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房屋保險的索賠有時限嗎
有時間限制,需要在事件發生60天之內向保險公司送交「損失證明表」,在保險公司發出估價通知之後20天之內選好估價員,如果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有異議,必須在損失發生之後的12個月內提出訴訟。兵器空置的建築物在損失發生時投保時間未滿60天的,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美國房屋保險索賠的流程和步驟主要是:
第一步:提交證明
屋主在房屋損失發生之後的60天內一定要申報,並填寫「損失證明」交保險公司。在該表格中應該詳列各種損失項目(物品),並註明其價值。表格中每一種物品各列為一項,但各種物價則要分開。最好能按房間分別申報損失,以便保險公司審核。
第二步:折算價格
所有財產損失都要折價(購買重置成本保險的除外)。各物品的折舊率不同,電器每年的折舊率為10%,硬式家庭每年折舊5%,軟式傢具每年折舊10%,工具每年折舊5%,衣服每年折舊5%,窗簾每年折舊20%,照相機每年折舊5%,古董丶銀器丶珠寶則不折舊。投保人應盡量提供原收據或復印的收據,作為核定損失的依據。很多美國人平時就將房屋內所有物品列出一份清單,並和購買時的收據一起收入在防火保險櫃中寄存在銀行的保險箱中,申請理賠時可派用場。如缺少損失物品的原收據,則手續相對復雜,有的需採用具結書等辦法。
第三步:權益保護
如保險公司經營作風惡劣,不按法規及合約規定理賠,投保人應將整個事件的緣由記下來,保存好與保險公司溝通的信件副本,以便找律師控告保險公司。
㈡ 最新保險公司理賠標准
一下僅供參考
具體項目及計算辦法:
一、醫療費:
二、誤工費
務工天數*務工工資
三、護理費
陪護時間*陪護人員*陪護工資(60元---100元)
四、交通費
酌情支付、合理開支
五、住宿費
住宿發票,標准參照每天100元,現可參照230-320元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每天30元,現調整為每天80元-100元
七、營養費
住院期間或修養期間,根據醫囑加強營養,一般參照每天20元
八、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6420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689元×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6420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689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6420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689元×5年×傷殘賠償指數
【具體傷殘賠償數額(以受害人在60周歲如下為例)】:
1.城鎮居民:
一級傷殘為26420元×20年=528400元;
二級傷殘為528400元×90%=475560元;
三級傷殘為528400元×80%=422720元;
四級傷殘為528400元×70%=369880元;
五級傷殘為528400元×60%=317040元;
六級傷殘為528400元×50%=264200元;
七級傷殘為528400元×40%=60元;
八級傷殘為528400元×30%=158520元;
九級傷殘為528400元×20%=105680元;
十級傷殘為528400元×10%=52840元。
2.農村居民:
一級傷殘為8689元×20年=173780元;
二級傷殘為173780元×90%=156402元;
三級傷殘為173780元×80%=139024元;
四級傷殘為173780元×70%=121646元;
五級傷殘為173780元×60%=104268元;
六級傷殘為173780元×50%=86890元;
七級傷殘為173780元×40%=69512元;
八級傷殘為173780元×30%=52134元;
九級傷殘為173780元×20%=34756元;
十級傷殘為173780元×10%=17378元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參照輔助期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喪葬費
計算公式:喪葬費數額=陝西省2015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6896/12×6月=28498元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人撫養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老年人撫養至80周歲,至少5年,其他需要被撫養的人一般計算至80周歲。
18464元/年×年數×傷殘賠償指數*人數
受害人死亡的,不考慮傷殘賠償指數。
十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中全部按照城鎮標准賠償。其他人身傷害區分城鎮和農村,雖然是農村戶籍,但在城鎮居住、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仍然按照城鎮標准賠償。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的,賠償20年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26420元×20年=52840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8689元×20年=173780元(人身損害適用)
2、2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年減一年,最低為5年。
十三、精神損害撫慰金
酌情,一般不超過5萬元。
陝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依據7點: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2010年7月1日實施)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2010〕23號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法釋[2003]20號)
