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介紹幾篇有關保險的論文
這里有很多:http://www.nnbx.com/ziliao/ShowClass.asp?ClassID=8
Ⅱ 關於有關保險法的論文
論保險法最大誠信原則
摘要: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信是保險的生命線。從我國保險業經營的現狀來看,眾多現實讓人覺得保險誠信不容樂觀,如被保險人不如實告知或騙賠,保險人在經營與理賠方面的不誠信等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險業健康發展。本文擬從最大誠信原則的概念和保險法將其規定為基本原則的原因、內容、在保險法中的體現、誠信缺失現象及立法思考等方面進行一些探討:
關鍵詞: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保證說明棄權與禁止反言體現保險監管
一、最大誠信原則的概念和保險法將其規定為基本原則的原因
最大誠信原則作為現代保險法的四大基本原則之一,最早起源於海上保險。在早期的海上保險中,投保人投保時作為保險標的的船舶或者貨物經常已在海上或在其他港口,真實情況如何,在當時的條件下,只能依賴於投保人的告知;保險人根據投保人的告知決定是否承保及估算保險風險、確定保險費率。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告知的真實性對保險人來說有重大的影響,誠信原則對保險合同當事人的要求較一般的民事合同要求就更高、更具體,即要遵守最大誠信原則。該原則在《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中首先得到確定,該法第17條規定:「海上保險是建立在最大誠信原則基礎上的契約,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誠信原則,他方可以宣告契約無效。」
(一)最大誠信原則的內涵
保險合同是建立在誠實信用基礎上的一種射幸合同,誠實信用是評價保險合同效力的基礎,對保險合同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於誠實信用原則的內涵我國學者有著不同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的有:
第一,「語義說」。其認為,誠實信用原則是對民事活動的參加者不進行任何欺詐、恪守信用的要求;①
第二,「一般條款說」。其認為,誠實信用原則是外延不十分確定,但是具有強制性效力的一般條款;②
第三,「立法者意志說」。其主張,誠實信用原則就是要求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維持雙方的利益平衡及當事人利益、社會利益平衡的立法者的意志,就是立法者實現上述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③
第四,「雙重功能說」。其主張,誠實信用原則由於將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合為一體,兼有法律調節和道德調節的雙重功能,使法律條文具有極大的彈性,法院因而享有較大的裁量權,能夠據以排除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④
第五,「層次構成說」。其主張誠實信用原則應從立法目的、規范內容和司法意義三個層面來進行分析;⑤
第六,我國台灣學者史尚寬先生認為,誠實信用原則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有「信」的因素,即法律關系的一面,顧及他方利益,衡量對方對自己的一方有何期待,並使其正當期待不致落空;二是,含有「誠的因素」,「誠」即「成」,包括成己成人,成其事務;三是,遵從交易習慣之意,但不包括不利於當事人正當期待之保護的交易習慣。⑥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保險法中的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及履行保險合同的過程中,必須以最大的誠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互不欺騙和隱瞞有關保險標的的重要情況,嚴格遵守保險合同的約定和承諾。
(二)誠信原則作為保險法基本原則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第5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這是由保險合同的特殊性決定的,保險活動之所以強調最大誠信原則,其原因有:
第一,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確定性。所謂射幸合同,即當事人全體或其中的一人取決於不確定的事件,對財產取得利益或遭受損失的一種相互的協議。⑦對於射幸合同,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及如何確定保險費率,全依賴於對保險標的的客觀判斷,只有當合同約定的風險事故發生時,作為保險合同一方的保險人才需要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然而作為保險風險的大小發生與否與當事人密切相關,對保險人而言,如果風險不發生,則無需支付保險金。因此,保險合同與一般的經濟合同中風險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有著本質的區別。現代保險的經營是依據「大數法則」為基礎開展的,在「大數法則」下,保險人所繳納的保險費構成用於承擔保險風險的保險基金;這個保險基金是每個被保險人所共有的,每個被保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這個基金如同公共財產一樣,雖然利益是全體社會成員的,但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隨意去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也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的破壞;同樣,任何一個被保險人的惡意行為所導致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損害,其實質不是損害保險人的利益,而是通過破壞保險基金的穩定,直接影響了每一個被保險人的利益。故保險合同雙方都必須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嚴格履行保險合同。
