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禍當時沒報保險過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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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當時沒報保險過後是否有效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後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二、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注意事項
1、切忌先修理後報銷
一些車主在出險後為了節省時間和麻煩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主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2、委託修理廠理賠需慎重
一些車主為了方便,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而是將理賠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此行為風險很大,有的修理廠會讓車主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
3、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計免賠險,車主不一定就能獲得全額理賠。保險公司為了防範道德風險,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這些免賠率不屬於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和理賠證件不全等,保險公司一般會加扣免賠率。不計免賠險是附加險,主要針對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主險,對於自燃險、玻璃單獨破損險等附加險,不計免賠險並不起作用。
4、不要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有的車主認為有保險公司賠付,因此將所有的責任全部承擔。實際上,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製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
B. 出車禍保險公司已受理,後來沒經過保險公司理賠、自已解決了。下一年的車險費用會增加嗎
投保之前先打電話撤銷報案,才不會有記錄
C. 我出了交通事故現在還沒有處理好但我保險已經到期了請問我可以換保險公司嗎對我上次交通事故賠償有影響嗎
可以換保險公司的,只要保險到期了,你就可以隨意換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這個對你沒有理賠完的事故沒有任何影響。
你現在有事故沒處理完畢,也就是賠償問題還沒解決,那麼保險到期了,換了保險公司對你現在的理賠沒有任何關系,你現在的保險是在一年內的正常理賠,保險公司不能因為你換了其他公司就拒絕理賠,那是違法的。
1,承保公司的償付能力
這個問題通常車主都會根據公司的大小來判斷。
但實際上,國內市面上現有的合法的保險公司一般在償付能力問題上都沒有特殊優勢,也就是說償付能力都沒有什麼問題。
2,事故理賠速度
這個問題明白講車主不會很有經驗,畢竟經歷過理賠的車主在少數,且同一車主理賠的次數並不多,沒有什麼對比的可能性。
但實際上,理賠的速度決定了售後服務的質量。理賠速度快的,一般都是大公司,因為大公司資金充足,理賠案件多(不會太糾結小細節),有經驗,所以流程比較簡化,速度自然就快。
3,業務員的責任心和專業程度
現在網路上流通很多網購保險,無論是壽險還是車險業務都有,很多人擔心網購的保險不好理賠也是有原因的,畢竟出了問題,或者有什麼疑問都很難找到對的人來解決問題。這也是理賠難與不難的根本差別。
總的來說,換保險公司肯定沒問題,這是車主的權利,但怎麼選好保險公司投保,這是個技術活,可以多找幾家保險公司對比一下,不單單是錢多錢少的對比,還有業務員的靠譜程度,售後服務的質量等問題。
D. 車險理賠後第二年保費怎麼算
1、交強險:只要當年出險達到或超過兩次,折扣就會變小
按照最新的保險法規規定:
(1)汽車一年未出險交強險保費會在標準保費基礎上打9折;
(2)連續兩年未出險會在標準保費基礎上打8折;
(3)連續三年未出險打7折——7折也是交強險最低的折扣。
如果上年出險一次,保費按照標準保費出單,出險兩次或兩次以上,保費會以標準保費上浮10%出單,根據出險次數,最多可上浮30%。
2、商業險:每家保險公司政策不一,出險次數和理賠金額是關鍵.
商業險部分每家保險公司政策是不一樣的,衡量的指標有兩個,一個是出險次數,一個是理賠金額。不過,各家保險公司的優惠政策每年都會有所調整,車型、險種不同,政策也會有所差異。
一般來說,出現次數僅為一次且理賠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的商業險部分的總保費,是可以享受上一年度同樣優惠幅度的。但是如果超過出險次數達到或超過兩次,不但享受不到優惠,還可能會上調。
(1)比如太平洋車險就規定:上一年度如果出險不超過兩次,理賠金額不超過商業險總保費,第二年商業險是不漲價的;
(2)而平安車險如果只出險一次的話,也不會影響到次年的保費,如果出險兩次且理賠金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那麼第二年仍可享受到同樣的優惠,如果超出了則要上調保費;
(3)而人保車險如果上一年度如果只出了一次險,保費在標準保費的基礎上可以打7折,電銷車險還能再享受約8.5折,如果出險達到兩次,那麼電銷車險的8.5折優惠就沒有了。
(4)車禍沒有理賠完第二年保險公司擴展閱讀
新規變化
新交規的實施並不會影響保險合同的原有效力,只要事故不是人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會給予理賠,但在責任認定方面則有所變化。在新交規實施前,闖黃燈並未被具體納入違規范圍內,但新交通法實施後,一旦闖黃燈車輛撞上了闖紅燈的行人,雙方都將視為違規,在事故責任中各承擔50%責任。
保險責任認定變化後,導致險企承擔的理賠責任隨之增加。從2013年開始,車險保費的高低不僅跟出險次數相關,而且還和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理賠責任大小掛鉤。也就是說,新交規實施後,如果車主不小心闖黃燈發生交通事故,不但會在責任劃分上不同,還可能會間接影響下一年的保費。
如車輛在上一年度出險一次,那麼第二年的交強險則上浮10%;上一年度出險兩次,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20%;上一年度出險三次,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30%;出險次數過多還可能被拒保。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車險理賠
E. 車禍第二年保險公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是你主要責任第二年最少漲百分之十以上。一年出險次數多賠償額較大兄弟你的麻煩就大了可能任何保險公司都會拒保
F. 2018年發生車禍時保險公司沒有理賠,現在還能要求保險公司履行義務嗎
引言: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自身財產的保障意識有所提高,這也就使對保險的需求越來越旺盛,針對於不同的保險公司,我們在挑選的過程中,一定要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挑選,不少網友表示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沒有進行理賠,保險公司會為此履行相應的義務嗎?我們又應該怎麼做才能使自身的權益不會受到侵害?
三、相關義務如果我們在索要的過程中遵守了相關規定,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仍然沒有獲得相應的理賠,我們可以通過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或者投訴其中的不合理行為,以這樣的方式使自身的權益獲得相應的保障。當然在此過程中我們也不能做出較為出格的事,一定要按照合理的舉報程序進行操作,這對於我們自身權益的保障和獲得相應理賠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G. 出車禍第二年保險公司
車險第一年沒有出事故,第二年保險費可以在去年的優惠基礎上再優惠10%;現在各家保險公司都聯網了,車輛出險過的記錄在網上都能查到,所以換一家保險公司一樣可以享受到折扣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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