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案例加分析
.甲為了騙取保險金,花1萬元買來一輛二手名牌轎車,通過在某國有保險公司擔任業務員的好友乙經辦,向該保險公司謊報轎車價值為20萬元,投保車輛盜搶、毀損險。之後,甲找中學生丙(男,15歲),給丙5千元報酬,請丙將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轎車燒毀。丙問為什麼,甲說那是鄰居的車,要燒掉報復鄰居。丙說沒問題,十天以內解決。丙拿錢帶上同學丁(男,15歲)一起吃喝、上網吧。丁問丙哪來許多錢,丙告以實情,並請丁幫忙,丁答應,並搞來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備點火用。
同濟
此間,甲擔心轎車離自己家太近,燒車會燒到自家和鄰居的房屋,就打電話告訴丙放棄燒車,並讓丙將5千元錢退回。丙已將錢花去大半,無法償還,聽後十分著急,一邊答應停止行動,過幾天退錢,一邊通知丁就在當晚行動。丁答應,約定當晚在燒車地點匯合。晚上,丙帶上汽油瓶到燒車地點,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決定單獨行動。丙將汽油潑到車上,點火燒車,然後躲在一邊察看動靜。丙見火越燒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電話報火警,並急叫附近四鄰滅火。由於丙報警、喊人救火及時,僅燒毀轎車、烤糊了鄰近該轎車的幾間房屋的門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後果。
33623 037
事後,甲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乙核定險損事故。乙明知甲虛報保險的價值、惡意製造了這起保險事故,但考慮是朋友關系,還是給其出具了保險事故評估證明,致使保險公司全額賠付甲20萬元保險金。彰武
案發後,乙在審訊期間主動交待:在三個月前曾利用職務上便利虛構一起車險事故,從本公司騙領到5萬元賠款,據為已有。研
閱讀分析上述案例後,請回答以下問題:同濟大學四平路
(1)甲、乙、丙各構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只需指明甲、乙、丙分別就哪一事實成立何罪或何罪之共犯,不必說明理由)。
200092
(2)丁的行為是何種犯罪形態(既遂、未遂、預備、中止)?並簡要說明理由。
3362 3039
(3)根據本案給出的事實,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種法定量刑情節。33623 037
解析:48號
這是一道內容十分龐雜的案例題,僅案情敘述部分就有六百多字,而且情節跌宕起伏,涉及許多法律問題。我們先理清思路:
業
1、甲謊報車價投保,故意製造保險事故,構成保險詐騙罪。這是保險詐騙罪客觀方面所列的5種行為方式之一。
同濟大學四平路
2、甲教唆丙去放火燒自己的車,是否構成放火罪?從案情介紹可見,甲預見到了放火燒車可能危及自己和鄰居,並且火實際上也十分大,還把臨近的房屋烤糊了。這都暗示考生該放火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故構成放火罪。021-
3、乙明知甲虛報保險標的價值、惡意製造了這起保險事故,仍為甲辦理了保險並最後出具了虛假的保險事故評估證明,使得公司損失20萬元,構成保險詐騙罪的共犯。乙在審訊期間主動交待曾利用職務上便利虛構一起車險事故,從本公司騙領到5萬元賠款,據為己有的事實,構成貪污罪。200092
對於乙的情況,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乙前後兩個罪行相似,都是保險詐騙行為,但為什麼所犯的罪名卻不相同?共
解釋如下:由於乙是國有保險公司職員,所以他自己虛構事故並騙領賠款、據為己有的行為損害了國有財產,乙實際上是利用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了公共財物,故構成貪污罪;而乙與甲的共同犯罪行為,由於乙並沒有受益,雖然利用了自己職務上的便利,但沒有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所以不構成貪污罪,而是與甲共同構成保險詐騙罪。
336 26038
由此可知,如果乙受益了就有可能構成貪污罪。此時因為乙是特殊主體,甲所犯保險詐騙罪則隨之轉化為貪污罪。正門對面
我們再看一下與此內容相關的2004年刑法真題:正門對面
某國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張某,故意指使他人虛報保險事故,並由自己親自理賠騙取保險金20萬元與他人私分。張某構成()。112室
A.保險詐騙罪B.虛假理賠罪112室
C.貪污罪D.職務侵佔罪
此題中,張某與他人私分了20萬元,從中受益而構成了貪污罪。