4、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19號
6、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
7、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2014年5月1日施行)
溫馨提示:
1、急救中心(120)的發票是可以報銷的。
2、人傷看是否需要做傷殘鑒定。
3、誤工證明的格式填寫(咨詢保險公司人員)。
4、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車主的行駛證,駕照,銀行卡。
5、人傷案件准備的資料參考之前發的《保險服務總結7》。
6、在交警處自己協商處理時,所有的賠償協議都必須寫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面,上面有交通警察簽字並蓋章還有雙方的簽字及按手印。
7、達成賠償協議後,給傷者給錢時必須打收條,寫清楚付的內容和金額,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交警隊蓋章。
8、理賠需要的資料,第一時間咨詢保險工作人員。
9、談協議賠償前多多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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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最新保險公司理賠標准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標准
1、在強制險限額范圍內不需要區分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一律由保險公司來賠償。
有責任時保險賠償的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無責任時保險賠償的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
2、商業保險
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情形:
根據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理賠:
(1)當事人依法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
(2)僅造成投保車輛損失的單方交通事故;
(3)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流程
(1)向保險公司報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發生後,車輛方不僅要向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要在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保險公司接到出險報案後,應當立即安排公司理賠人員或委託的公估機構、技術鑒定機構、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經過,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查閱和初步收集與事故性質、原因和損失情況等有關的證據和資料,確認事故是否屬於保險責任,必要時委託專門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科研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後,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如果被保險人認為保險公司的定損估價有問題時,被保險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異議,同時自己委託相關機構對損失作出估價。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對損失估計達成一致,就進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賠材料。權利雖然被賦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張的話,那權利很可能就是白費的。所以,當確定了損失以後,被保險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通常,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時候,要提交如保險單、索賠申請等與該起事故有關的單證材料,方便保險公司核實。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保險公司審核了被保險人所提交的索賠材料以後,如果真實可靠,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確定具體的賠償款數額。
(6)領取保險金。保險公司作出了賠償決定後,就可以通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
(7)協助追償。在很多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賠付了被保險人的損失後,法律還賦予了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此時,被保險人不能認為反正自己已經獲得了賠償,就拒絕幫助甚至阻礙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時效
保險金請求權是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一項財產權利,為促使被保險人、受益人及時行使權利,便於保險人及時履行賠付義務,充分發揮保險對經濟生活的保障作用,保險法規定了保險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被保險人、受益人在時效期間不行使這項權利,則該權利消滅。保險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分為兩種:
