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
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1)保險修車理賠時間限制嗎擴展閱讀
被保險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處理完畢後,10日內將索賠單證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歷、誤工費證明、被撫養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正本 ( 復印件 ) 、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員駕照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賠款;
屆時,保險公司會通知領取保險賠款;
領取賠款時,領款人要攜帶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如委託他人他人代領,代領人還要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賠款最長有效期為自事故報案當日起2年內。
參考資料車輛保險理賠程序網路
❷ 車險理賠有沒有時間限制
❸ 車輛保險定損有沒有時間限制
車輛定損沒有時間規定,但是保險報案有時間規定。
國家對車險定損時間並沒有硬性要求,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需要打電話通知交警處理。與此同時,打算走保險的需要向保險公司及時報案,然後再去定損。
保險報案是有時間規定的,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是:車險事故發生後,必須48小時之內報案。一般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想走保險的車主都是當場報案。
報案之後,保險公司勘查人員會在接到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事故現場、車輛損失的勘查和檢驗工作。如果是異地出現,一般會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損。
車險定損後,根據車險種類和交通事故性質,每一單保險的理賠速度都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一周左右的時間可以完成理賠。
(3)保險修車理賠時間限制嗎擴展閱讀:
車輛定損流程
1、接到報案後及時與被保險人聯系,並在電話中了解大致事故原因及車輛信息。
2、有現場則需要在約定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查勘(拍照)。先了解事故機理,判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且需要不需要統治交警勘察。然後制定維修方案,並繕制查勘報告。
3、收集理賠資料。
4、定損(定損中提到維修方案如需拆檢,應到修理廠作內部件拍照定損工作),經核損後,通知被保險人是否同意核損後金額,若無異議則可開始理賠。
5、錄機等待核賠。
6、核賠通過,通知被保險人領賠款。
車險定損一般由同城保險公司查勘人員負責。查勘人員需要從事故現場痕跡來判斷責任歸屬,所以出交通事故後車主需及時保險好現場。如果車主擔心阻塞交通或因特殊情況要將汽車駛離現場,車主也需要標明事故現場狀況,比如拍攝事故現場照片。這樣車主可掌握理賠根據,同時不會造成交通阻塞。
❹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理賠時間是有規定的: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同險種需要准備的理賠資料有所差異,但是理賠資料是關鍵,如果不能一次性上交好,之後還要補交,那麼會影響我們拿到理賠金的時間,這份理賠攻略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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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一下保險理賠注意事項~
1、必須及時報案;
保險索賠時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報案。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但由於各個險種的理賠時效都不盡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報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失。
2、符合責任范圍;
報案後,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會告知客戶發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客戶也可以通過閱讀保險條款、向代理人咨詢或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再確認。
3、備齊所需單證;
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准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的原件,若委託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❺ 保險公司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❻ 保險公司有沒有限定,什麼時間內修車,然後去理賠
出險後48小時內報案。
定損完畢以後盡快修車
准備齊索賠材料。
前往保險公司理賠。
從 出險日期 開始計算
索賠期為2年。
2年以後不予理賠。
❼ 保險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法對保險賠付時效的規定:人壽保險(一般指長期壽險或者死亡、傷殘等給付性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一般是指醫療、津貼等費用補償型賠付性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以上時間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保險理賠必須在索賠時效之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的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的,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
同時索賠時效是要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算起。保險事故發生之後,被保險人、投保人或受益人應立即到保險公司報案,然後再提出具體的保險索賠請求。
補充商業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是2年,這主要是指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以內沒有提出索賠的,視為主動放棄索賠權。其中理賠規定是必須在30天以內做出核定,審核通過之後必須在10天以內支付賠款。
也就是說,一般來講為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為5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為2年。意外傷害及意外醫療險不屬人壽險范疇,其請求賠償的時效為二年。所以,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超過理賠申請時效,一旦發生理賠糾紛,客戶將失去了訴訟的權利。
因此,為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後,要定期整理自己的保單,並注意索賠的有效期限,一旦出險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以免錯過理賠時效,蒙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