第二,保險合同與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信息不對稱性。一方面,保險合同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標的或者人身將來可能發生的危險,屬於不確定的狀態,保險人之所以能夠承保處於不確定的危險,是基於其對危險發生程度的估計和計算。由於投保前後,保險標的均在被保險人控制之下,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危險狀況最為清楚,而保險人作為危險的承擔者卻很難全面了解保險標的的具體狀況;另一方面,由於保險合同條款是專業人士擬定的,其內容往往很復雜並包括諸多保險專業術語,一般人對保險合同的內容,特別是涉及專業性和技術性問題的條款很難准確理解,因此,如果沒有對投保人和保險人最大誠信的要求,保險人以及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因受利益的驅動而可能發生的逆選擇將大大增加,從而危及到保險行業的正常發展。
第三,從保險的行業特性來看,保險離不開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在國民經濟中佔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被譽為社會的穩定器。保險經營的特徵表現為:其一,保險費收取的分散性,保險運作的原理就是各個投保人通過向保險人繳納一定的保險費從而形成一定的保險基金,由保險人來承擔被保險人可能出現的風險;投保人越多,收取的保險費越多,保險基金越大,保險經營越安全,保險分攤也就越合理,從而保險人盈利的可能性就越大。這些要求保險人堅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投保;其二,保險經營的安全性。穩健經營是對保險行業的特別要求,我國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也有明確的限制,這也符合投保人的利益;其三保險資金的負債性。保險資金屬於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負債,保險人不得將保險資金作為盈利分配,也不得作為利潤上繳,只能充分利用確保增值,因此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最大誠信原則。
綜上所述,保險行業是以誠信為本的行業,誠信是保險業的基礎;保險合同及行業特點決定了保險要遵循最大誠信原則。
二、最大誠信原則的內容
最大誠信原則的內容主要通過保險合同雙方的誠信義務來體現,具體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如實告知的義務及保證義務,保險人的說明義務及棄權和禁止反言義務。
未完!!!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Ⅲ 關於保險論文
風險可分為四類,相應處理方法也有四類,保險只是其中的一種:
1.機率大損失大的風險,採用風險迴避的方式
2.機率大損失小的風險,採用風險控制的方式
3.機率小損失大的風險,採用風險轉移的方式(即保險)
4.機率小損失小的風險,採用風險自留的方式
希望這對你寫論文有幫助。
Ⅳ 求一篇誠信方面的文章,與保險行業相關的文章,1500字左右,好的給20分,
Life insurance is one of life insurance, insurance accident of birth, death is a personal insurance. When insurant lives when insurance accident happens, the underwriter pays insurance gold. Original life-insurance it is to ensure that the death e to the unpredictable may cause economic burden, later, life insurance in the composition and so on savings in insurance expires still live, the insurance company will pay the insurance contract. Insurance is a kind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people's life in the body of the insurance business for insurance object. For each person, death, disability or illness, such is the life danger, we called personal risk.
Life insurance can be divided into risk safeguard insurance and investment banking type life-insurance. Risk safeguard insurance tended to safeguard people's existence or the risk of death. Investment banking type life-insurance proct focuses on investment banking, insurant can also obtain the function which traditional life. This type of insurance of insurance of share out bonus, can be divided into investment is concatenate insurance and insurance. Insurance of share out bonus
Insurance of share out bonus in acquiring the policyholder insurance, insurance company can obtain the dividends, namely with insurance company business success. This insurance is against inflation and interest rate of the main danger. Insurance of share out bonus of dividends derived from "bad" three major difference and die, spread: poor fee. Interest rate is insurance company's actual investment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yields scheled to income or losses, Death is scheled mortality and actual mortality difference of income or losses caused, Fee is insurance company reserve ratio and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ctual rate of income or losses caused. Generally speaking, in the insurance market, insurance company and fee sent between death and dividend mainly come from the difference in interest income.