1.屬於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2.屬於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需要哪些資料
一般保險理賠需要以下材料:
1.保險合同;
2.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受益人需要於申請書簽名);
3.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證明文件;
4.被保險人的門急診病歷和住院證明(包括出院小結和所有費用單據);
5.被保險人、受益人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㈣ 試比較中國火災保險與美國標准火險單
火災不僅涉及到各種財物,還會涉及到人本身,它導致的損失既包括直接損失,也包括間接損失,火災保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主要從火災保險的概念、承保的保險標的、被保險人、承保風險與除外不保風險、費率和保險期間等六個方面,將美國1943年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與我國目前的企業財產保險保單進行比較,綜合分析了二者的主要異同點,旨在為我國制定以火險為核心的財產保險基本條款提供借鑒。
據統計,全球每年由火災造成的損失大約為100億美元,這還不包括間接損失。因而,火災保險對全社會起到極其重要的分散風險、分攤損失的作用。據統計,美國的財產所有人每年要支付大約82億美元保費購買火災保險和相關財產保險,使得這些險種成為保險中的一個重要領域。
美國最初各州、各地區有各自的火險保單,事實證明,火險保單之間的差異性無論是對保險人還是被保險人都不是一件好事。譬如,有一些保險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刻意推出一些具有特別優惠條款的保險單;還有一些保險公司使用規定特別苛刻的保險單,使被保險人的正當索賠得不到補償;同時,此種現象也不利於各保險公司間的合作。鑒於保單條款的使用和解釋缺乏統一性帶來了諸多不便,各保險公司越來越迫切地希望制定一張「標准」保險單,並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庭能對這張保單做出統一的明確解釋,使得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都能夠准確地掌握保單的含義。於是,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應運而生,並在長期使用過程中,不斷地得以完善。下面主要從六個方面比較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與我國目前企業財產保險單的異同。
一、火災保險的概念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的火災保險是指保險人對所承保的房屋建築物及其他裝修設備或屋內存放的財物等標的,在保險期間因火災、雷擊造成的直接損失以及由於火災搬遷財產到安全地帶而導致的損失負賠償責任,並能擴展保險責任,附加間接損失保險,如營業收入險及租金損失保險等。
目前我國開辦的財產保險業務沒有直接使用火災保險這一名稱,但是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機器損壞保險等都是在火災保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保險險種,而且火災是其中最重要的承保風險。在我國,更確切的說法應是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保險(火災、爆炸、雷電和空中運行物墜落等等),具體涉及到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等。
二、火災保險承保的保險標的
通常,保險承保標的會在保單中做概括性的規定或逐一詳細列舉。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只在聲明中簡略列舉了所保財產的種類,而在有關附加保單中加以詳細說明。譬如:為特定財產購買火災保險,原則上應以購買保險時的指定財產為保險標的。但它詳細列舉了不保財產:賬簿、票據、通貨、契據、債務證明、現金、有價證券等。金銀條塊及文稿兩項除非特別約定,否則不保。
在我國,以企業財產保險為例,其保險標的大體為: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與其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由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害關系的財產。此外還有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以及堤堰、水閘、鐵路、涵洞、橋梁、碼頭等特別約定的可保財產。不保財產包括土地、礦藏、貨幣、票證、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領取執照並正常運行的機動車、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動物、保險人根據保險業務風險管理的需要聲明不予承保的財產等等。
三、火災保險的被保險人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指明「承保指定的被保險人和其法定代表的火災損失及由於火災而搬遷財產到安全地帶造成的損失」。其中的法定代表包括被保險人的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破產管理人、遺產繼承人或其他具有合法資格的代理人。很明顯,擴大了被保險人的范圍。其重要性在於,當指定的被保險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可由其合法的代表人代為行使保單所賦予的權利。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沒有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轉讓給他人。因該合同是對人合同,一旦被保險人出現變化,可能會出現各種新的風險,而給保險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我國財產一切險保單提到「被保險人及其代表」,但未作詳細解釋。而關於保單轉讓一事,與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大致相同,即「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若需變更合同內容,如變更被保險人名稱、佔用性質、危險程度、財產增減、財產存放地點、權利轉讓等,須書面申請辦理批改手續,經保險公司同意後,簽發批單,附於保險單上,作為保險合同的一部分。若需要增加保險費,應當按規定補交保險費」。
