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面因素:
(一)保險公司方面
1我國的保險公司(尤其是省分公司、市分公司及基層各支公司,總公司除外)全都存在重視業務發展、忽視客戶服務的傾向。保險公司各級機構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任務,會千方百計做大業務規模,搶占市場。對於理賠等客戶服務工作由於和機構利益關系不是很大,各級分支機構對此重視不夠,使理賠等客戶服務工作流於形式。每年各保險公司的各級分支機構都會舉辦上百場產品說明會,但是沒有任何一家保險公司會開一個面向客戶的理賠說明會。
2由於長期存在重保費,請管理,保險公司業務前期管理的諸多環節存在大量問題。理賠作為業務環節的最後一個關口,業務前期埋下的隱患都會在理賠過程中暴露出來,主要表現在:
(1)條款制定中的問題,致使理賠標准不統一。部分保險產品在條款設計上存在一些缺陷,為理賠工作帶來一些爭議。如保險公司設定的免賠額問題,這個免賠額是相對免賠額還是絕對免賠額,條款沒有說清,致使一個條款,兩個理賠結果。
(2)銷售過程中的問題。銷售人員在銷售產品的時候存在瑕疵,往往不向保險消費者如實告知,因為這樣可能會影響銷售人員的經濟利益。「重保費、輕管理」的這種銷售機制下,加上對保險代理人職業道德教育、惡意承攬約束力不夠,兼業代理機構人員簽單不規范等原因,使消費者處於交易的不利地位。
3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業務水平良莠不齊。各保險公司理賠專業人才缺乏,現有的理賠人員,大多數不具備專業的理賠知識和能力,辦事效率低下,每當出現復雜賠案時,往往難以做出准確判斷。
4每年遞增的業務指標,除了帶來了大量保費外,還使理賠案件數量急劇增長,理賠人員嚴重不足,造成部分公司不能及時理賠。
(二)客戶方面
從客戶方面看,由於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險知識,客戶對於保險理賠有一定誤解,使得客戶感覺理賠困難,並經常調侃:「保險公司收錢容易,出錢難!」
1客戶基本的法律、保險知識淡薄,忽視或無視保險合同。保險是完全建立在法律之上,一切以保險合同款為準的金融服務。很多客戶得了重大疾病就來保險公司申請重大疾病理賠,理由就是醫生說:「他得了重大疾病,可以理賠,」殊不知醫學上的重大疾病並不是保險合同上所約定的重大疾病。
2不了解理賠流程, 認為發生事故應該馬上理賠。很多理賠賠案中並存著諸多的道德風險、經濟犯罪風險,使得保險公司在處理賠案時不得不小心謹慎,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詳盡的單證、材料,客觀上造成理賠時間較長。
3大多數客戶認為發生事故後,保險公司要對損失進行全額賠付。其實,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和具體的賠款計算方法都有明確的具體規定,這些內容會寫入賠款計算書, 客戶可以索要,以核對賠款金額的合理性;如果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不屬於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或是在缺少必要的索賠單證等情形下,保險公司依據條款及相關規定做出拒賠決定合理合法,但客戶就不能理解,一味要求保險公司賠付,更有甚者聚眾來保險公司大鬧一場,給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4客戶投保環節不謹慎,簽約時草率,或代簽字,對條款理解不透徹,為日後理賠埋下隱患;對理賠程序及事項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誤解,也極容易在出險理賠時產生爭議,引發賠償糾紛。
(三)外部環境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由於相關制度不健全,理賠涉及的醫院、公安等部門都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為保險理賠提供證明,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賠調查取證的難度,拖延了理賠時間。