Investment is concatenate insurance policy holder in insurance, for at least one investment account has certain value of assets. Investment is concatenate insurance premium of insurance company in death risk premium, after decting the rest of the customer directly transfer investment account, insurance company is according to the customer prior choice of investment and investment channels of investment, investment income directly affect the pension funds. Customer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cost of elasticity, transparent, can invest characteristics. During the period of insurance premium, can guarantee slip holder needs and economic conditions change, policy-holder can even temporarily postpone, stop, and pay insurance premium of insurance amount change. 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policy with cash value will be linked to investment, insurance company pays amoun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period, the insurance cost, then such variables as cash value determined, and the investment income distribution to all the policyholder written report.
TouZiLei insurance investment share out bonus or characteristic of the supplementary functions, but only investment risks and benefits is. For TouZiLei insurance investment returns, and indeed there may be certain part, but at the same time, will meet low returns. On the other hand, fundamentally, the so-called TouZiLei insurance, the insurance is more strong investment, it contains only the stronger investment function, still not completely significance of investment. Insurance financial tools, become main or because it can be in need to give policy-holder provided economic payment. Although have the insurance procts with investment function, but it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and most important or security function.
Ⅳ 求一篇關於汽車保險與理賠的論文
給點建議還是可以的
汽車保險的產生,發展,未來的趨勢
這些在相關的論文能檢索到的。。
汽車保險作為論文的題目,它的特殊性在那?
對汽車保險的分類,等等
理賠的針對性等等。。。
Ⅵ 急急急急徵文~保險公司關於「誠信、專業、價值」--從何做起的論文。
我們公司關於這個主題的人已經講了有10來個~都掛內網了
1.我對公司誠信、專業、價值的理解。
無論是對與一個公司或一個個人來講誠信是本,對人以誠信,人不欺我;對事以誠信,事無不成。
內不欺己,外不欺人。
這是一個專業化的時代,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越來越明確,任何人都只是有一定素養的某一個領域的專業人士,而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個全才。更何況現代社會的發展突飛猛進,日新月異,新觀念,新知識,新思維不斷沖擊人們的大腦。如果注意力不集中,不專注一行,不鎖定目標,飄忽不定就會迷失,談何卓越價值。專業水準決定職業化的程度,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專業化,是社會的進步與需要。
不斷提升自己專業化的價值。無論是綜合素養還是經營管理水平,專業化無疑是一種方向,也是一種價值的必然要求。
1、 所謂的專業是指,把生命賭注於工作的人。
2、 所謂的專業是指,對自己的工作覺得自豪的人。
3、 所謂的專業是指,工作時能掌握先機的人。
4、 所謂的專業是指,工作穩重的人。
5、 所謂的專業是指,工作時以目標為中心而不是以時間為中心的人。
6、 所謂的專業是指,朝高目標邁進的人。
7、 所謂的專業是指,對結果負責任的人。
8、 所謂的專業是指,所得的報酬依成果而定的人。
9、 所謂的專業是指,認真工作的人。
10、所謂的專業是指,經常自我提高能力的人。
