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程序是這樣的:1.如果是財險類的,以車險常見,如果是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時間給交警撥打電話,告知在那個路段發生了交通事故,第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然後就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由交警出具責任事故裁決書,只要交警到現場了,開了裁決書,為了交通事故的暢通等,事故人就可以把車挪開,因為理賠時,保險公司需要事故裁決書。2.如是人身險,醫療住院,三天之內給保險公司報案,敘述疾病名稱,醫院,科室,聯系人等就可以了,但保險公司在兩年之內,即使沒報案只要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的,也都給給予理賠。如是身故的,5年之內的,提供因疾病死亡的,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因意外的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及銷戶證明(復印件),火化(發票復印件)或土葬證明,保單,繼承人的證件等。 一般只要資料齊全都很快的。
2. 聽說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特別難,真的嗎
非也,只要符合保險責任就可以理賠,關鍵是現在很多客戶不了解。
如:買了養老險,生病也去理賠!
3. 中國保險理賠難,為什麼說保險公司是「騙子
核心原因是:中間商賺差價
中間商是誰?銷售保險人員
「之前得過病,沒事,保險公司查不到」——不符合健康告知投保,理賠肯定難。
「沒事你買了吧,兩年後出險,保險公司就能陪了」——故意曲解兩年不可抗辯,理賠當然難。
這些話,部分中間商肯定說了,也這么幹了。
保險公司理賠難不難?
不難。
投保人報案後,保險公司審查資料給予理賠。會不會有保險公司惡意拖延理賠時長,人為設計障礙,保險法不準,銀保監會也不允許。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只要做到了合規投保、合法,保險公司的理賠,並不難。
如何做到保險理賠不難?
這兩點或許可以幫助到你~
1、投保前,認真閱讀健康告知,逐條閱讀。不確定的不能勉強過
2、投保時,認真閱讀保障內容。現在很多互聯網產品都有了投保和理賠案例,對於理解保障內容也有很大幫助。
4. 千萬不要再買平安保險,理賠難難
平安車險千萬別買,理賠時煩死,親歷,所有處理費用要自己墊付,然後你要一直催著辦,平安保險沒人會主動聯系你的,問下流程都支支吾吾不會給你講清楚的,賠付也想盡一切辦法打折。特別是遇到主次責任的,會喊你自己去找對方要錢,對方不給的話就喊你自己去起訴,典型的買時是孫子,理賠是大爺,什麼無憂服務、全程理賠,全無服務、全程騙人倒是真的,再不碰平安保險,買國家佔大股的保險吧。
5. 「保險理賠」很難嗎
「投保容易理賠難」的錯覺中,「尋媒體討說法」是許多投保人被拒賠後的心態。在實際處理中遇到確實難以理賠的案件,應盡可能對投保人曉之以理,盡最大可能安撫客戶。只有這樣,保險才能搭上醫改新政的「順風車」。
國家醫改新政近日正式出台。其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的提法引人關注。
筆者認為「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可以歸納為兩個切入點:一是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用公共財政替百姓的醫療費用埋單,為民雪中送炭;二是如果百姓在此基礎上,自身再購買一定比例的商業保險,能使醫葯費再度降下來,為自己錦上添花。
這也引出了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如果後者不能完善,那麼政府的醫改新政難以充分發揮功效。而如何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個人買商業保險的意識?當務之急是要破解「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問題。
數據為證:理賠不難
理賠真的那麼難么?筆者日前從供職的保險公司了解到這樣一組數據:每年正常的理賠案結案達到97%,因各種原因不能獲得保險賠款的僅為3%。而前不久,北京一家咨詢公司發布的《全國壽險客戶滿意度調查》結果也顯示:有70.9%的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非常滿意」或「比較滿意」。客戶對理賠服務的評價明顯高於對保險公司、產品及其他服務的評價。這兩組數據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了一個問題:理賠其實不難。
錯覺放大:理賠很難
在實際生活中,投保人往往覺得保險理賠很難。這原因似乎很復雜,但歸根到底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或在病源上的意見相左,或在出險的性質認定上有差異,又或者是純屬騙保等等。正因為有「買了保險產品,理賠理所當然」的思維定式,大眾才會覺得:不管什麼原因,拒賠就是保險公司賴賬,這種錯覺也就更多地傳播開來。
此外,在「投保容易理賠難」的錯覺中,「尋媒體討說法」是許多投保人被拒賠後的心態。而正是由於不多見的拒賠案最終演變成了很強的新聞事件,成為了報道、傳播的熱點,結果,極少的拒賠案,經過以偏概全的放大,在大眾之間形成了投保容易理賠難的錯覺。
糾正導向:還理賠真相
如何糾正「投保容易理賠難」的錯覺,客觀地看待理賠?筆者認為首先要改變理賠的宣傳導向。對那些的確是保險公司一方過錯的拒賠案,媒體當然要加以披露,但更重要的是,唯有將大多投保人買保險獲理賠的案例宣傳於社會大眾,才有助於消弭「理賠難」的錯覺,才可以大大增強市民的投保意識,也才能如本文最初提到的那樣,最終完善自身的保障。
其次,營造「理賠易」的氛圍,讓投保人看到那些限時理賠的小額賠案和有重大保障效果的巨額理賠案。在實際處理中遇到確實難以理賠的案件,也要盡可能對投保人曉之以理,盡最大可能安撫客戶。如此,才能讓愈來愈多的人有意識去選擇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而只有這樣,保險才能搭上醫改新政的「順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