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車險快到期了,但是有一筆理賠尚未結束,請問可以跟換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嗎
可以更換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你這一筆理賠屬於上一個年度,與下一年度的保險沒有關系。一般保險理賠有2年的時效(具體咨詢投保的保險公司,不同的保險公司稍有不同)。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更換保險公司後,購買保險的優惠折扣受到點影響。
Ⅱ 如果報險了還沒結案,保險又到期了,我不想買這家了,可以嗎要是
如果你換到另外一家保險公司的話,那麼在原公司未出險的優惠記錄便沒有了。這個你考慮一下。
電話車險之所以比較便宜,是因為少了支付業務員傭金的環節,所以會有所優惠,應該在10%左右。你去原保險公司櫃面咨詢下,無出險記錄的優惠幅度多少,虛保要多少錢?然後再電話咨詢平安車險你保險多少錢?那個劃算你就選哪個唄。
無出險記錄優惠產生的條件是在保險期間,沒有出現記錄,你要是補劃痕的話,錢雖不多,但是產生了出現記錄,那麼優惠的基礎便沒有了。
你也可以這樣,如果你考慮到換一家保險公司承保的話,你的保險不是還有一個月到期嘛,你就報案把劃痕給補了。反正到另一家保險公司又不會計較你之前是否出過險。
Ⅲ 車輛保險就要到期,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是傷人的,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么,要怎麼處理
車輛保險就要到期,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是傷人的,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么,
一是,車輛保險就要到期,按時交車輛保險費。
二是,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險單要收好,等傷員出院保險公司賠償完畢,就無效。
Ⅳ 車險今年6月到期,今年1月出險過一次,還沒結案
晚幾個月再續保,對之前未結案的理賠無任何影響。
晚幾個月再續保,對下一年度保費也無任何影響。
最大的影響就是:萬一在脫保期間發生了重大事故,傾家盪產的,得不償失的。還是要及時續保,晚幾個月和到期續保,都繳納一樣的保險費,何必脫保呢?!
Ⅳ 車出險沒結案可以繼續買保險嗎
可以續交,出險不影響保費交付。
並且由於上一保險年度出險未結案,還將不算出險次數,繼續按照不算此次交通事故的折扣進行保險費用打折。
具體來說,如題主上一年度保險期間僅有該一次交通事故,在續交保費前沒有結案,則在續交保費時視作上一年度未出險處理。當在本保險年度中,如該次交通事故結案,則本次出險次數計入本年度中。下一年度保費將受到影響。出險次數是按照保險公司有沒有賠錢作為次數考量,什麼時候賠錢作為時間考量的。
車輛年檢的法律規定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年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輛保險
Ⅵ 車險馬上到期了還有個案子沒結案會有什麼影響嗎
沒有影響的,放心續保。車險理賠周期是出險之日起兩年的有效期。換一家保險公司沒事。沒有什麼其他損失。
一是,車輛保險就要到期,按時交車輛保險費。二是,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險單要收好,等傷員出院保險公司賠償完畢,就無效。
關於保險理賠,有效期兩年,兩年內你不去辦理理賠,就視為你放棄索賠權,盡快收集保險理賠單據,與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取得聯系。
(6)車險理賠還沒結案保險到期續擴展閱讀:
車險理賠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到保險公司理賠。理賠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報案、查勘定損、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理算復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車險理賠工作具有顯著的特點:被保險人的公眾性、損失率高且損失幅度較小、標的流動性大、受制於修理廠的程度較大、道德風險普遍。
車險理賠工作涉及面廣,情況比較復雜。在賠償處理過程中,特別是在對汽車事故進行查勘工作過程中,必須提出應有的要求和堅持一定的原則。
(一)樹立為保戶服務的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
在整個理賠工作過程中,體現了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作用。當發生汽車保險事故後,保險人要急被保險人所急,千方百計避免擴大損失,盡量減輕因災害事故造成的影響,及時安排事故車輛修復,並保證基本恢復車輛的原有技術性能,使其盡快投入生產運營。
及時處理賠案,支付賠款,以保證運輸生產單位(含個體運輸戶)生產、經營的持續進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現場查勘,事故車輛修復定損以及賠案處理方面,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具體問題作具體分析,即嚴格按條款辦事,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適當靈活處理,使各方都比較滿意。
(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辦事
保險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嚴格履行經濟補償義務。因此,保險方在處理賠案時,必須加強法制觀念,嚴格按條款辦事,該賠的一定要賠,而且要按照賠償標准及規定賠足;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不濫賠,同時還要向被保險人講明道理,拒賠部分要講事實、重證據。
要依法辦事,堅持重合同,誠實信用,只有這樣才能樹立保險的信譽,擴大保險的積極影響。
(三)堅決貫徹「八字」理賠原則
「主動、迅速、准確、合理」是保險理賠人員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是保險理賠工作優質服務的最基本要求:
(1)主動: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對出險的案件,要積極、主動的進行調查、了解和勘察現場,掌握出險情況,進行事故分析確定保險責任。
(2)迅速:就是要求保險理賠人員查勘、定損處理迅速、不拖沓、抓緊賠案處理,對賠案要核的准,賠款計算案卷繕制快,復核、審批快,使被保險人及時得到賠款。
(3)准確:就是要求從查勘、定損以至賠款計算,都要做到准確無誤,不錯賠、不濫賠、不惜賠。
(4)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賠工作過程中,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堅持按條款辦事。在許多情況下,要結合具體案情准確定性,尤其是在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過程中,要合理確定事故車輛維修方案。