2『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即,以「己之誠實」換「他人之信任」。在我國傳統文化中,「誠信」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商無信不盛,市無信不興。社會無信,難以發展。加強誠信建設對於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保險不同於可樂、橙汁、房子和汽車等產品,其產品功能、特點相對虛化,加之保險合同通常是一份辭令冗長的法律文書,更給普通消費者的認知帶來了障礙。諸多市場調研報告結果均顯示: 銷售人員的服務質量與公司口碑因素,成為不同保險公司、品牌之間形成差異的主要誘因,也是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品牌認同及購買意向的基本點。因此,保險公司以讓消費者放心、安全為訴求,口碑顯得尤為重要。如何在社會公眾中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誠信建設是品牌管理中關鍵的一環。
此次總公司發起的「核心價值觀大討論」中,以誠信為先,目標是以思想轉型推動行為轉型,提倡員工個人強調發展業務要以誠信為根本准則,對客戶要真誠相待,杜絕誤導、欺瞞現象等失信行為,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務,各項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條款的規定,及時、准確、高效地完成。
3.人際關系學先驅威廉斯通過調查發現,公司員工工作的主要動力在於得到承認和尊重。然而,不管是要承認還是尊重一個人,其前提是對他(她)有充分的了解。如何加深員工之間相互溝通,我個人理解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建立健全規范公司會議系統。通過晨會、辦公例會、座談會、交流會等形式,一方面使公司各種指令、信息及時上傳下達,相互協調;同時讓員工有機會在一起交流心得與經驗,增進了解和信任,通過雙向交流和信息互動反饋,使內部溝通渠道暢通無阻,使大家能步調一致,目標統一,彼此朝著同一個方向努力。
2、建設企業文化,樹立全員溝通理念。利用分公司內網、晨會等不同形式的載體,把公司經營動態進行有效匯總,整合公司信息,統一全體員工思想;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增設公司閱覽室,讓大家在工作之餘有機會聚在一起學習溝通,豐富職業精神生活,創造人人能溝通、時時能溝通、事事能溝通的良好氛圍。
3、開展各項活動,加強員工之間相互溝通。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如登山、運動、參觀等集體活動感受公司和諧文化,增進員工之間的相互溝通。
內部溝通對於公司來講具有重要意義,它對職能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員工共識的實現、員工的主人翁意識增強,培育以「誠信·專業·價值」為核心的新型文化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為企業實現人本管理奠定基礎。上述是我對公司核心價值觀的一點個人理解,不到之處還請大家指正,謝謝大家!
Ⅶ 如何防範保險理賠中的惡意欺詐800字論文答辯
1、對銷售團隊做好品質培訓工作,嚴格按照保單投保工作流程進行投保; 2、嚴格把控高額保單的核保工作,對大額保單在承保前系統的了解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家庭情況、職業風險類別、經濟收入以及投保目的,必要時對被保險人進行體檢核實身體狀況; 3、做好保險風險知識宣傳工作,收集保險欺詐案例,宣導保險欺詐性質與金融詐騙案件性質的相同性; 4、在實際理賠工作中對理賠案件,尤其是短期內出險的理賠案件進行查勘; 5、與同業公司聯合共享理賠客戶信息,對短期內在其他同業同時投保多份保險的客戶嚴格把關審核; 6、積極響應國家的打擊「三假」專項活動,對其中的假理賠案件予以記錄上報。 (純手工碼字,絕非抄襲)
Ⅷ 保險法論文2000字
保險法是約束,規范保險人和投保人的一種標准法律,它的存在可以更好的維護雙方的利益關系。這其中重要的原則就是誠信,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是保險的生命線。
保險法中的這種最大誠信原則,實際上就是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及履行保險合同的過程中,必須以最大的誠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互不欺騙和隱瞞有關保險標的的重要情況,嚴格遵守保險合同的約定和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5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之所以這樣強調誠信原則,因為保險合同具有很強的特殊性。第一,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確定性。第二,保險合同與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信息不對稱性。第三,保險的行業特性是資金流動性強。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保險合同當事人具有說明告知義務。例如,2000年4月,某公司40歲的王某因患胃癌(親屬因害怕其情緒波動,未將真實病情告訴本人)住院治療,手術後出院,並正常參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經同事推薦,與之一同到保險公司投保了人壽險。王某在填寫投保單時並沒有申報身患癌症的事實,也沒有對最近是否住過院及做過手術進行如實說明。200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經醫治無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保險公司在審查提交有關的證明時,發現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載明其曾患癌症並動過手術,於是拒絕給付保險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種病並未違反告知義務為由抗辯,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被保險人投保之前患有嚴重疾病並接受過住院及手術治療,但因家屬和醫師的善意隱瞞,被保險人並不清楚自己患有何種疾病,導致在投保時未予告知。仔細推敲這種特殊情況,保險人是有正當理由拒絕賠償的。因為根據保險法的一般理論,告知義務要求告知內容是對事實的陳述,而非准確地闡明觀點。它並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確無誤,只要在投保人認知范圍內他盡量大可能地履行了這項義務即可。
