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等待期內出險能否得到理賠
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當中,在合同首次生效或者復效之日起90天內、180天內或者一年內客戶罹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的責任,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解除合同,有的退還所交保險費,有的退還保單具有的現金價值,各家公司的處理不盡相同。有的公司在人壽保險疾病身故責任當中也有等待期的約定,就是在合同首次生效或者復效之日起180天內,或者一年內因為疾病身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或者返還所交保險費,或者按照保險金額的10%進行賠付。在知道了保險的等待期後,大家就知道該如何選擇保險產品了,對於有等待期的產品,盡量選擇等待期短的產品,能更快的獲得應有的保障。
❷ 買了保險,等待期出險能理賠嗎
對於重疾險等待期內出險這個問題,其實答案無非就是理賠或者不理賠,奶爸說說不理賠的情況,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後會怎麼處理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返還現金價值,保險責任終止
這一點對於消費者來說是最坑的,眾所周知,重疾險第一年的現金價值基本上是已交保費的零頭。
交了幾千元保費,等待期內不幸罹患重疾,不僅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幾千元保費也打水漂,可謂是禍不單行。當然,只有個別很坑的重疾險產品會採用這種方式。
2.返還已交保費,保險責任終止
市面上大多數重疾險產品面對等待期內出險,都會採用返還已交保費且終止保障責任的方式,既不提供保障,也不要投保人一分保費,雙方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其次,這種做法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也能夠有效地避免被保人帶病投保騙取保費的事情發生,是一種較為中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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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理賠不退回,保險責任繼續
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既不承擔這次責任,也不退回保費,合同保障繼續,過了等待期出險賠付時,會除外等待期內確診的相關疾病,但其他約定的疾病照樣賠償。
這其實是保險公司一種比較人性化的做法,試想一下,如果在等待期內確診約定合同約定的重疾,在保障終止後再投保時,很可能連健康告知都無法通過,被拒保的幾率大大增加。
4.終止部分責任,其他責任繼續
這種處理方式常見於附帶輕症或者中症保障的重疾險產品,原因和第三條相似,無論是確診中症還是輕症,後續基本上很難成功投保其他重疾險了。
所以,保險公司終止輕症和或中症保障責任,依然提供重疾保障,也算是給被保人一顆定心丸,奶爸認為這是比較人性化的。
❸ 等待期內出現症狀,拖到等待期後確診,保險可以賠嗎
這種要分情況來看,具體看產品條款如何規定。
等待期又稱觀察期或免責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設置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的行為,也就是所說的逆選擇。
購買了重疾險後,如果等待期內生病就診,會有以下幾種結果:
▶如果沒有達到輕症或重疾的理賠條件,保單繼續有效,極少數保險公司需要告知,並且審核之後認定合同繼續有效,或者進行有條件承保之後合同繼續有效。大部分保險公司都不需要告知,合同繼續有效;
▶如果達到了輕症或重疾的理賠條件,需要告知保險公司,這里存在幾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等待期內沒有確診,等待期後才確診。這種情況下能否賠付,要看保險公司的條款是如何規定的。
如某款定期壽險附加額外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關於重大疾病的定義如下:
那麼只要是在等待期內發現的病症,不管是不是等待期後才確診,都是不賠的。
❹ 過了等待期,保險公司一定會理賠嗎
這個不是絕對的,要看你保險買的哪方面的,在
保險合同
責任范圍內的會賠,簡單來說就是買的什麼就管什麼,然後再看下合同裡面的
責任免除
內容
❺ 哪些險種有等待期 等待期出險保險公司賠嗎
買過保險的朋友都知道,買了保險交了保費,保障並不是馬上生效,而是有一段時間的等待期。這段時間內,即使出險並符合理賠規定,保險公司也不承擔賠償責任。
以至於有些朋友在等待期內生了病也不敢去看,要熬過等待期之後再去。這樣看來,買保險還變成了一項「技術活」,買之前病不得,買之後沒過等待期還是不能病!
等待期內出險,保險真的相當於白買了? 其實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不同險種分別來看。因此今天象菌就來和大家聊聊等待期出險,買的保障該怎麼辦。
一、等待期是什麼?
