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保險理賠,是否真的和保險公司大小有關呢
保險理賠和保險公司的大小關系不是很大的。保險理賠首先的話是要看。購買的時候。消費者有沒有如實告知。如果說沒有隱瞞欺騙,沒有不如實告知的狀態。那麼就可以開始審核理賠。審核理賠,這個合同保險合同裡面是什麼條款,根據條款來賠付就行了。大公司不會因為合同沒有寫而多賠,小公司也不會因為合同寫了不賠。
⑶ 門診記錄影響保險理賠嗎
門診記錄是否會影響保險理賠取決於門診記錄上的疾病與本次理賠疾病有無關系以及投保時參保人是否將門診記錄如實告知給保險人。
門診記錄是否影響保險理賠
為降低道德風險和逆選擇,保險公司在收到理賠申請時,會展開核賠工作。而調取查閱被保險人的門診記錄是核賠的重要環節,保險人會根據核賠結果作出是否理賠、賠償給付多少的決定。
(1)如果被保險人門診記錄上有導致本次保險事故的疾病的相關信息,特別是在投保時參保人隱瞞健康狀況、既往病史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認定參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拒絕賠償。嚴重時,保險公司甚至會直接依法解除合同,且不返還已交保費。
(2)如果門診記錄上只有一些如感冒、發燒等常見小病症,並該病症與導致本次保險事故的疾病沒有關系,投保時參保人也將門診記錄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則門診記錄不會對保險理賠產生影響。
保險公司是否有權調取查看被保險人的門診記錄
保險公司有權調取查看被保險人的門診記錄。因為在投保須知里有說明,保險公司有權查詢、索取有關理賠的資料和證明。所以當投保人簽訂相關合同時,相當於對保險公司授予了該項權利。
溫馨提示
在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會進行嚴格地核賠。所以投保人在投保時一定要堅持最大誠信原則,切記不可以存在僥幸心理,隱瞞重大事實,從而避免理賠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影響保險公司和自身雙方利益。
⑷ 哪些因素會影響汽車保險理賠金額
車保險理賠金額
1、是否會扣除殘值
殘值指的是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所產生舊零件的價值。殘值的所有權是需要被保人和保險公司共同協商的。如果殘值歸被保人所有,保險公司就會在車輛保險理賠金額中把殘值除掉。此外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通常會把殘值帶入到公式中進行計算。
2、核實車輛保險的險種
由於車輛保險有很多種類,不同的種類會影響車保理賠的金額,而且車輛保險理賠的金額並不等於保險的額度。以車輛損失險為主,在理賠的時候,需要確認車輛損失險是否附加了不計免賠率的條款。免賠率指的是不賠金額與損失金額的比率。簡而言之在免賠率之內的損失,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另外如果車輛損失險是不足額投保的或者是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進行投保的,就不能按照新車的原值的額度進行理賠了,就需要按照規定的比例進行理賠。
3、是否能夠提供修理的發票
如果被保人提供給保險公司的理賠材料不全的話,也可能會影響到車輛保險理賠的金額,因為每個保險公司的規定都不相同。
4、車輛的修理部件是否由一次事故造成的
如果車輛有些零件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那保險公司就不會全賠付,假如車輛的換件沒有達到更換的程度,但是保險公司把零件換了,車主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的損失的,這樣也會影響到車輛保險理賠的金額了。
⑸ 保險公司理賠不到位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影響
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不到位的情況下,那麼肯定是會影響到公司的利益的。那麼可能就會有一部分需要公司承擔。
⑹ 保險出險後沒有第一時間報案,影響理賠嗎
不同的保險類型與保險公司對報案時間的限制也不同,所以是否會影響理賠要根據合同規定而定,但出險後及時報案有利於及時查漏補缺以保證審核材料的准確性,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因此還是建議大家出險後及時報案。
我國《保險法》對這種情況雖有規定,但未規定具體該如何處理。《保險法》第22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不幸的是,《保險法》並沒有規定,假如 被保險人沒有及時報案,保險人是否應當賠付的問題。既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聰明」的保險公司紛紛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做出如下約定:「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採取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措施,並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及時(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對因此而導致的損失擴大部分以及保險公司無法核查的損失,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付」。這樣一來,只要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之後沒有及時向交警或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總能找出理由拒絕賠付。
那麼多久才算及時報案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不同險種的報案時間
不同險種對報案的限制時間也有所差別,接下來給大家講講四種人身險常見的報案限制時間。
1.意外險:出險後48小時內
意外險對理賠調查的時效性要求較高,需要保險公司在較短的時間內介入調查事故真相,降低騙保的風險,所以報案時間一般限制在48小時以內。
不過也有部分意外險報案時間比較寬松,如大家保意外傷害保險,在10天內報案也可以。
也有部分產品未對報案時間有明確規定,只是要求「及時報案」:
條款中會解釋「及時通知」的具體要求,例如長安大護甲意外險要求在24小時內報案。
但很多產品都沒有對「及時通知」釋義,報案時限的界定是模糊的,理賠時比較容易引起爭議。
2.重疾險、百萬醫療險、壽險:出險後10日內
大部分重疾險、醫療險和壽險都要求在出險後10天內報案。
重疾險:
如果被確診了重大疾病,記得要保留好病歷、檢查報告等資料,10天內通知保險公司。
重疾險例如信泰超級瑪麗3號MAX、昆侖健康保守衛者3號、百年康惠保2.0等,都是如此。
百萬醫療險:
像平安e生保保證續保版2020、復星聯合超越保、瑞華醫保加等,同樣要求出險後10天內報案。
但要注意的是,部分產品如平安e生保和瑞華醫保加,會說明如果因為急診沒能在約定醫院就醫,要在3天內報案通知保險公司,之後轉入約定醫院。
如果沒有說明情況,很有可能會因未在條款約定的醫院治療而被拒賠。
部分未有明確規定報案時間的醫療險,則不受限制。
除此之外,部分產品如太平洋太健康,未及時報案,則可能影響保險公司的續保決定:
壽險:
如華貴大麥2021、瑞泰瑞和2020、鼎誠定海柱2號,如果被保人確認身故或高度殘疾,要在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橫琴擎天柱5號則有額外要求,若被保人猝死,要在48小時內報案。
總的來說,不同的產品具體要求有差異,投保時要仔細查看條款約定的時間,及時理賠。
二、總結
理賠需要注意的問題不少,例如就診醫院的選擇、報案的限制時間、理賠所需要的資料。
所以建議大家,如果出險,尤其是意外險,盡快報案,不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也能更快拿到理賠款。
⑺ 保險出險後如果沒有第一時間去報案,那麼會影響保險理賠嗎
引言:在發生事故後,被保險人如若不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將會對理賠造成什麼樣影響。下面小編將帶領大家了解。
三、如何避免糾紛?
投保前需要得知投保前健康告知,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後期理賠糾結,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故事未進行告知義務,那麼將會影響到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險人有權利解除合同。再就是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主要包括投保人,在發生事故後,有如實告知,保險人義務,因保險人過時或者故意行為,在合力成立的兩年之內,保險公司有權利解除合同,合同成立兩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我也如實告知和解除合同或拒絕賠款,因此我們應該把如實告知工作做好,建立規范投保意識,避免發生後期理賠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