四、火災保險的承保風險與除外不保風險
(一)火災保險的承保風險
火災保險的保險責任因國度不同而有區別。火災保險的保險責任應該為火災,其後進一步擴展。我國企業財產險沿用了20世紀50年代的做法,採用綜合保單的形式,包括16種風險,但自1996年將地震風險除外。
1.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承保的范圍包括:
(1)火。構成火的條件為:①有火光或火焰,並快速燃燒所引起;②須由敵意之火而非善意之火造成。在我國,構成火災的條件為:①有燃燒現象,即有光、有熱、有火焰;②由於偶然和意外事件發生的燃燒;③燃燒失去控制並有蔓延擴大趨勢。此外,根據近因原則,不論造成損失的原因是否為火災本身,只要火災是近因,均屬火險承保風險。
(2)雷擊。美國火險保單早期,並不承擔此項風險,但由於雷擊引起火災本身所造成的損失,需賠償。但是,由於雷擊與火災損失很難區分,且一旦保險後,雙方很容易就雷擊造成的損失發生糾紛,後果都會使保險人處於不利地位。所以,以後就將雷擊單獨列為火險的承保風險,即只要發生雷擊,不論有無火災發生,其損失均可賠償。
(3)從受承保風險事故——火災威脅的處所搬遷財物而造成的損失。當火災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了搶救處於危險中的財產,在搬運過程中,可能發生失落、破損、雨淋、偷盜等損失,均屬美國紐約標准火險單保險責任范圍。
除上述風險事故外,被保險人可以批註的方式加保其他風險事故,譬如颶風、地震、冰雹、爆炸、暴動、物體墜落、故意破壞、玻璃破損等等。
2.我國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責任。我國所謂的火災保險——財產險的保險責任包括:
(1)火災、爆炸、雷電。
(2)其他災害事故:分為列明承保的各種自然災害和列明承保的各種意外事故,這依不同險種而定,基本險的保險責任為火災、爆炸、雷電和空中運行物墜落;綜合險則另加12種風險。
(3)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和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二)火災保險的除外不保風險
保險公司為了避免承保動態危險和保險業務管理的需要,一般特別申明不予負責的風險責任。
1.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除外不保風險為:(1)戰爭。含敵人攻擊、敵人入侵、本國海陸空軍的對抗行動、叛亂、謀反、革命、內戰、篡權等,凡由於戰爭引起的火災,保險人均不負責;(2)內政當局的命令。按內政當局的命令焚毀的財物不在承保之內,但內政當局為防止火災蔓延所採取的破壞行動則在承保之內,而所防止的火災,必須不是由除外不保風險所引起的;(3)被保險人疏於採取合理搶救行動所致的損失;(4)偷竊。標的物在火災發生時被偷竊,保險人可以不賠;(5)爆炸與騷亂。美國紐約火險保單不承保爆炸與騷亂,但因爆炸與騷亂所引起的火災,仍須賠償火災損失;若所保火災引起爆炸或騷亂則爆炸或騷亂的損失又可視同火災予以賠償。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並未將自身醞釀或發熱、地震及地下火除外不保,故保險人對由於上述危險所致的火災仍須負責賠償,並且該保單雖未將標的物在加熱過程中因過熱所致的損失除外不保,但由於該損失系善意之火所致,故保險人對此損失可不予賠償。
2.我國所謂火災保險——財產保險基本險和財產保險綜合險的除外不保風險。對於下列責任免除原因所導致的保險標的損失不予賠償:我國企業財產保險的除外責任包括:(1)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2)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縱容行為所致;(3)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4)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5)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烤所造成的損失;(6)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標的以及罩棚由於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7)由於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8)地震造成的一切損失; (9)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我國財產保險基本險條款的特定責任免除項目還包括:洪水、暴雨、台風、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搶劫、盜竊。
列除外不保財產的目的是:(1)防止欺詐索賠;(2)避免損失理算的困難,譬如很難確定被燒毀賬簿的價值。
五、火災保險承保的損失及賠償方式
(一)火災保險承保的損失或由其他危險引起的損失
我國財險保單將火災保險承保的損失分為:1.直接損失,即保險標的本身的實質損失;2.使用的損失,即所謂財產由於火災不能使用而導致的凈收入損失;3.額外費用損失,即由於火災事故,對受損財產修理而支出的額外費用; 4.責任損失,如違約責任等。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只就承保的風險事故導致的直接損失負責,這與我國財險保單相同。此外,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還對損失賠償有一些具體限制:1.賠償金額不能超過保單面值;2.按實際現金價值賠償,即財產損失當時的重置成本減折舊;3.對財產修理和重置只按與修建時的類似材料支付賠償金;4.對根據法令規定增加的修理成本概不負責;5.對營業收入損失及其他間接損失不負責; 6.必須以可保利益為限。