2保險行業理賠難的言論泛濫。 在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只要一遇到保險理賠糾紛,不分原因就認為是保險公司的責任,輿論中「投保容易理賠難」的言論流傳甚廣,不能不說有這方面的原因。
3社會監督有待加強。 社會監督對生活的各個方面產生的影響正在逐步加強, 如果能夠有效利用社會力量,對解決保險理賠難問題十分有益。目前,我國在利用保險評級機構、新聞媒體、獨立審計等機構發揮監督作用方面做得還很不夠,對保險公司的影響甚微,沒有起到應有的社會監督作用。
4保險訴訟案件法院判決超范圍。壽險理賠訴訟案件中,部分法院過度使用保護受害方的原則,判決保險公司承擔超出法律和保險條款責任范圍的賠償項目,使得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時常與被保險人就賠償項目發生爭議,造成保險公司被動。
㈡ 新華保險公司理賠難,處處找茬,就是不願意理賠,小公司就這樣,火大
新華保險確實理賠太慢,業務員又不主動,唉,一點點意外險,搞了一個月還沒理賠下來
㈢ 他們都說保險理賠很難,罵保險公司是流氓公司
你問問周圍的人,如果你和你家人急需100萬的醫葯費,那些周圍的人誰能拿出來借你用。
如果他們不能的話,就別聽他們的。那叫站著說話不腰疼。
一、社保與商業保險不沖突,商業保險是社保的一個補充。
舉個例子,
1、如果你的工傷社保,但你在公司發生意外,只是受傷而且不嚴重。是不會給你走工傷鑒定的,因為會影響公司。而如果有意外醫療險,那麼至少你不用擔心醫葯費的問題。能幫你節省2、醫保:醫保報銷是有葯品限制和金額上限的,如果不在范圍內的只能自費解決,而如果有醫療險和重疾險,那麼就能減少你很多負擔。朋友圈經常能看到眾籌,求愛心人士捐款的。為啥?因為沒給自己買保險,到時候出事了「家人」也幫不上太多忙。所以只能扔掉尊嚴去求。
3、養老:至少繳費15年,而且退休才能拿到錢。如果退休就掛了,最多就是把自己繳納的退回來,公司給你繳納的就義務奉獻了。啥時候退休?那是國家說的算的。而商業保險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設計交多少,什麼時候取,取多少。
二、是否能報銷
取決於發生的情況是否符合你購買保險的保障利益,你總不能買個冰箱當電飯鍋用吧。
保險公司不差理賠的那點保費,但也不會白送!所以,發生不賠的情況一般都是出險情況不符合保險合同的保障利益,或是客戶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
三、保險公司不會騙人,存在騙人的現象也只是代理人的銷售誤導或是虛假承諾造成的。雖然平安的產品性價比低,但至少也是份保障。如果保險公司騙人的,國家為毛還大力支持宣導,為啥那麼多500強企業有一堆保險公司都在裡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有人說小保險公司理賠難靠譜嗎
只要是國家批準的保險公司理賠都不是問題,只是公司之間具體執行標准有的嚴一點,也是嚴格按照合同,有的松一點,盡量照顧客戶。
㈤ 保險公司理賠時刁難,怎麼辦
朋友很理解你的心情,保險公司做法確實缺乏人性化服務,在保險法角度講,保險公司做法畢竟合情合理,理賠時需要原始病歷票據醫院診斷等等,這些材料一旦丟失或損壞,補充的材料無法滿足保險公司理賠流程,法律上也是這樣界定的,保險公司一切以保險法為基礎,簽訂書名面合同的形式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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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請問大家對保險公司理賠難如何看
也不是很難呀。
我買的保險理賠都是打個電話給業務員,然後他就過來了,我只要提供一點東西就夠了,3天錢就到銀行帳戶里了。
所以買保險,一定要選好吧。
㈦ 聽說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特別難,真的嗎
非也,只要符合保險責任就可以理賠,關鍵是現在很多客戶不了解。
如:買了養老險,生病也去理賠!
