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咱是和保險公司簽的合同,不是和個人.就象我們在銀行存錢,給我們開戶的是一個美女,取錢時是一個帥哥也是照樣取給我們的
❷ 保險經紀人與保險理賠的關系
保險經紀人在中國興起不久,特別是最近兩年發展迅速,有了保險經紀人,在理賠一塊客戶只需要一個電話,保險經紀人就可以全權處理理賠事宜,做到客戶滿意,為客戶爭取到了應有的權益,你可以參考下http://www.zgbxjj.com/shownew.asp?id=858 這里
❸ 保險經紀公司可以代保險公司墊付賠償款嗎
不可以,保險經紀公司只是幫助客戶需求,然後分析產品,做一個合理的保險配置。後期理賠可以協助客戶。但是絕對不會代保險公司墊付賠款
❹ 話,是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還是通過保險經紀人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你在保險代理人處購買的保險,恐怕保險經紀人沒辦法幫你理賠。但是如果你在保險經紀人處購買的保險,保險經紀人是可以全權代理理賠,理賠成功率會提高不少
❺ 保險中介人都包括什麼保險理賠人屬於保險中介人嗎
保險從業那本書上有。一般市面上的保險代理人比較多他們是保險公司的員工性質的保險公司給錢,出去是代表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經紀人是指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在再保險市場上則有再保險經紀人,即基於原保險人的利益,為原保險人安排分出、分入業務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人。保險經紀人必須具備一定的保險專業知識和技能,通曉保險市場規則、構成和行情,為投保人設計保險方案,代表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議達成保險協議。保險經紀人不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對給付賠款和退費也不負法律責任,對保險公司則負有交付保費的責任。因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的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人承擔賠償責任,所以保險經紀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經紀人的活動客觀上為保險公司招攬了業務,故其傭金由保險公司按保費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均為保險市場的中介人,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人證書
兩者是有區別的:(1)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向保險人或其他代理人恰訂保險合同,而保險代理人則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而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2)保險經紀人雖然也像保險代理人一樣,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如為投保人提供保險咨詢、充當顧問時。(3)保險經紀人收取保險費的行為,對保險人無約束力,即法律上不視為保險人已經收到,被保險人不能以此為由主張保險合同業已成立。但是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授權的情況下,保險經紀人在授權范圍內所作的行為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約束力。此時,保險代理人收取保險費後,即使實際尚未交付給保險人,在法律上則視為保險人已收到。(4)保險經紀人的業務范圍要比保險代理人廣,如受保險人的委託充當保險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理保險人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甚至還可以從事保險和風險管理咨詢服務保險經紀人
。我國《保險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已經出台,但國內保險業務中並未實行保險經紀人制度,不過在國際保險業務中卻時常接受國外保險經紀人介紹的保險業務。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但兩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在德國,保險代理人被稱作是保險人"延長的手",而獨立保險經紀人則有被保險人的"同盟者"之稱!二者具體的區別有以下四點: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而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而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端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保險公估人專業定義: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並向委託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公估人的主要職能是按照委託人的委託要求,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鑒定和理算,並出具保險公估報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險賠付趨於公平、合理,有利於調停保險當事人之間關於保險理賠方面的矛盾。
保險公估人在保險市場上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它以其鮮明的個性與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一起構成了保險中介市場的三駕馬車,共同推動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保險公估人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險理賠是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在保險業發展初期,對保險標的檢驗、定損等工作往往由保險公司自己進行。隨著業務的發展,這種保險公司「全程包辦」方式的局限性日益暴露: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的專業局限性越來越難以適應復雜的情況。保險公司從經營成本考慮,不可能配備眾多的、門類齊全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而保險公估人能協助保險公司解決理賠領域的一些專業性、技術性較強諸如經濟、金融、保險、財會、法律及工程技術等領域方面的問題,從而促進保險運作在理賠領域良好地進行。2.保險公司既是承保人又是理賠人,直接負責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和定損,做出的結論難以令被保險人信服。保險合同的首要原則是最大誠信原則,由於保險合同訂立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在承保和理賠階段,以及在危險防範和控制方面,都存在違背這一原則的可能。而地位超然、專門從事保險標的查勘、鑒定、估損的保險公估人作為中介人,往往以「裁判員」的身份出現,獨立於保險雙方之外,在從事保險公估業務過程中始終本著「獨立、公正」原則,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是等距離關系,而不像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易受主觀利益的驅動,能使保險賠付更趨於公平合理,可以有效緩和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理賠領域的矛保險公估人
盾。「訴訟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調解,而調解又不如預先防止發生法律糾紛,這幾乎是不言而喻的。」[3.保險公估人代替保險公司獨立承擔保險理賠領域的工作,從而實現了保險理賠工作的專業化分工。這種分工一方面有利於保險理賠技術的不斷升級和橫向交流,並能促進保險公估業整體執業水平的提高,從而促進整個保險行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由於規模效應以及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減少,必然會大大降低保險理賠費用從而降低保險成本,從而最終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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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請問:通過保險經紀人買保險,在以後理賠時,保險經紀人會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嗎
我只聽說過某某保險公司,但是很少聽說過某某保險經紀公司。所以個人建議。還是直接到保險代理人那裡去買好一點。
❼ 保險經紀人代為索賠有哪些優缺點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但兩者之間有著根本區別。
定義不同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機構。
法律責任不同
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保險經紀人與客戶是委託與受託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代表的利益不同
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保險公司的利益。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
提供的產品數量不同
保險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產品單一。保險經紀人能提供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來滿足客戶不同的保險需求。
立場不同
保險代理人因為代理的產品單一,一般只會陳述自己產品的優點。保險經紀人可以代理的產品很多,所以能夠客觀地分析每個產品的優缺點。
投保模式不同
保險經紀人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如每家保險公司的免體檢額度不同,非健康體客戶,一次性進行多家投保後,選擇比較理想的結果承保。保險代理人則無法做到。
❽ 在保險經紀公司買保險會協助理賠么
理賠其實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事,經紀公司就是中介,但是現在經紀公司都把協助理賠作為不可缺少的增值服務。是不是協助就看經紀公司的良心了,幾家理賠服務做的好的經紀公司:小雨傘、保險之家、泛華。。。
❾ 保險出險保險經紀人一定要到場嗎
車輛事故發生後,並不是必須要由車主本人才能報保險,須由被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一般後面的處理要車主本人去操作。出險的時候可以不是本人,但是理賠的時候一定要車主的銀行卡號這樣保險公司才會打款,如果不是用車主本人的有效證件。車險理賠的主要有以下流程:
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應在24小時內通知交警,並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查勘:在保險公司人員到來之前,車主需要保護好現場。特別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門開具的事故單證,自己也可以盡可能多拍一些現場的照片。
定損和核價:這是理賠的關鍵環節,如果車輛受損嚴重需要拆檢才可以定損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損車輛就必須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去定損中心定損。定損完畢,就可以將車輛開往修理廠修理了。
單證:車主應該在事故結案10天內向保險公司提交必要的單證,其中包括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事故證明等等。
審核:保險公司在收到材料後,會及時進行審核。
結案:符合規定的,保險公司會及時發放賠款,並結案。
【政策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以下材料:
交強險的保險單。
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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