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案向保險公司提供以下資料:
1,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事故認定書,賠償協議、賠償憑證,或經法院判決的判決書(調解書),死亡證明(醫院、刑偵),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戶口本上註明注銷原因及日期)。
2,撫養人生活費:戶口本,家屬關系調查表(供、撫養關系及人數由居委會、派出所蓋章)。
3,誤工費:出險至死亡死者誤工費(工資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等),家屬誤工費(限三人,工資收入證明或按同業標准等),
4,交通費(限三人,公交車票或原居地至出險地交通票),金額酌情。
5,住宿費,(限三人,150元/人/天住宿費發票)。
6,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內)
7,醫療費用:死者醫療發票,(住院伙食補助按住院天數X當地賠償標准元/天)。
8,護理費:疾病證明有醫囑(住院天數X當地賠償標准元/天)。
9,其他的資料如:病歷,住院記錄,檢查報告,死者證件等。
10,公證委託書(有數人受益人的可委託其中一人辦理索賠收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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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保險公司理賠不合理,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維權
實際上當和保險公司出現了矛盾之後,最好的方法就是先和保險公司協商,我們可以通過協商來讓保險公司給予足額的理賠。很多人在現實生活當中可能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被保險公司拒賠,如果被保險公司拒賠的話,假如自己有比較專業的律師或者有非常強的能力,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和保險公司進行交涉。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出現了類似的情況,那麼肯定是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權,千萬不要通過一些極端的手段來報復打擊保險公司,因為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我們自己一定要理智一些。
⑶ 保險理賠不合理是否有申訴期
保險理賠不合理,應該是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認為賠付的不合理,這是理解的前提。(不應該是保險公司認為理賠的不合理。)
這就意味著,對保險合同的執行,合同雙方當事人存在爭議。
合同上面一般有「爭議處理」條款。首先是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議通過保險經紀人或專門的索賠機構和保險公司進行協商。
⑷ 車險理賠起訴狀
車險理賠的話,應該有保險公司進行負責,如果保險公司拒不理賠的,可以再拿到公安機關的判定書後,直接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⑸ 保險理賠起訴書這樣寫行嗎
民事起訴狀
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聯系電話:
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 判令被告履行合同賠償原告人民幣(保險金額)。
[2] 判令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2010年5月28日向被告平安保險公司為原告父親達成一份6000元平安終身保險合同,因原告父親不幸於2010年8月份農忙茶季之間因忙於採茶,制差於22日因勞累身體因感不適在卧床休息於2010年8月23日早晨不知原因突然去世,於當天上午向平安保險公司報案,當天被告平安保險理賠部門下午到原告家中了解事情的經過。原告於2010年9月4日給於被告需求理賠資料,但在於2010年10月2日收到被告部門的理賠決定通知書,不於理賠。
因此,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據實依法,判如所請。
此 致
某某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⑹ 車險理賠官司一審判決保險公司不服,上訴了。收到民事上訴狀後15日內法院要求寫一個應訴狀,怎麼寫啊
應訴狀
針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應予維持。
1、
2、
3、
這些都是一審法院經過詳細的調查、取證,而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依法應當予以維持。 二、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1、
2、
綜上,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一審法院審判,符合民訴法的相關規定,並無不當之處。上訴人提到的XXXXX等所有問題在上面已經明確陳述過了以及一審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 都說明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作為一個公民其享有合法的訴訟權利本無可厚非,但是他不能借著合法的訴訟的幌子,在訴訟過程中無中生有、搬弄是非、造謠生事,給一審法院、答辯人及其代理人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不良影響。上訴人的這些行為是對其訴訟權利的濫用。
基於以上的事實和理由,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一審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條判決本案是有理有據,是合理合法。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懇請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後,駁回其訴訟請求,依法維持原判。
此致
⑺ 理賠不合理怎麼辦
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盡力打贏官司,賠償就會讓你比較滿意。
⑻ 對保險理賠的訴訟狀
可以起訴保險公司及責任方。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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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車輛保險理賠起訴書
到法院領取起訴狀,按起訴狀的格式填寫你所起訴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