㈧ 保險公司理賠時刁難,怎麼辦
朋友因視力不斷下降而求醫,最終被核磁共振檢查出患有腦膜瘤,於是入住國內知名的一家醫院進行開顱手術切除腫瘤。手術發現是因為腦膜瘤壓迫視神經,導致視神經萎縮而出現視力下降。出院後朋友才知道公司為所有員工投保了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朋友的情況符合其中的良性腦腫瘤,出院後即把相關的住院資料遞交給保險公司。一段時間後,朋友得到保險公司回復,達不到理賠條件。原因是根據良性腦腫瘤的定義,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達到賠付標准:良性腦腫瘤,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並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保險公司去醫院復核了住院資料,回復說其他條件都滿足,但在住院資料上沒有看到「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並危及生命」相關的報告。於是朋友咨詢主治醫生。醫生具體答復如下:(1)顱內壓增高會導致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症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但因人而異,有人可能出現其中的一種或幾種,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現所有的症狀。(2)視乳頭水腫是顱內壓增高的早期症狀。視乳頭水腫早期並不影響視力,視野檢查可見生理盲點擴大。當視乳頭水腫持續數周或數月之後,視盤逐漸變得蒼白,視力開始減退,視野呈向心性縮小,這是視神經萎縮的表現。也就是說,朋友的症狀已過了視神經水腫的階段,到了比水腫還嚴重的萎縮階段。如不切除腫瘤,不僅影響視力,還會危及生命。(3)朋友是存在顱內壓升高的現象,且已導致視神經萎縮。但醫生沒有在住院資料中像保險定義那樣的表達方式全部寫出,而是註明了視神經萎縮。醫生做住院記錄,僅是根據他臨床的需要而記錄,並取其摘要記錄在出院小結上。這就產生了病人有症狀A、B、C、D、E五種,保險條款上也要求滿足A、B、C、D、E才能賠付,但醫生記錄只記錄了B、C、D、E,他認為A不需要記錄,或記錄A+這個更嚴重的症狀就足以說明問題。(4)醫生的記錄是醫院存檔的,醫生認為他的記錄是客觀存在的,符合他的醫學要求的。他根本不理會保險條款上是如何約定的,不會按照保險定義去編寫他的記錄,這才是他客觀行醫的准則。更不會因為為迎合保險需要而去修改已存檔的資料。而且,醫生修改存檔的資料,意味著他自己承認原先的資料有錯誤,他要向醫院承認錯誤,且接受處罰的。醫生當然不幹。因為朋友的顱內壓升高,導致視神經水腫繼而萎縮並危及生命是客觀存在,醫生還是很通情達理的在朋友的病歷上補充說明了這一事實,並簽字確認。應該說,加上這份補充說明的病歷,朋友的情況滿足了保險定義的賠付標准。朋友把這份病歷交給保險公司後,得到的答復還是不行。保險公司又說:(1)保險公司只認當初去醫院復核時看到的資料,這本病歷沒有在醫院存檔,對後補的材料不予採納。(2)朋友說,你們再不相信,可以找當事醫生核實。保險公司講我們只認醫院存檔的資料,不會去找醫生的。(3)朋友問辦什麼樣的手續或怎樣辦理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認可,保險公司說我們只是根據內部程序辦事,不可能告訴你該怎樣補手續。保險公司反復就是一句話,他們只認當初在醫院復核的資料,當初的資料不滿足賠付條件,按照他們的內部流程就拒賠。真讓人徹底崩潰!整個過程中,朋友和醫生沒有因為要索賠而刻意准備資料,而且最終提交的所有資料也滿足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標准。保險公司不顧客觀事實,也不提供解決方案,就是抓住醫院存檔的原始記錄而一味地拒絕賠付。投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危難時有一保障,保險公司的最初承諾也是如花似玉。但真正事到臨頭,保險公司卻千方百計的雞眼裡挑骨頭,刻意刁難。目前溝通就陷入了僵局,朋友在病痛中又陷入苦悶之中。幾個朋友聽說原委後,從保險公司的前後言行上判斷,一致認為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賴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