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社保局電話號是多少
社保服務電話:12333
⑵ 重慶社保總局的電話是多少
重慶市
更換城市
共找到43條結果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一號
電話:023-12333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九龍坡區社會保險局南)
地址:西郊路27號
重慶市社會保障局
地址:人民路13號
電話:(023)63861994
重慶市涪陵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興華中路46號
重慶市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
地址:金渝路90號新科國際
⑶ 重慶社保局的電話是多少
社保服務電話查詢,12333
撥打社保查詢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入查詢服務即可。
可查詢內容包括:社保繳費記錄、五險繳費比例、基數,繳費年限
登錄重慶社保局官網界面,進入【重慶市社保信息查詢】頁,選擇查詢信息即可。
⑷ 重慶市醫保中心電話
重慶市市人力社保局各處室(單位)公開電話:
重慶市市人力社保咨詢服務電話:12333。
信訪處公開電話:86868907。
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公開電話:8686870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事業單位招聘)公開電話:86868703。
市社會保險局公開電話:86789729。
市人事考試中心公開電話:86868810。
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公開電話:88673726。
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公開電話:63061986、63061994。
辦公地點: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
(4)重慶市保險局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如何申請補(換)社保卡:
由申請人到本市范圍內任一社保卡經辦機構辦理,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提交加按本人手印的《申請辦理補(換)社保卡登記表》和身份證復印件,繳納工本費25元/卡,請攜帶銀行卡刷卡支付。補(換)社保卡實行立等可取。
在重慶參保且已申領了實體社保卡的人員。沒有實體社保卡,不能簽發電子社保卡。換發實體社保卡,需重新簽發電子社保。
⑸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是多少
重慶市社會保險局辦公室電話:023-63891136
地址:渝中區人民路13號
郵編:400015
也可撥打12333進行咨詢,「12333」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設立的全國統一的公益服務專用號碼。建設功能完善、全市聯動的12333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是提升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水平重要舉措。重慶市12333電話自動語音服務於2007年底開通。
截至2014年3月,重慶市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中心已經累計為市民提供熱線電話服務279.5萬次,其中人工服務48.2萬次,收集解答問題52.3萬個,充分發揮了12333服務社會公眾、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社會矛盾的平台作用,在人力社保部門與人民群眾之間架起了一座互動溝通的連心橋。
(5)重慶市保險局電話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在渝就業管理政策。
(四)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八)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獎勵表彰工作。
(十一)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