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通事故 車輛被扣期間 停車費 托車費可以報銷嗎 保險公司報銷還是那個部門
一、停車費,由交警部門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二、拖車費:一般由交警部門承擔,不用當事人承擔;
以河南為例:《河南省機動車存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除車主或駕駛人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委託收費停車場對行政執法扣押車輛進行拖移、看管,並向車主或駕駛人收取拖車費、停車看管費。由行政執法部門委託收費停車場對行政執法扣押車輛進行拖移、看管的,不得向車主或駕駛人收取拖車費、停車看管費。
⑵ 事故車被交警扣了,這個停車費保險公司賠嗎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如果你買了全險,在機動車喪失制動性能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需報銷拖車費、保管費,如果沒有則不與理賠!
⑶ 事故車被交警扣了,這個停車費保險公司賠嗎
事故車被交警扣了,不會收取停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第二十六條
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⑷ 被交警扣車了去取車需要交停車費嗎
被交警扣車了去取車不需要交停車費。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行政強製法》第26條規定,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交警委託社會停車場暫時代管車輛,這種委託行為是交警與停車場之間的事情,與車主無關,即使要交費,也是交警來負擔,不應該由車主來交停車費。
按照《合同法》來說交警委託第三方保管你的車,是交警與第三方有合同關系,你與第三方並無合同關系。
(4)被扣車停車費保險理賠嗎擴展閱讀:
1、暫扣車輛停車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執法扣留車輛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託行為付費。
2、交通事故拖車費
發生事故後,由事故現場到第一停車點的拖車費,由保險公司理賠。而從停車場到修理廠的二次拖車費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只承擔一筆拖車費,二次拖車不予理賠。
⑸ 發生事故交警扣了車,有停車費保險可以報銷
財產保險中有這么一條: 第十四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 用的賠償金額在保險標的損失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若受損保險標的按比例賠償時,則該項費用也按與財產損失賠款相同的 比例賠償。 這說明是有賠的,但至於多少要按你的損失和保險責任及保險金額三部分定。
⑹ 交通事故車輛扣押期停車費保險公司報嗎
交通事故期間交際功能扣押車輛產生的停車費,保險公司不賠償。但是,2015年10月1日新執行的行政法再次強調,交警扣押車輛期間不準收停車費。拖車費。但有的地方還是不執行,照樣收費,你不繳費他就不給你車,遇到這樣的可以先交費把車提出來,並要求出具發票,然後拿著發票到法院起訴交警隊,法院會判決交警隊把錢退給你,
⑺ 交通事故拖車費扣車費保險公司報銷嗎
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停車費,保險公司不予報銷。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拖車費用,如果車輛購買了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拖車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執法扣留車輛是根本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的。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託行為付費。交警處理完違章後,應原封不動地將車交給車主,法律沒有規定車主還要付費,讓車主交停車費於法無據。
車險的基本分類:1、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這與第三者剛相反是顧自己的,如果您愛惜自己的車就要買。
3、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⑻ 交通事故後車輛被保全停車費保險公司賠付嗎
交通事故後車輛被保全停車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強險》三、交強險免賠
1、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商業險》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七)停車費、保管費、扣車費及各種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