(二)火災保險的賠償方式
1.我國企業財產保險固定資產的賠款計算方法如下: (1)固定資產發生全部損失時:當保險金額大於或等於重建重置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建重置價值為限;當保險金額小於重建重置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2)固定資產發生部分損失時:①按照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值確定保險金額的承保方式下,必須將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與受損財產損失當時的保險價值進行比較。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於重置重建價值,則應根據保險金額與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按帳面原值確定的保險金額等於或大於重置重建價值,則按實際損失計算賠款金額。②按照固定資產原值加成或按照重置重建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承保方式下,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2.我國企業財產保險流動資產的賠款計算如下:(1)按照流動資產最近12個月的平均余額承保方式下的賠款計算。在流動資產發生全部損失時,由於保險金額就是流動資產發生損失當時的帳面余額,這樣就可以按照流動資產出險當時的帳面余額(即實際損失)確定保險人的賠償金額;流動資產發生部分損失時,在保險金額限度內,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2)按照流動資產最近帳面余額確定保險金額方式下的賠款計算。在流動資產發生全部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在流動資產發生部分損失時,如果保險金額大於或等於流動資產損失當時的帳面余額,則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如果保險金額小於流動資產損失當時的帳面余額,則應根據保險金額與流動資產出險當時的帳面余額(實際損失)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3.我國企業財產保險對於已經攤銷或不列入帳面財產的保險賠款計算如下:(1)全部損失時。由於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財產的實際價值,則保險財產發生全部損失時,按照保險金額賠償;如果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高於保險財產損失時的實際價值,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財產損失時的實際價值為限。(2)部分損失時。由於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財產的市價所反映的實際價值,因此這種保險形式為足額保險。在此情況下,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後,保險人可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六、火災保險的費率與保險期間
(一)火災保險費率的確定
火災保險費率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1.用途:建築物的使用目的,又稱佔用性質;2.構造:房屋的建築結構,主要指建築物的材料及建築物大小和形式;3.防護:包括消防設備和人員的培訓;4.位置:建築物的地點和周圍環境,建築物因四周環境有被燃燒的可能性大,則引起火災的可能性就大。另外,時間也是影響火災費率的因素,如我國北方的冬季就比夏季遭受火災的可能性大。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保險雙方當事人都可解除合同。對於被保險人解除合同的,保費的退還依據短期費率表,換句話說,被保險人將支付稍高些的保費,以彌補合同生效之初的較高招攬費用和因被保險人逆選擇給保險人帶來的損失。當然,由於種種原因,譬如,為了避免物質風險因素和道德風險因素的增加,為了從不盈利的險種中退出或從某地理區域中退出,保險人也可解除保險合同,但需提前若干天通知被保險人,並按比例法計算所退保費或把未承擔責任的保費退還給被保險人。
我國企業財產險對此規定大致相同:即企業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間通常為一年,其費率是年費率。若保險期間不足一年,則應在年費率基礎上按短期費率計算應交的保費。短期費率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按月計收,投保期第1—8月,其每月月費率均為年費率的10%,第9—12月,每月月費率均為年費率的5%,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一是按日計收,即按實際投保天數計算保費。它以應交保費乘以退保天數佔全年的比例計算退保保費,然後以實交年保費扣除退保保費,即得應交保費。此外,我國財產險費率分為基本責任保險費率和附加保險費率。
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還規定,當所保房屋的危險增加、空置或無人居住超過60天,或沒有承保暴亂或爆炸風險的(火險保單擴展責任包括此風險者除外),保單效力中止。我國暫無此項規定。
(二)火災保險的保險期間
前已述及,保險期間是指保單起訖時間,在此期間由保單承保風險造成的承保損失由保險人負賠償與給付責任。
1.起始日的生效時間。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保險期間自保單記載起始日財產所在地標准時間中午12:00生效。
2.到期日的止效時間。美國紐約標准火險保單規定保險的止效時間也為財產所在地標准時間的中午12:00.
