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看您購買的是什麼類型的險種,一般若是重疾險、壽險之類的險種,則可以疊加理賠,但如果是意外醫療、財產險,則不能夠疊加理賠。具體而言,在重疾險方面,只要被保險人所患重疾是保單上載明的,且病情符合賠付標準的,就可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如果所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那麼主險的合同也會要求終止。這意味著,被保險人同時向兩家公司索賠後,一方面可以得到雙重賠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終身壽險也將終止。而且,壽險類產品也符合疊加理賠的標准,這類產品的賠付情形是被保險人身故。至於不能疊加理賠的情況,首先是意外醫療,其報銷屬於補償性質,不能疊加賠付:如小楊買了兩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某次意外醫療共花費1000元。那麼,兩家保險公司合計最高只能賠付1000元。從財產險的規定來說,保險公司是按財產的實際價值和損失程度確定賠償金額的,損失多少賠多少。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能超過保險價值,重復超額購買是不必要的浪費。
『貳』 給自己買了份保險,可是又擔心理賠關於理賠怎麼解決的
參加保險的人都要明確一點,並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要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最重要的是,所發生的事故必須是保險合同約定責任范圍內的事故,超出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保險公司不承擔賠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錢,很多時候與時間有關。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觀察期)內;進行索賠時,是否還在索賠時效內,都與保險公司是否賠錢直接有關。如果因為投保人經催繳後仍然不繳納應交保險費,導致保險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違反保險合同的訂立原則,導致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公司當然不負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賠不賠錢,賠多少,還與客戶要求賠償的金額有關。保險公司的賠款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如果是多次索賠,總的賠款金額不能超過保險金額。比如,一份保險合同的總保險金額為5元,前幾次累積獲賠款3.5萬元,那麼再發生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最高賠付金額只有1.5萬元,超過的部分將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此外,未履行按期繳納保險費的義務,缺少必要的索賠單證、材料等情況,也會被賠。保險專業人士提醒,如果消費者投保時多留意一下細節,很多拒賠其實是可以避免的。不如實告知真相,不賠據保險業內人士透露,目前80%以上的拒賠案都因沒有「如實告知」引起。保險合同有個重要原則,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擔「如實告知」義務。你投保時一個小小的「隱瞞」,就會失去日後索賠的權利。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險和人壽險時,很多人口頭告知了某些病史,但業務員說可不填,結果事後被指「隱瞞」病情,卻無據反駁,最後只好被拒賠。要知道,法律上只認可書面記錄於保險合同中的告知事項。[案例回放1]在2002年梅艷芳得知子宮頸長出腫瘤後,情況雖未致惡化,但受到姐姐梅愛芳死於子宮癌的影響,擔心自己亦會步其後塵。顧家孝順的梅艷芳為免母親日後頓失依靠,便找了保險界朋友又買了一份保額高達1000萬港元的保險,連同她事業如日中天時購買的那份2000萬港元保額的保險,總保額達到3000萬港元,梅艷芳已為梅媽日後的生活做出雙重保障。但在購買第份保額1000萬港元的保險時,梅艷芳可能顧慮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將病情公開,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沒有在保單如實申報病情。但按照香港的保險條例,隱瞞重大病情投保,屬於嚴重違例,因此,梅艷芳去世後,便傳出保險公司拒賠1000萬港元保險金的消息。但據報道,保險公司將當初梅艷芳為這張保單而每月供款過萬元的保費發還給了梅媽,而不是一味拒賠並且不退還保險費,這多少也反映出保險公司諒解梅艷芳未如實申報病情的苦衷。當然,讓保險公司理賠1000萬港元也絕無可能,他們並不會因為梅艷芳是天後級的「大姐大」而法外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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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一份保險有多個保險責任,對其中一項理賠了,保險合同就終止了嗎
不是,應該給予30%的傷殘賠償後保險合同才終止
『肆』 並不是每一份保險合同都要進理賠,只有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才進行理賠這是因為保險合同是
並不是每一份保險合同都要進理賠,只有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才進行理賠這是因為保險合同是?
『伍』 保險理賠時保險合同沒有規定做司法鑒定卻讓我做鑒定才給理賠是不是保險公司違規
保險合同裡面應該有約定的,不約定如何理賠?譬如:買的意外險,意外傷殘理賠,不經過鑒定,如何知道傷殘等級,不知道傷殘等級,怎麼確定理賠金額?
再如:買的重疾險,中風疾病導致的傷殘也是一樣的。
如果還想進一步了解保險,你也可以私信我。
『陸』 出事了,我買了幾份保險,各個公司應該怎麼理陪,是不是每個公司都要陪同樣多的錢
出事??看你所說的是什麼事,還要看你買得是什麼保險!(你的問題太迷糊了)
每家公司賠的是不是同樣多得錢,那得看你的保險合同(一般不會是同樣的錢。。。。。)!
如果你所說的是普通意外受傷了,而你又有幾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那確定是不一樣的,最多隻能賠你損失的那部分,不可多賠!一家公司賠完後還有剩下就再去找另一家賠!懂么?
如果你所說的出事,是有人意外過世了,而你又有幾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那就按保險合同上得保額來賠!這個是按合同上寫了多少就賠多少(不計重復賠付,這家陪完那家照賠)。。。
剩下我也不假設了。。。。太累人了。。。等你補充問題在答吧
『柒』 同一保險公司一人兩份保單,理賠時兩份保單都會賠付嗎
要看具體是什麼保險產品,如果是那種報銷的醫療險,同樣的醫療費報銷只能報銷一次,如果是給付型的重疾險或者壽險等可以重復理賠。
『捌』 如果需要進行保險理賠,那需要另一個保險的理賠清單嗎
在我們的生活中可能會遭遇一些意外,所以很多人就會在意外沒有來臨之前去購買保險,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即使是家庭比較普通的人,也會購買一份人身意外險,這樣再出現一些意外的時候就能夠獲得賠償。如果要進行保險理賠,那需要另一個保險的理賠清單嗎?
總結
所以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些有關於保險的知識,不要一點知識都不懂就去購買,然後在理賠的時候也什麼都不懂,被保險公司耍的團團轉。保險理賠是我們的權利,保險公司是有義務進行賠償的,作為投保人一定不要害怕,要理直氣壯的去申請理賠。
『玖』 我在平安保險買了一份保險 但是保險合同不是我本人簽的字 是業務員給代簽的字 這對以後保險理賠有說法嗎
如果個人知曉保險合同內容,並有意授權業務員代簽的話,這種情況保險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業務員給代簽字的話,保險合同時無效的。
作為保險銷售人員,在展業過程中不得為客戶代簽字。業務人員為客戶代簽字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如果不經客戶同意私下簽字的話,就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但是只要客戶認同,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追究,畢竟是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9)並不是每一份保險合同都要進行理賠擴展閱讀:
是否全額退保,這要取決於證據收集,如果能夠證明不是本人簽字的,協議解決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不過,保險公司是按合同辦事。
如果說是未成年人作為被保險人,就需要投保人,即大人代簽字的,這點《保險法》是認可的。
如果說被保人是成年人,就需要本人簽字確認才可以,否則可以認定為部分無效合同。
『拾』 一個人買多份保險能疊加理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