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建築工地受傷,保險公司主要賠償什麼,怎麼賠
主要賠償因傷造成的經濟損失,真心在幫你期待採納,
⑵ 工地買的集體保險,工傷該怎麼賠付
把你受傷的證明醫院醫葯費拿到單位去讓相關的有關領導處理。
⑶ 工地意外傷害保險怎麼賠償
工地工作本身就很危險,隨時都面臨著風險,而選擇了保險之後才能夠保障安全。現在市場上的工地意外傷害保險並不貴,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們都應該為自己購買一份。不過,在購買了該險種之後,相關的賠償事項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到時影響到理賠的進行。
據了解,對於工地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保險公司是按照保險合同條款的約定來賠付的。傷者除了獲得保險賠償外,還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一般來說,員工購買不同的工地意外傷害保險,賠付標準是不一樣的,比如員工購買高風險一類的意外險。
⑷ 我在工地上受傷,工地買了保險,傷情十級傷殘,保險公司應賠多少
工傷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但是你所說的買了保險是工傷保險還是商業保險?這是重點,你必須搞清楚。
如果只是買了商業保險,商業保險賠付後,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付。
⑸ 工地上受傷出現骨折只買了商業保險有賠償嗎
如果買的是意外保險肯定賠償。幾你仔細閱讀你們簽訂的保險合同。看看你的情況是不是理賠范圍。
⑹ 工地買的集體保險、工傷該怎麼賠付
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付,與工地購買保險的險種無關。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⑺ 工地買的集體保險,工傷該怎麼賠付
根據保險合同進行理賠唄。。由工地聯系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的出險的情況進行理賠。
⑻ 我是工地上受傷的,老闆說買的團體意外險,怎麼理賠
代位追償
你不用管老闆買沒買保險,買的哪裡的保險
只需要起訴老闆,向老闆主張賠償就行了
老闆會比你還急的找保險公司
首先,就您的問題我們為您進行一個初步的分析,老闆說給您購買了意外險但並不阻礙您認定工傷的事情,而且這種情況下老闆依舊要給你購買工傷保險,說不定您可以主張兩個保險賠償。
其次,還需向您詢問一些案件的具體信息。請問您現在醫葯費是誰先墊付的?意外險賠付了嗎?您有沒有簽勞動合同?這些問題是比較重要的。我現在方便詳談,請您直接來電說說這些情況,我結合這些,給你更好的建議。
看具體的合同約定。一般標準的傷殘等級賠付是賠付30%。但很多團體險都是簡化版的意外傷殘。8級可能賠付3%。因為簡化版的比標准版的保費要便宜很多。
拓展資料:
工作在工地受傷後,需要做工傷鑒定,然後拿鑒定書和相關材料去社保部門提交申請,另外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賠償。治療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都是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⑼ 工地受傷上保險怎麼理賠
是商業保險還是工傷保險呢,是勞動者理賠還是單位向社保理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