在此之前,我們要先了解等待期是什麼,為什麼要有等待期的限制以及等待期的天數是多少。
1、等待期的定義
又稱觀察期或免責期,指在合同生效後的指定期間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時期。
一般來說,除了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壽險均有等待期。
p.s.因為意外事故是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不存在道德風險,所以不被保險公司除外。因此壽險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同理,也不受等待期限制。
2、等待期的意義
之所以要設計等待期,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或者騙保這樣的逆選擇事件。好比說明知道自己要生病的人,馬上去買保險,確診了就賠,保險公司豈不是早賠穿了。
3、等待期的時間限制
雖然醫療險、重疾險和壽險都有等待期限制,但不同險種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比如重疾險和壽險的等待期通常為90天或180天。如果是多次賠付型重疾,兩次理賠之間,仍會有一年甚至幾年不等的等待期限制。
而醫療險由於是報銷型險種,等待期較短,絕大多數都是30天,也有個別產品時間較長。
因此,對於被保險人來說,等待期一定是越短越好。
二、不同險種等待期內出險,如何規定?
等待期的概念很好理解,但等待期內出險了怎麼破?好比說買了一份等待期90天的重疾險,如果89天時確診了重疾,該怎麼辦?有沒有可能拿到一點賠償呢?
結論依然不能一棒子打死,因為產品與產品間的規定也不全然一致。
1、醫療險
如果是等待期內到醫院就診看病,保險公司通常都是免責的,不會對被保人的治療花銷進行報銷,但合同繼續有效。
有朋友會問,如果我生病了先不治療,等過了等待期後再治療,是不是就能正常理賠了呢?不好意思,只要等待期內確診就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但如果過了等待期患了其他疾病,還是可以正常報銷的。
2、壽險
如果在等待期內確診重疾或身故,通常是退還保費,保險合同終止。早一天,也沒得可商量。
3、重疾險
對於重疾險來說,就比較復雜了,還是要根據不同的重疾險產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里象菌將重疾險的情況又細分為了3類:
(1)重大疾病
等待期內確診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絕大多數都是要終止合同並且退還保費的,也有一些保險公司終止合同並返還現金價值。
相比退還已繳納保費,投保初期返,現金價值很低,因此這種方式會讓投保人的損失更大。
如果是多次賠付,也要遵循一定時間的等待期,如果等待期內出險,合同繼續生效,但保險公司不履行賠償。
(2)輕症/中症
等待期內確診輕症就要比重疾復雜一些,雖然都是不賠,但對於保單來說還要細分為三種情況:
❶ 輕症/中症與重疾責任一起終止;
❷ 僅輕症/中症責任終止,重疾責任繼續有效;
❸ 僅該輕症/中症責任終止,其他輕症和重疾責任繼續有效。
保單全部終止這種情況,同樣分為退還保費、返還現金價值或兩者較大者。
另外,重大疾病和醫療險有一個類似情況:等待期內出現健康異常,但由於疾病最終確診需要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有可能最終確診已經通過了等待期,這種情況下,賠還是不賠,需要區分合同中對它的界定。
這里分為初次發生和初次確診兩種情況:
·初次發生:那麼就比較苛刻了,即便確診時間不在等待期,但由於已經發生了徵兆,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的。
·初次確診:對於被保人是有利的,只要等待期內沒有最終確診,就是有可能得到保險公司賠付的。
❻ 保險的等待期是否包含在保險期間內
保險期限是從保險生效的第一天開始算起的。保險期限為一年的都是短期險,這類保險主要就是些意外險,小病醫療,意外醫療,這類保險就小病醫療有三十天的等待期,意外第二天零時就生效了,,沒有等待期。短期一年期險,還有一個目前比較火的百萬醫療,這個根據保險公司的實力不同,等待期不一樣,有90天的,也有180天的。這類保險從你購買當天起,開始算等待期,如果等待期六個月,保的也就是剩下的六個月。但是如果你第二年續保,那這個等待期就不存在了。
❼ 什麼是保險等待期,保險等待內出險保險公司會賠嗎
等待期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客戶帶病投保的一種手段,保護自身的利益。等待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