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今天在保險公司結案,簽了協議,回家發現找不到協議,我沒有協議,保險公司到時候會不會不打款呢
不會的,盡管你的協議丟了,但保險公司的協議還在,他們會履行賠款的,保險公司不知道你的協議丟失啊,他們還是要正常理賠的。
退一步講,寶相寺不給你理賠的話,那麼理賠的記錄就不會產生,沒有打款記錄你可以再次起訴保險公司的,到時候法院還是會判決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公司不會這樣做。放心吧,一般簽訂協議後一周內打款,如果一周沒收到打款,你可以再到保險公司詢問,被告訴他們你的協議找不到了。
㈡ 保險公司不理賠,怎麼辦啊
保險公司不理賠,可以向當地保監局投訴,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決的話,可以起訴。
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非司法機構的第三者審理,由第三者作出對爭議各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質上是兼具契約性、自治性、民間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種爭議解決方式。
民事爭議通常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和申請仲裁機構審理兩種方法。仲裁指爭議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范圍。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㈢ 保險公司沒有按合同理賠怎麼辦
如果你認為保險公司沒有按合同理賠,你可以打保監會的投訴電話進行投訴,希望這件事不會對你的保險觀念產生負面影響,因為保險真的是為了你和你的家庭好,不好的是某些銷售保險的人。
㈣ 保險公司簽協議後沒打完理賠款,那第2年保險公司還會賠嗎
和保險公司簽約之後保險公司沒有打完理賠款,你應該找保險公司索要。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的索賠都是一次性的,只要他給你賠付了,你們兩個人之間的糾紛就結束了,第二年保險也就不再生效了。如果保險公司沒有給你完整的賠償款的話你就得找保險公司進行索要,如果保險公司不予繼續理賠的話你就得依靠法律的力量來起訴保險公司了。
如果說對方真的是出示了應該理賠的范圍,但是他們在第一年並沒有完成理賠,那麼他們可能會繼續給予你理賠款。如果他們給你列出的該他們理賠的領域他們都理賠完了,他們就不會再繼續給你理賠了。所以先和保險公司取得聯系,詢問一下到底有沒有理賠完,如果理賠完了那你就沒辦法繼續追回了。如果沒有理賠完保險公司卻不再理賠了,那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訴,追回賠款了。
㈤ 保險公司不按合同理賠我該怎麼辦
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
㈥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情形有哪些
買保險時實事求是的填寫全部資料,不隱瞞虛報,特別是健康險有既往病史如實告知。只要保險合同的承保范圍都可以理賠。
㈦ 如果保險公司沒有下拒賠通知書,而是誘導客戶簽放棄理賠協議書怎麼辦
先放著不管,如果60天內都沒有下通知書就起訴,通常這種清況起訴就都會賠償
一. 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拒賠
1、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
2、保險事故的發生屬於條款上列明的除外責任。
3、被保險人有法定的免責事由行為,即《保險法》規定的保險人責任免除事項,具體涉及以下五方面:
a、違反告知義務
因為投保人違反告知業務得以解除保險合同而責任免除。《保險法》第16條規定: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給付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b、保險欺詐
因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詐得以解除保險合同而責任免除。
c、故意行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兩年以上保費,保險人應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單現金價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喪失受益權。
d、自殺行為
《保險法》第65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被保險人自殺的,除本條第二款規定外,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對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險費,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單退還其現金價值。
e、犯罪行為
《保險法》第66條明文規定: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單退還其現金價值。
㈧ 到保險公司理賠雙方不簽理賠協議書能拿到錢嗎
不能,尤其涉及到第三者的受害方,必須確定被保險人已經賠付或者授權支付第三者,保險公司才能賠錢。
㈨ 因交通事故受害人不和解,我投保的保險公司說沒有和解協議,不給理賠
根據《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介於你這種情況比如 你墊付的醫葯費 如果有票據,病歷在手裡 可以先賠 支付給護理人員的 有收條也可以先賠 ,但是一般保險公司解釋只能理賠一次,一方面是節省人力,另一方面是避免你沒有墊付
醫葯費 拿到票據理賠(重復理賠)
遇到這種情框 先找領導 說先賠付 你已經墊付的費用 後期傷者找你 你讓他起訴 正常保險公司
賠不了(你賠了 就自己認) 如果還不行 直接保監局 投訴。說他們無理拒賠 (這個很嚴重的 一般的話 都要罰款的)
給分吧給分吧給分吧 (*^__^*) 嘻嘻……
㈩ 雙方已在保險公司簽署了協議,保險公司不賠償的人身損失,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嗎
完全可以起訴!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