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農村失土保險標准
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合二為一,雖然每個省市自治區有不同的規定,但是具體來說,主要部分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標准就是,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2.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
4.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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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紹興市失土農民保險參保要求
各省的政策不一樣的,一般要求是征地超過2/3的人員可以參加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其中多數省規定是個人、村集體、縣財政按各自比例如3:3:4的繳納相應的保險費。
有些省是強制的,有些省不是強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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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失土保險每月繳多少錢
你好!這個問題我來答。
失業保險金繳納比例分別是:單位按本單位當月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個人按本人月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調整前:個人不用繳費(單位繳費比例為員工工資的0.5%)
調整後:本人工資×0.5%
上限:2505(2013年東莞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5%=37.575元
下限:1310元(東莞最低工資標准)×0.5%=6.55元
繳費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上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單位職工人數確定繳費基數。
㈣ 農村失土保險轉社保
當然是不允許轉社保的,因為這個是兩個險種,你只能交那一種保險,最好交納社保。
㈤ 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已經繳了二萬,想一次性繳106個月,還有33個月每月繳,需要多少
到社保局工作人員給你計算下。
一、 電話查詢,可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咨詢服務電話:12333。
二、 窗口查詢,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當地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三、終端查詢。參保市民可通過該終端進行社會保險查詢、社保卡服務、個人權益列印、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列印等多項功能的操作。"
㈥ 浙江省農民失土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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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合二為一,雖然每個省市自治區有不同的規定,但是具體來說,主要部分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標准就是,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2.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將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折算到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辦理手續領取待遇。
4.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領取手續時,可以同時一次性補繳滿20年的醫保年限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㈦ 2019臨海失土保轉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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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加,但計算養老金時是合並計算,說白一點就是增加了退休工資和工齡。不能同時拿二份,只能合並計算
個人社保如何轉為單位社保的方法:
個體參保人員轉成單位參保,按市社保經辦機構規定,需參保人持身份證、社保卡(若銀行代扣方式繳費,還需提供簽訂的銀行代扣協議)到參保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暫停後,新單位為參保人辦理人員增加接續參保。
㈧ 失土保險怎麼保最劃算
只要是保障型保險,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不允許轉讓、繼承、過戶、買賣。
㈨ 臨海市失土農民養老保險現在能補繳嗎
失土農民養老保險能補繳。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對於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周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周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項目中。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為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
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為主,個人保障為輔的原則。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男性4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勞動力再就業,應從集體獲得的土地補償費中,提出一部分就業培訓專用資金,使失地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增加就業機會,加快就業進程。
當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後,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項目,憑借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
失地養老保險制度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將從根本上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