被保險人在投保時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種疾病。就是說,在被保險人的確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種病的情況下,倘若他對病情做了感知性陳述,盡管這種陳述不一定與事實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屬等善意地告訴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請患過胃病)他在義務履行上是絕對無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隱瞞或虛假陳述了就醫或治療等方面的事實,則犯有未適當告知重要事實的過錯,應當承擔違反告知義務的不利後果。
保險誠信是威脅保險業生存乃至政府誠信和社會誠信的重要因素,誠信原則是保險經營的重要原則,保險誠信首先要求保險人做到最大誠信,最大誠信是保險人的道德准則;同樣誠信也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基本法律准則和行事規范。要建立保險當事方的互信機制,促成良性互動。從我國保險業經營的現狀來看,眾多現實讓人覺得保險誠信不容樂觀,如被保險人不如實告知或騙賠,保險人在經營與理賠方面的不誠信等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保險業健康發展。在我國部分保險企業和員工的保險誠信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形象和健康發展。可以說,影響保險業的發展和壯大,重要的不是保險產品的創新,而是保險的不誠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現在保險行業的信譽度很差,有些人甚至將保險營銷和傳銷等同起來,如果不提升保險業的誠信,整個行業的生存根基將會受到摧蝕,保險本身將不復存在。
誠信也不是絕對的,只要雙方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對的起自己,也對的起他人,為了社會,不再自私,其實很簡單做到的。因此,建立保險各方當事人的互信機制,促進雙方的良性互動顯得格外重要。加大保險公司信息披露力度,早日消除保險供求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矛盾,讓保險相關信息在參與保險的各方間對稱地進行傳播,揭開保險神秘的面紗,讓他真實地走進平常百姓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Ⅸ 關於汽車保險與理賠的論文怎麼寫
你參考下,你可以按照這樣的思路去寫,或者你就直接按照這樣的方向去研究分析。
合理選擇保險公司
投保人應選擇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公司營業機構購買汽車保險。汽車保險的售後服務與產品本身一樣重要,投保人在選擇保險公司時,要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務的內容及信譽度,以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
2. 合理選擇代理人
投保人也可以通過代理人購買汽車保險。選擇代理人時,應選擇具有執業資格證書、展業證及與保險公司簽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應當了解汽車保險條款中涉及賠償責任和權利義務的部分,防止個別代理人片面誇大產品保障功能,迴避責任免除條款內容。
3. 了解汽車保險內容
投保人應當詢問所購買的汽車保險條款是否經過保監會批准,認真了解條款內容,重點條款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和特別約定,被保險人權利和義務,免賠額或免賠率的計算,申請賠償的手續、退保和折舊等規定。此外還應當注意汽車保險的費率是否與保監會批準的費率一致,了解保險公司的費率優惠規定和無賠款優待的規定。通常保險責任比較全面的產品,保險費比較高;保險責任少的產品,保險費較低。
4. 根據實際需要購買
投保人選擇汽車保險時,應了解自身的風險和特徵,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個人所需的風險保障。對於汽車保險市場現有產品應進行充分了解,以便購買適合自身需要的汽車保險。
5. 購買汽車保險的其他注意事項
(1)對保險重要單證的使用和保管。投保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應如實填寫投保單上規定的各項內容,取得保險單後應核對其內容是否與投保單上的有關內容完全一致。對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卡、批單、保費發票等有關重要憑證應妥善保管,以便在出險時能及時提供理賠依據。
(2)如實告知義務。投保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與保險風險有直接關系的情況應當如實告知保險公司。
(3)購買汽車保險後,應及時交納保險費,並按照條款規定,履行被保險人義務。
(4)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對於保險合同產生的糾紛,消費者應當依據在購買汽車保險時與保險公司的約定,以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5)投訴。消費者在購買汽車保險過程中,如發現保險公司或中介機構有誤導或銷售未經批準的汽車保險等行為,可向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二)保險公司或代理人應提供合理的保險方案
在開展汽車保險業務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或代理人應從加大產品的內涵、提高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入手,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完善的保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