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公司追償需要賠錢嗎
1、報案
報案是理賠的開始,報案除了如實稱述事故經過之外,也好咨詢理賠好整個理賠流程。報案應該言簡意賅,客觀稱述,屬於主觀猜測的內容少講,對理賠不利的話不說。
2、配合案件調查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通常會把案件調度給理賠員,因此,每個賠案都會有理賠經辦人,理賠經辦人接到案件之後,最先做的就是了解報案信息、保單信息,制定初步的查勘調查方案。
有經驗的理賠員結合保單和報案信息很快就會知道調查的具體方向,比如,剛過完等待期不就就重疾的被保人,重點調查方向就是帶病投保。
這個階段對於保險公司和被保人都是重點階段。
對於保險公司:要先對案件定性,勘查案件是否屬實,如果案件有疑問還要展開調查,去醫院查被保人的就診或檢查記錄,有必要還會對被保人做筆錄。這些工作都是再收集有利的證據。
說做筆錄,是個有意思的事,美其名曰是在了解事故情況,其實就是在給被保人挖坑的過程,不是疑問案件,誰用空做筆錄,多麻煩。
對於被保人:除了合理配合保險公司調查之外(這里說的合理,並不是無條件配合),也是理賠材料和證據的收集過程。
當然,需要哪些理賠材料,理賠流程是怎樣的,理賠時效等這些內容都可以問理賠經辦人或客戶,他們有義務告知。其他的理賠技巧可不會告訴你,你得自己去找專業的助手幫忙。
3、提交申請資料
材料收集完之後就是向保險公司遞交的過程了,切記一點:保險公司有一次機會讓被保人補充材料(僅一次)。他們一次收說完全,否則可以不配合。
4、跟蹤案件進度
資料交期後,就是跟蹤進度的時候了,保險公司最長有一個月的時間來作出理賠結論,當然,如果是正常簡單案件很快賠款就到賬了,如果是復雜案件一個月內也要給出理賠結論了。
5、理賠案件爭議處理
理賠案件爭議處理有3種方式:
投訴保險總部:針對服務態度和理賠時效比較有效果,關於賠不賠的爭議作用有限。
投保保監會:同樣的,針對服務態度和理賠時效比較有效果,關於賠不賠的爭議作用有限。只是對保險公司壓力更大些而已。
法院起訴:三木多次說過,保險公司在法院面前向來很慫,輸多勝少,不愧為一個好的方式,但,要記住的就是,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
❷ 保險公司起訴追償問題
如果存在追償情形及理由,保險公司啟動了追償程序,肇事方是需要賠付的,如果肇事方拒不賠付,保險公司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到時候還有一定的強制執行的執行費用。建議可以與保險公司協商調解。
❸ 車險事故別人全部責任 但對方保的金額不夠賠償我的損失 我是否可以找我自己的保險公司賠償我
您好,您的車損險用於您這一方面存在事故責任或者單方事故情況下的索賠。對於對方責任,是無權適用車損險賠償的。
對方保險公司不足額賠償的部分,可以向肇事者追償。
❹ 事故,我全責!對方讓保險公司代為追償,但我沒能力賠償怎麼辦會有
你的房子收不收走不清楚,但是以後飛機、動車啥的就別想做了!!以後貸款啊信用卡啊什麼的跟信用相關的也別想批下來了!簡單來說,就是變成老賴!!!你一打工的,還開車?還不上全險???
❺ 放棄追償權後能否再獲保險理賠
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依此來看,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損失後,以被保險人名義向造成損害的第三者要求賠償是保險合同賦予保險人的一項法定權利。故此,放棄向第三者的追償權應由保險人來決定,被保險人是無權決定的。
財產保險中,保險財產由他人致損後,被保險人不能擅自放棄對第三者的追償權,而應協助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否則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❻ 交通事故中,對方全責,保險定損不足該如何讓追償。
如果起訴,首先如果條件允許請個律師介入(如果你案情簡單可以三幾千可以請到);
其次,把責任認定書、維修單據這些都要保留好。
不過,,,對於你說已經保險定損了七千多,但實質花了一萬多(可能是你自己要求的),這樣的關系中,起訴應該是對方車輛,不要起訴保險公司,那樣應該會比較難。
❼ 汽車事故中被判全責,對方不滿足於保險理賠,要怎麼解決
前言:現在雖然很多人都為自己的車購買了保險,以防自己在行車之中遇到突發事件。如果在一場事故之中,自己是全責,想要通過保險理賠來賠付對方,但是對方卻對此並不滿足,應該怎麼辦呢?
三、結語應該根據雙方的責任比例承擔賠償在這場事故中,你是全責所以應該賠償全部的費用。但是這個賠償的金額應該在合理的范圍。
❽ 保險理賠追償工作辦法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先由交強險的投保公司賠償,賠償金額大於保險金額的,不足部分由機動車車主賠償。
2、實際上,發生交通事故,是先由交強險的投保公司在保險金範圍內賠償,然後再由商業第三者險的保險公司賠,最後如果事故是在責任方履行職務過程中發生的,應要求僱主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車是借來的,借車的人有過錯,出借方與駕駛人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法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❾ 交通事故後 保險公司理賠費用不足 剩下的由誰承擔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9)保險理賠不足追償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
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參考資料:黑龍江省拜泉縣法院網-不足的部分,如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