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保險公司拒賠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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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險公司疑難案件車險
目前,保險公司都在抓理賠服務速度和質量,服務水平都在不斷提升和改進,理賠速度也城提升,但具體案件線索的理賠時間還得看案件的難易程度。目前,人保在小額案件上有現場賠付,對於一些較小的案件一般都是五個工作日能賠付到位的。據有關統計,目前人保車險的平均理賠周期約為7到8天,但對於一些疑難案件,那時間就比較長了,具體還得以保險公司的回復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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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保險理賠的情況有很多,在之中能遇到的問題都有些什麼
社會經濟發展越來越好,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是越來越高,有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購置一份保險來抵禦風險,保險理賠的時候情況特別的多,在理賠的時候也很容易碰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在保險公司方面可能會遇到重視業務發展,忽視客戶服務的傾向,因為我們都知道很多的保險公司在推銷自己的產品的時候說的天花亂墜,但是真到了理賠的時候可能會耍賴皮。
如果出現復雜的理賠案時,往往會難以做出准確的判斷,這時候我們可以尋求法律援助,讓專業的人士來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一點,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才行,我們都知道有一句話叫做沒有最好的保險,只有最合適的保險,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如果感覺不合適的話,也可以在15天之內進行退保,這樣只會損失我們的工本費。
㈣ 保險理賠難的根本原因
保險理賠難主要有三點:
一、理賠慢:
各家保險公司都在拼理賠速度,除個別保險公司外,大部分還好。特別是新保險法出台,要求理賠30日內結案,所以理賠慢的問題慢慢就好起來了。
二、服務不好
買保險就是買服務,產品都差不多。理賠住院探視、講解理賠資料、送禮品都成為保險公司服務的常規措施,故此,這個也不是問題。
三、拒絕賠付
硬性的就是拒賠,一般的據賠率大概是5%左右,主要是由於不實告知引起的,隨著保險法的兩年的不可抗辯的推行會好一些。同時,自己簽字之前閱讀好條款也是十分重要的。不是業務員說什麼就是什麼。
沒有最好的保險,只有最合適的保險,希望你多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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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保險公司理賠疑難審核
1.報險
2.索賠——提出索賠請求、採取措施減輕損失、接受查勘檢驗、提出索賠請求單證
3.現場查勘——調查出險情況、施救整理保護受損財產、處理損余物資、核算實際損失
4.責任審核——審定保險責任明確賠償、核定施救費用、妥善處理疑難案件
5.索賠處理
6.理賠糾紛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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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果保險理賠時發生爭議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在少數的保險理賠過程中,也有出現爭議或是糾紛的情況,對於保險公司來講,是不希望發生這一類事件的,因為任何原因的爭議或糾紛,都會為被保人帶來不愉快,也會給保險公司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許多公司都有一定的通融賠付准備金。只要不是原則性錯誤或是賠付數額比較大的案件,保險公司一般都會運用通融賠付的手段予以處理,來緩和爭議。當然,如果是針對原則性的爭議,就不能採用通融賠付的方式。通常是會以保險合同條款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來進行解決。對理賠爭議的解決程序,一般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決定有異議時,可遵循的原則是:先協商再調解;調解無果再仲裁;仲裁不服最後才對簿公堂-訴訟。訴訟的結果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㈦ 保險公司理賠時間分為幾個階段呢
保險公司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能以各種理由遙遙無期的拖延賠償。
一、理賠起算時間
三、保險公司的賠付期間包括的兩個階段
1、保險公司收到索賠申請到做出核定的那段時間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從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後,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應當及時作出賠付或拒賠的決定,「及時」為多長時間,《保險法》沒有作明文規定,不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已經對《保險法》中的「及時」規定為三十日,除有困難的除外,按照保險實務來講簡易理賠案件為3~5天,普通理賠案件為2周左右,疑難復雜案件可能會長達30-60天。
