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1、交強險有12萬的人身損失限額,還有2000元是財產。
2、下面有附相關費用說明。
3、通過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損失有:
①醫療費:以實際票據為准,如果是正常理賠,保險公司是參照醫保標准賠付,一般能夠賠到8成左右。前提條件,相關醫療費是治療與本次事故有關的費用,如果治療自身疾病,則不管你,還是保險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擔。
②誤工費:只能計算傷者本人的誤工費。傷者家屬的誤工費不能計算。如果傷者住院,則傷者家屬的誤工費以「護理費」的形式進行補償。賠付標准與誤工費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
■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③營養費:非重大外傷,如骨折、長期卧床者、老人等,住院時間不長者,一般均不計算營養費。(如果確實要計算,可能參照伙食費的標准計算。)
④精神損害撫慰金:【11萬以下,全部對方或對方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只有達到傷殘,才能計算。其它情況不能計算。
4、注意分項的規定,限額內先保險公司全部承擔,超出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5、①+③=1萬,一般保險公司可以報,餘下超出1萬的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6、②+④=11萬以內的損失保險公司出,餘下超出11萬的部分由雙方按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7、只要一方有責任,不管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此方就要在12萬交強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的部分,參照雙方責任大小進行分擔。
附:(中*國*保監會網站上面有相關說明)
■【11萬以內保險公司承擔】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1萬以內保險公司承擔】醫療費用包括醫葯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Ⅱ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流程
第一步:報案
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繫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弔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Ⅲ 保險公司人傷怎麼理賠
你這邊只需要等對方提出賠錢的要求,然後雙方一起到保險公司結案即刻,到時候傷情是否符合本次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幫你審核,賠錢可以直接由保險公司分開轉賬,結案的主動權在對方,你就告訴對方治療好需要協商賠償就約時間去保險公司結案,最好不要在交警結案,不然你賠的錢很難向保險公司要求全部理賠。
貸款的沒關系,有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即刻。
根據公安部下發的三期標准,軟組織挫傷是建議15日的誤工,通常處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車方需要承擔的,大概就醫療費存在非社保類的保險報不全的部分,還有可能傷者方會要求車方額外賠付,但你這邊完全可以不給
保險公司這邊,如果你有什麼問題的,例如上述的問題,可以打電話咨詢如何處理,比你這樣在這里問有效率很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保險公司人傷賠償技巧
1、涉及人傷理賠的有效期不用考慮。
2、從經驗來看,這樣的案子走司法渠道要好些。
3、與本次事故有關的手術醫療費用任何時候都可賠償。
4、這樣大的案子處理對本人而言將是個漫長的過程,急也沒用。好在你的險種及額度較全較高。對方不急,一是心態還好;二是看你將如何賠償問題。
5、修理費待結案時一起索賠,費用是在保險公司定損范圍內的和醫療費一並原則是能全部賠償的。
這樣的案子所謂私了實際是在傷者基本治癒的情況下,在交警的主持下協商解決。而這樣較大的理賠案,以協商友好式的訴訟,其實還會更簡單點。
通常是治療結束,即傷者出院,作了傷殘鑒定和後期治療費的判定即可,當然還要看對方的意見。
後遺症之類的費用同樣可在後期治療費中判定,有依據的保險同樣會賠付。所以,一次性解決是最好的,這一點訴訟的效果會更好。
人傷的理賠涉及的項目較多,而對方作為受損者理所當然會提出各方面的利益要求,比如精神損失費,協商解決的除非保險公司事先同意的可賠,而法院判決的都會賠。通常車輛修理費和治療費及有依據的後期治療費都能全賠,傷者的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及其家屬的誤工費、交通費、伙食費等則要看實際情況而定,所以協商解決不作出讓步完全以保險賠償而定是很難達成的。對方的要求提出後可與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溝通,得出能賠償的大數,在此基礎上的差額就看自己的接受能力了。從理賠的角度來看,走訴訟會簡單,當然,整個事件能協商解決更好。
自己全責,無論道理還是個人內心而言還是主動點好。若心裡沒底,可找保險公司理賠部或是理賠專員就本案的理賠流程、賠償范圍、大致能賠付的金額做個了解,交警部門處協商解決時最好請理賠專員到場;其次,與交警處理部門聯系,協商解決交警僅是充當協調的角色,調解書相對固定的樣式其有或是周圍復印列印店有,索要一份備案。有準備後:
協商:以保險賠償為底線,再考慮自己的接受能力。
無果-----友好地請其起起訴。
協商效果極差----不管,其自然會走相關法律渠道。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對人傷是怎麼陪的
大致分為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護理費等五個方面。
第一,醫療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交通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三,住宿費。包括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等方面的費用,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天數(40元/天)。
第四,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五,護理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