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時間是有規定的: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同險種需要准備的理賠資料有所差異,但是理賠資料是關鍵,如果不能一次性上交好,之後還要補交,那麼會影響我們拿到理賠金的時間,這份理賠攻略建議收藏:
>>>保險理賠的程序,以及需要准備的資料,這些你都需要!
最後講一下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於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2、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後,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代理人咨詢或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
3、備齊所需單證;
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准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的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❷ 保險公司理賠的范圍和條件都是什麼與社保有沖突嗎
引言:現在生活水平逐漸提高,越來越多人購買保險,那麼保險公司理賠范圍的條件都有哪些?與社保沖突嗎?以下是小編搜集的相關資料,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三、理賠順序報銷信商業醫療險,在理賠時要遵循補償性原則,社保當中基本醫療保險後剩餘部分,商業醫療險再進行報銷,如果購買社保投保醫療險,理賠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先去報銷社保,然後再去報銷商業保險,要是不經過商保,直接報銷商業醫療保險,則會扣除60%保險費。
❸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法對保險賠付時效的規定:人壽保險(一般指長期壽險或者死亡、傷殘等給付性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一般是指醫療、津貼等費用補償型賠付性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以上時間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保險理賠必須在索賠時效之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的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的,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
同時索賠時效是要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算起。保險事故發生之後,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應立即到保險公司報案,然後再提出具體的保險索賠請求。
補充商業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是2年,這主要是指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以內沒有提出索賠的,視為主動放棄索賠權。其中理賠規定是必須在30天以內做出核定,審核通過之後必須在10天以內支付賠款。
也就是說,一般來講為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為2年。意外傷害及意外醫療險不屬人壽險范疇,其請求賠償的時效為二年。所以,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超過理賠申請時效,一旦發生理賠糾紛,客戶將失去了訴訟的權利。
因此,為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後,要定期整理自己的保單,並注意索賠的有效期限,一旦出險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以免錯過理賠時效,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❹ 如何理解「理賠附加限制條件「
如果是在嗯河裡河的情況下,那麼你的票據齊全,並解釋規定的病種就可以進行理賠
❺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超過了就不能賠付了嗎
理賠期限最長三十日:
新《保險法》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即便保險案子屬於「情形復雜」,保險公司也須在三十日內做出決定,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客戶。新法還明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應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則應當自作出拒賠決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條規定「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這一條進一步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宗旨,從客戶利益出發,考慮到急需資金的情況,將保險保障的意義落到實處。
專家認為,在理賠速度方面的定量規定,將有望極大緩解「投保容易理賠難」的現狀。
一次性通知補充材料:
新法第22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後,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相比較舊法,該條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時的要求,從法律上避免了保險公司多次要求客戶補充材料的情況。當然,專家也提示,盡早盡快地提供完整資料,是及時得到賠付的保證。關於所需提供的資料,可以在保險合同中找到也可以電話咨詢保險公司。
意外醫療險理賠時間期限:
一般意外醫療險是當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內的治療費用,超過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賠的。保險理賠的時效是兩年。即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在兩年內提出理賠申請。過了兩年再不申請,視為放棄權益。保險公司應在接到理賠申請後一個時間內(好象是一個月)內做出是否理賠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影響理賠效率的因素:
1)當天的保險公司的人員配備
2)理賠時報案人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
3)理賠事件的復雜性
4)合同相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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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保險公司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❼ 財產保險賠償的三個限制條件
由全面賠償原則和實際賠償原則所構成。
全面賠償原則 —— 使被保險人由於保險合同所規定的風險事故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通過保險金補償的方式得到賠償。
實際賠償原則 —— 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的賠償不得超過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被保險人不能由於保險人的賠償而獲得額外的利益。實際賠償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如下幾點:
1 、保險人的賠償只是恢復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這是實際賠償原則的核心。被保險人的財產要得到賠償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 被保險人對損失的保險標的具有實際的保險利益。
——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原因必須在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之內。
—— 遭受的損失必須可以用貨幣進行衡量。
2 、保險人有權選擇對於被保險人的賠償方式。
保險人只要能夠滿足損失賠償的目的,就可以有權選擇賠償的具體方式,如支付貨幣、修復和換置等。
3 、保險人對於賠償金額限度的控制。保險人在處理財產保險的賠償申請時,在對於實際損失、保險金額和保險利益的比較後,選擇實際貨幣量最小的一方為最終的賠償控制限度。
4 、被保險人不能通過賠償而額外獲利。
❽ 保險法關於理賠的規定有哪些
保險法關於理賠的規定有很多,其中包括的賠償的流程和賠償的保險責任劃分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8)保險理賠有條件限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❾ 意外保險理賠有什麼條件和金額的限制嗎
差不多的意外保險是有免賠額的,就是100元除外,100%理賠,有得也沒有,這要看你買的哪種的保險,理賠都是有額度的。理賠人具體方案你可看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通常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理賠都是比較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