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銅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和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科室、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關系;制定機關內部工作制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信息工作;負責全局財務、資產及機關後勤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二)行政許可服務科(法規科)
負責全局行政許可實施;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對全局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
(三)人事教育科
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科室、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目標考核、崗位責任制、人事工資、幹部管理、教育培訓以及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工作及市管幹部的協管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幹部業務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和監督對職業機構的管理;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參與擬訂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受省委託境外公民來銅就業和介紹我方公民出境就業以及駐外機構工勤人員的選派工作。
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使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在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下,規劃和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貫徹並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和推薦工作;推行博士後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銅工作(回國)或定居政策;貫徹並實施國(境)外機構在銅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政策。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組織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政策的落實;依法規范和管理全市各類人才市場,負責市外、國(境)外人才機構進入我市人才市場的審批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和職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招錄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計與綜合分析,做好事業單位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招錄管理和人事調配工作。
(七)勞動保障監察科(農民工工作科)
負責全市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定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違法違紀案件;指導縣(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因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到相關部門的關系和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貫徹落實農民工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並擬定實施全市工作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八)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
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具體落實方案、辦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負責全市高級專家延期退休的審批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管理和服務工作;推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休假制度;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疾病、工傷、生育等停工期間待遇的具體辦法;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
(九)養老保險科 (農村社會保險科)
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標准、辦法;貫徹落實國家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機制;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執行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負責對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貫徹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標准、辦法;負責有關農村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審核和給付標准工作;負責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十) 失業保險科
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標准、辦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人員疾病、生育、和死亡有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警機制;負責全市領取失業金期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驗收以及再就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的審核和資金撥付;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待遇項目審核和給付標准工作;負責對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十一)醫療保險科
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和標准;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的審批、監督、檢查;擬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資格審定、考核和監督;負責組織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和職工非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負責對醫療、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十二)工傷保險科
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並擬定實施全市規劃和標准;貫徹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負責工傷認定和傷殘勞動能力、護理等級等相關鑒定;組織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查核定工作;負責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十三)綜合計劃與基金監督科
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實施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管理、運營計劃;負責有關統計與信息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調度、撥付、結算、稽核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對各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管理和運營的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並查處基金管理中違規、違紀案件;對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和監督管理,對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監督。
(十四) 公務員管理科
完善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工作;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非領導職務設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公務員考試錄用、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迴避、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工作;承辦按照法律規定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任免人員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員的具體事宜。
(十五)考核獎懲與培訓科
研究制定全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等單項法規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獎勵表彰制度,負責全市行政性獎勵表彰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以市政府名義開展的獎勵、表彰活動。
(十六)外國專家局
擬定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引智經費資助的外國專家聘請計劃審批,組織實施國家、省批準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有影響事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我市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體系,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鑒定、評估、獎勵及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批準的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管理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工作;承辦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② 地稅局電話是多少
全國通用客服電話為12366,一般國稅按1,地稅按2,可具體咨詢你所屬地的客服人員。
③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地方稅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來信來訪、宣傳和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和稅收普法宣傳、教育;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稅務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三)勞務和財產行為稅處
負責組織實施營業稅、資源稅、財產行為稅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四)所得稅處
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五)涉外稅收管理處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負責涉外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承擔大型企業稅源監控和管理,開展納稅評估,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與審計工作。
(六)基金(費)處
負責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費等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的徵收管理政策和辦法。
(七)收入規劃核算處
負責編制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年度稅(費)收入任務;監督檢查稅(費)繳納、退庫情況;承辦稅(費)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費)源監控管理工作;擬訂稅收會計、統計等相關制度;管理稅(費)數據;組織實施稅(費)統計工作。
(八)納稅服務處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實施納稅(繳費)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繳費)人投訴;組織實施地方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繳費)爭議調解工作。
(九)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起草綜合性稅收征管規范性文件;擬訂稅收征管的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管理稅收發票和票證;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優化的綜合管理工作。
(十)政治部
承辦機關和全省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省轄市地方稅務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一)財務管理處
擬訂全省地稅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預決算;負責系統的經費和財務管理工作。
(十二)裝備處
擬訂全省地稅系統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管理系統的裝備和國有資產;承擔地方稅(費)票證的印製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
(十三)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地稅系統財務、基建、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地方稅務局紀檢組(監察室) 按照《省紀委 省委組織部省編辦 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
④ 地稅局電話
中國稅務局通用客服電話:12366,接通後,國稅按1,地稅按2。
國稅局、地稅局共建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順利通過試運行。試運行期間,12366熱線共接聽納稅人來電5000多人次,其中營改增咨詢400多人次。目前,熱線運行平穩。
(4)銅陵地稅局基金科電話擴展閱讀:
12366納稅服務熱線共受理納稅人咨詢、投訴、舉報等各類業務10295件,納稅人對座席人員接聽服務的滿意率達到100%。另一方面,全面加強納稅人需求分析,努力提升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持每季度撰寫一期咨詢熱線分析報告,通過大數據分析業務量分布和變化情況,整理出當期高頻熱點問題。
將分析報告掛該局網站供全體幹部學習,同時認真收集納稅人建議和意見,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促進征管效率的提高、服務質量的改善。2016年1-10月,共收到納稅人的意見建議63條,採納27條意見建議。
高效處理舉報投訴有助於征管職能的完善,有利於納稅服務的監督,有助於全社會納稅遵從度的提升,有助於地稅部門整體的服務質量和社會形象的優化。地稅12366熱線以「用心傾聽真誠服務」為宗旨,以「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為原則,認真處理涉稅舉報和納稅服務投訴。
2016年1-10月,共受理涉稅舉報133單,納稅服務投訴17單,處理12345轉辦20單。對於接到的投訴舉報,均在1個工作日內形成工單轉辦到具體承辦單位,收到處理單之後1個工作日內回復納稅人,並做好回訪工作。
同時,堅持每季度對全市轉辦處理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各轉辦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結,全年綜合限時辦結率達到98%。為構建征納和諧的局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⑤ 12366是什麼部門的電話
12366是納稅服務熱線,是信息產業部專為全國稅務系統核配的,為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的熱線號碼。實現稅務咨詢、服務投訴、涉稅舉報等涉稅業務。
1、「6」字與「水滴」的結合,象徵人人納稅,滴水匯成江河,造福社會。
2、「6」字與「電話」結合,用「6」字形象化為電話聽筒,體現熱線電話的概念和服務方式。
弧線,把「熱線」形象化。紅色象徵社會大眾納稅的熱情。
3、「12366,聽得見的納稅服務」被確定為「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統一宣傳語。
(5)銅陵地稅局基金科電話擴展閱讀: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主要服務功能包括:
納稅咨詢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征管規定、涉稅信息等咨詢查詢服務;辦稅指南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發票購領、申報納稅等涉稅事項的程序、手續提供咨詢服務;
涉稅舉報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為等提供服務;投訴監督服務,主要是為納稅人對稅務機關行風、服務質量及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監督投訴提供服務。
⑥ 石碁地稅局的電話號碼
石碁地稅局電話號碼是: 020-34560668
石碁稅務分局附近的公交車:
番92路、番111路、番126路、番3路、番83路、番92路長線、番92路短線、番93路、番23路、番79路、番81路、番82路、番62路、番72路、番78路、番80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