但是不管何種情況。從保險公司從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開始六十日內,必須對是否賠償及賠償金額作出決定,如果期限已滿而保險事故比較復雜或者保險金的數額難以確定的,譬如在意外傷害中傷殘人員需要較長的時間治療,因此醫療費用的確定就需要較長的時間。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這種先予支付的規定是基於保險的補償性質,目的是使被保險人能夠及時恢復生產和生活,以維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保險法》規定的先予支付和《民事訴訟法》關於先予執行的規定是一致的。
2、達成有關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到實際給付保險金之間的階段
在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十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一般而言,非巨額的保險金都能在達成協議後的當場或1-3日內獲得支付。
㈧ 保險公司理賠時刁難,怎麼辦
朋友因視力不斷下降而求醫,最終被核磁共振檢查出患有腦膜瘤,於是入住國內知名的一家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發現是因為腦膜瘤壓迫視神經,導致視神經萎縮而出現視力下降。出院後朋友才知道公司為所有員工投保了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朋友的情況符合其中的良性腦腫瘤,出院後即把相關的住院資料遞交給保險公司。一段時間後,朋友得到保險公司回復,達不到理賠條件。原因是根據良性腦腫瘤的定義,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達到賠付標准:良性腦腫瘤,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保險公司去醫院復核了住院資料,回復說其他條件都滿足,但在住院資料上沒有看到「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相關的報告。於是朋友咨詢主治醫生。醫生具體答復如下:(1)顱內壓增高會導致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但因人而異,有人可能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現所有的症狀。(2)視乳頭水腫是顱內壓增高的早期症狀。視乳頭水腫早期並不影響視力,視野檢查可見生理盲點擴大。當視乳頭水腫持續數周或數月之後,視盤逐漸變得蒼白,視力開始減退,視野呈向心性縮小,這是視神經萎縮的表現。也就是說,朋友的症狀已過了視神經水腫的階段,到了比水腫還嚴重的萎縮階段。如不切除腫瘤,不僅影響視力,還會危及生命。(3)朋友是存在顱內壓升高的現象,且已導致視神經萎縮。但醫生沒有在住院資料中像保險定義那樣的表達方式全部寫出,而是註明了視神經萎縮。醫生做住院記錄,僅是根據他臨床的需要而記錄,並取其摘要記錄在出院小結上。這就產生了病人有症狀A、B、C、D、E五種,保險條款上也要求滿足A、B、C、D、E才能賠付,但醫生記錄只記錄了B、C、D、E,他認為A不需要記錄,或記錄A+這個更嚴重的症狀就足以說明問題。(4)醫生的記錄是醫院存檔的,醫生認為他的記錄是客觀存在的,符合他的醫學要求的。他根本不理會保險條款上是如何約定的,不會按照保險定義去編寫他的記錄,這才是他客觀行醫的准則。更不會因為為迎合保險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檔的資料。而且,醫生修改存檔的資料,意味著他自己承認原先的資料有錯誤,他要向醫院承認錯誤,且接受處罰的。醫生當然不幹。因為朋友的顱內壓升高,導致視神經水腫繼而萎縮並危及生命是客觀存在,醫生還是很通情達理的在朋友的病歷上補充說明了這一事實,並簽字確認。應該說,加上這份補充說明的病歷,朋友的情況滿足了保險定義的賠付標准。朋友把這份病歷交給保險公司後,得到的答復還是不行。保險公司又說:(1)保險公司只認當初去醫院復核時看到的資料,這本病歷沒有在醫院存檔,對後補的材料不予採納。(2)朋友說,你們再不相信,可以找當事醫生核實。保險公司講我們只認醫院存檔的資料,不會去找醫生的。(3)朋友問辦什麼樣的手續或怎樣辦理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認可,保險公司說我們只是根據內部程序辦事,不可能告訴你該怎樣補手續。保險公司反復就是一句話,他們只認當初在醫院復核的資料,當初的資料不滿足賠付條件,按照他們的內部流程就拒賠。真讓人徹底崩潰!整個過程中,朋友和醫生沒有因為要索賠而刻意准備資料,而且最終提交的所有資料也滿足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保險公司不顧客觀事實,也不提供解決方案,就是抓住醫院存檔的原始記錄而一味地拒絕賠付。投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危難時有一保障,保險公司的最初承諾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臨頭,保險公司卻千方百計的雞眼裡挑骨頭,刻意刁難。目前溝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悶之中。幾個朋友聽說原委後,從保險公司的前後言行上判斷,一致認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賴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