㈤ 國外出險能理賠嗎,理賠流程是啥
不同的險種會有不同的要求。
重疾險。很多公司是支持重疾險國外賠付的,重疾險是確診即賠,跟醫療險不一樣不是按比例來進行賠付的。並且罹患了重疾,是按保險金額賠付完之後,合同會終止,所以重疾險不受地域限制,在國外出險同樣可以進行賠付。但是如果是在國外出險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能比在國內要復雜一些。
每個保險公司所需要的理賠資料可能不一樣,但是有個共同點是很多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是要得到大使館的認證的。具體的理賠相關事宜建議和保險公司詳細了解清楚,以免萬一發生了出險,手忙腳亂,不知所雲。壽險像這種保身故的壽險,如果是在國外出險,大部分保險公司都能進行理賠,只要符合相關的理賠流程就可以。
但是要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壽險有全殘的責任,一些意外險也有傷殘的責任,如果是發生了傷殘各個國家的傷殘鑒定的流程和標准都不同,所以傷殘鑒定相對來說會比較麻煩,甚至是需要國內的一些相關機構進行傷殘鑒定。醫療險醫療險比較特殊,醫療險對於醫院有一定的要求。
有的是需要在合同約定的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如果合同沒有載明定點醫院,也需要在國家規定的二級及以上醫院治療,所以市面上一般的醫療險種合同上面有明確規定只保中國大陸地區,在國外住院治療的話是沒辦法進行理賠的。另外一些普通的一年期的意外險也只針對中國大陸地區投保。那麼移居國外,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要進行保全操作很多人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承保的是中國大陸居民,但是因為移民或者是其他原因常住國外,所以需要與保險公司進行聯系,是否需要變更相關個人信息,辦理保全手續。同時也能更清楚的了解如果需要理賠該怎麼進行處理。
如果當時投保時留的是大陸的身份證明,後期變更了國籍,也就意味著原身份證的到期。那麼也需要去保險公司進行保全操作,可以變更成護照等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如果是不變更,也會給後期的理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要有憂患意識,清楚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完善好自己的相關保障。
㈥ 美國交通事故賠償的一些問題
在美國發生車輛撞擊行人的車禍事故並不是太多。但從交通法規方面來講,如果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相撞的情況,在事故處理和責任賠償認定方面,美國法律雖然注重「以人為本」,但也絕對不簡單偏向行人,而注重具體責任認定。 美國各州的交通法規雖然在大的規則方面相近,但在一些細則上還是有很大差異。在有關車禍責任與賠償認定的法規方面,州與州之間的差別就很大。從總體上來看,美國有一半以上的州實行的交通法律都是採取「誰責任大,誰就多負責」的原則,來確定事故責任。所以,假如在美國發生由於行人違反交通法規而被車輛撞上的車禍,大多數情況下主要責任還是由行人來負擔。
單就處理機動車與行人交通事故責任的交通法來說,美國50州大體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採取過半認定製,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認定應負責任超過50%,那麼就應擔負全部事故責任。實行這個制度的包括科羅拉多州、內華達州等佔美國半數以上的州。在實行這類法律的州,行人如果違規在先,那麼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必須責任自負,得不到任何保護。
第二類採取比例分攤制,即根據事故具體情況來確定事故涉及者的具體責任比例,並按相應比例來分攤賠償。實行這類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亞州、路易斯安納州、阿拉斯加州等13個州。按照這些州的法律,行人的路權總是高於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總是有優先路權,而不管行人是否違反交通規則。至於事故的責任比例則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專家來認定。
第三類則採取簡單多數制,即事故中承擔責任比例最多的一方就應該負全責。實行這一制度的有包括阿拉巴馬州在內的6個州。這類制度強調機動車和行人各守其責,誰違法在先,誰就得擔負全部責任。在這幾個州,行人如果違規在先而受到傷害,顯然必須自己承擔全部責任,這比第一類制度更加苛刻。
盡管車禍責任認定的制度不一,但美國交通法規的基本理念上還是提倡以人為本,因為美國法律認為駕車是一種「特權」,並非基本權利。為了保障行人權益,美國通過改善道路狀況,強制實施配套車輛保險政策、嚴厲懲罰醉酒駕車等措施來減少車禍,以確保交通安全。 美國強制購買車輛保險,無保險的車輛不許行駛;此外,許多美國人還投有其他人身傷害或壽險,因此在出現車禍的情況下,受害者通常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險賠償。在採取「無過錯責任」保險制度的各州,只要發生車禍,那麼無需證明誰對誰錯,保險公司都可以向雙方提供賠償,這類保險制度避免了許多法律糾紛。但其缺點是賠償有限額,而且只提供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的賠償,而不提供精神痛苦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