理賠工作的「八字」原則是辨證的統一體,不可偏廢。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調查了解,不對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盲目結論,或者計算不準確,草率處理,則可能會發生錯案,甚至引起法律訴訟糾紛。
當然,如果只追求准確、合理,忽視速度,不講工作效率,賠案久拖不決,則可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損害保險公司的形象。總的要求是從實際出發,為保戶著想,既要講速度,又要講質量。
(四)注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作用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下簡稱《認定書》)對事故當事人和保險當事人在利益調整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保險理賠中是必不可少的證據材料。
由於它在民事訴訟案中不屬司法審查范圍,保險人習慣採取「拿來主義」,必定給保險企業帶來巨大的證據風險和經營風險。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認定書》在民事訴訟案中不屬司法審查范圍。
因其特殊的地位,保險人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在理賠中把它當作具有無可辯駁的證明力的證據來對待,採取了「拿來主義」,給保險企業留下巨大的證據風險和經營風險。因此,對《認定書》不宜採用「拿來主義」,應對其進行證據審查後方可作為證據予以採信,以防範風險。
(1)從事故當事人的情況來看,《認定書》作為證據的真實性受到了影響和破壞,客觀上要求保險從業人員對其證據的真實性進行審查。
根據《辦法》第34條規定: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知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處理機關雖然擁有一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但其調解效力弱於司法調解,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被保險人的訴訟成本又會相應加大。
最明顯的一例,對於傷殘者或其家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根據各保險公司制定的《汽車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均規定:
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精神損害賠償,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由於《條款》和有關法律在損害賠償方面的差異,一定程度上促成被保險人選擇行政調解。
但是行政調解之路並非坦途,調解時傷殘者或其家屬不是據其本身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輕重通過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向車方提出合理合法的索賠請求,而是通過某種有形或無形的脅迫手段來逼迫車方就範,達到其目的。
一是出於為避免進入訴訟程序的考慮,二是想盡快解決事故賠償糾紛,被保險人往往被迫作出妥協。承擔比責任更重的損害賠償金,這已是非常普遍的事實。另一方面,在保險賠償中存有合法卻未必合理的現象。
也由於前述的原因,在被保險人支付給第三者的賠償額一定的情況下,責任輕,獲得的保險賠償少;責任重,獲得的保險賠償多;保險成了一個經濟杠桿,無形中鼓勵車方承擔更重的事故責任,在賠償中處於更有利位置,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參考資料:網路-車險理賠
Ⅶ 車險未結案能續保嗎
可以續保。
車險未結案可以續保,但在續保時,本次未結案事故本年度不會進行保費調整,但會影響下年度保費,賠款金額經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或關系人簽章確認後即視為賠償結案。
無論是交強險還是商業險,客戶續保時,保險公司會根據車險行業數據平台的數據自動計算出客戶上一年度保單的出險次數。保單簽單日期和車險理賠的結案時間都是影響計算出險次數的重要因素
根據行業協會的規定,出險次數的計算規則為:以投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結案時間為准,只要結案時間在「上張保單」簽單日期到本保單簽單日期(包含)之間的賠付金額大於0的理賠次數均計算為上一年度保單的出險次數。
(7)車險理賠還沒結案保險到期續擴展閱讀: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車主需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並盡快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及時跟進案件處理進度,避免因結案時效問題影響結案時點的計入。
車主在續保時,應注意自己的車輛是否有尚未完結的理賠案件。一旦簽單完畢,按照規則,未完結案對應的理賠記錄將會順延至下一個保險年度中出險時間與結案時間,過早的進行續保,會存在這類的情形。
Ⅷ 車險快到期了。理賠還未結案。換家保險公司買車險,是否影響理
理論上講,合法的賠案與車險是否快要到期沒有任何關系,不會影響到這個賠案的索賠。
實際上講,就你的情況來看,保險公司個別人員可能會間接利用拖延戰術,以留住客戶,但明面上肯定不會講。
操作上講,你可以明確告知保險公司,如果無正當理由盡快完成賠付,將考慮更換保險公司,以促使對方盡快完成流程。
從你個人方面講,選擇哪家保險公司完全是你的自由和權利,保險公司賠償是他們的法定義務,一是一,二是二。
結論:不要想多了,該賠的一定要賠,該換保險公司的一定要換。
Ⅸ 我出了交通事故現在還沒有處理好但我保險已經到期了請問我可以換保險公司嗎對我上次交通事故賠償有影響嗎
可以換保險公司的,只要保險到期了,你就可以隨意換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這個對你沒有理賠完的事故沒有任何影響。
你現在有事故沒處理完畢,也就是賠償問題還沒解決,那麼保險到期了,換了保險公司對你現在的理賠沒有任何關系,你現在的保險是在一年內的正常理賠,保險公司不能因為你換了其他公司就拒絕理賠,那是違法的。
1,承保公司的償付能力
這個問題通常車主都會根據公司的大小來判斷。
但實際上,國內市面上現有的合法的保險公司一般在償付能力問題上都沒有特殊優勢,也就是說償付能力都沒有什麼問題。
2,事故理賠速度
這個問題明白講車主不會很有經驗,畢竟經歷過理賠的車主在少數,且同一車主理賠的次數並不多,沒有什麼對比的可能性。
但實際上,理賠的速度決定了售後服務的質量。理賠速度快的,一般都是大公司,因為大公司資金充足,理賠案件多(不會太糾結小細節),有經驗,所以流程比較簡化,速度自然就快。
3,業務員的責任心和專業程度
現在網路上流通很多網購保險,無論是壽險還是車險業務都有,很多人擔心網購的保險不好理賠也是有原因的,畢竟出了問題,或者有什麼疑問都很難找到對的人來解決問題。這也是理賠難與不難的根本差別。
總的來說,換保險公司肯定沒問題,這是車主的權利,但怎麼選好保險公司投保,這是個技術活,可以多找幾家保險公司對比一下,不單單是錢多錢少的對比,還有業務員的靠譜程度,售後服務的質量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