。
發生事故後除了聯系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
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保存好單據;處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門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保存好;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
也不會扣駕駛本;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如果暫扣車輛、駕照,一般在事故定性後即可歸還。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G. 交通事故人傷者不配合保險公司理賠怎麼辦
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並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7)保險理賠不配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仲裁裁決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百三十八條 公證債權文書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H. 肇事車主不配合保險理賠。咋辦
首先,他的保險公司的賠款是針對他的,保險公司賠多賠少給他是他的事,和你沒有一毛錢的關系,你找他就行。
所以,你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的車被責任方追尾,而對方不還錢,
這是個民事關系。你強硬一點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同時要求修車錢以外的其他損失(當然,這也要合理並且舉證,否則法院不支持。
覺得錢少的話,可以了解一下他的車是不是單位車,或者是他在執行單位工作的時候出的事,如果是這樣,可以找他的單位索賠,
如果是他個人的車又不想還,貌似除了上法院,然後申請強制執行,沒別的短平快辦法
I.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配合保險理賠怎麼辦
一般責任的認定是交警才有權利;事故分為全責、主要責任、對半責任、次要責任、無責等五種;如果是已經定責,首先要保存好事故責任書;如果對所定的責任有異議,可以有行政復議的權力;
發生事故後除了聯系交警(如果能夠自行快速解決,就不用通知),同時還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一般是在事故當時,最長應該不超過24小時);如果當時來不了工作人員定損,記住保險公司告知的編號,而且還要問清楚那些費用是公司承擔;不要輕易支付費用(像在醫院顧工護理費等,都是有規定的);如果有去醫院的費用,而且是你負擔的,那麼就要保存好單據;
處理程序一般是交通部門調解兩次,調解不成就要訴訟,所以原始單據一定要保存好;
事故不涉及人員,一般不會暫扣車輛;也不會扣駕駛本;所以對駕車沒太大的影響;但是本人一定要調整好心態,方可上路。如果暫扣車輛、駕照,一般在事故定性後即可歸還。
間隔一段時間後,就要詢問一下有關人員(一般是交通隊即可);北京的規定:交通事故定責後在一年之後就結案(如有異議的也過了訴訟的時效期)。
J. 保險公司已經理賠 三者不配合結案怎麼辦
不要什麼都說起訴,起訴是沒用的,因為保險公司又不是沒有賠給你。保險公司要結案也是要有你交的理賠資料才能賠付啊,而你交理賠資料時理賠人員應該都有告訴你最終賠付金額的,要經你同意才會結案。現在你說不滿意是什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