4、丙放火燒車行為,由2可知是放火罪。丙15歲,已經可以構成該罪了。放火罪是法律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的8種罪之一。該8種罪名應熟記。
5、丁的行為應為犯罪既遂。丁提供了汽油,雖然最後沒有參加放火,但是他沒有有效阻止犯罪行為的進行,沒有拿回自己提供的汽油,致使車被燒毀並危及了公共安全,故犯罪既遂。從中還可見,丁在整個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較小,可認定為從犯。
這一內容在當年第五版的指南中並沒有明確寫出,而是06年考試分析中列出來了,這也要求我們要高度重視考試分析,那裡邊可能會有一些沒有包括在指南中的知識點。
6、至於丙丁是未成年、甲教唆未成年犯罪、丁是從犯、乙自首等問題都比較簡單明確,故不贅述。需要提醒的就是考生要保證文中的各個情節要仔細分析,不能遺漏。
由以上分析可見,除第3、5點有難度外,其他幾點都是指南中的基本知識。我們只要熟讀指南和分析,做題時冷靜細心的分析,不要遺漏犯罪的情節就可以拿到大部分分數。
[答案要點]
(1)①甲:虛報保險標的價值、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唆使丙放火燒車,構成放火罪共犯;②乙:明知甲虛報保險標的價值、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而為其辦理保險、出具虛假保險事故評估證明,構成保險詐騙罪共犯;虛假理賠5萬元據為已有,構成貪污罪;③丙:放火燒車的行為,構成放火罪共犯。
(2)丁構成放火罪既遂,因為實行犯丙放火已造成具體危險,構成放火罪危險犯既遂。丁雖然未直接參與犯罪實行,但未能有效撤回已提供的幫助,不能單獨成立中止,所以隨丙放火罪既遂而既遂。
(3)①丙、丁犯罪時不滿18周歲,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②丁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放火罪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③乙主動交代不同種罪行(貪污),成立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甲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應從重處罰。
⑵ 關於保險理賠案例的
應由對方賠償。因為被保險人在本起事故中付主要責任,剩下的次要責任是劉某的。劉某也要為自己承擔的責任買單。好友,這種演算法是不對的,2006年開始,國家要求必須承保交強險,那麼保險公司賠付的方式是:
65000-10000=55000
55000*0.7=35000
35000+10000=45000
最終保險公司要承擔45000元的損失,超過的部分20000元需劉某自行承擔。
⑶ 駕駛員從車上掉下來,保險公司理賠的案件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的特定身份會發生轉變,駕駛員有可能轉變為第三人。
2、國務院法制辦、保監會負責人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答記者問時,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障對象所作的解釋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障的對象是被保險機動車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我國現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五條規定:「交強險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如果駕駛員不是被保險人,可以作為第三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在商業三者險中,一般都有將駕駛員受損列入免賠的條款。但是作為免責條款,如果保險公司沒有盡到明確說明的義務,對於投保方是沒有約束力的,商業三者險對駕駛員的超出交強險部分損失仍舊要承擔賠償責任。
⑷ 作為一名車險理賠員,如果收了客戶或維修廠的好處,是否就意味著參與了保險詐騙保險詐騙如何界定
從你提供的資料來看,你的朋友應該是有問題的。建議與公估公司協商解決,不要鬧上法院。作為保險公司,它能要求公估公司作出了賠償,這說明這些賠案確實是有問題的,且公估公司應該也是在慎重審核後才會同意賠給保險公司的。首先要知道一點:公估公司不會輕易的做出賠償,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要公估公司賠償是完全不可能的。這些都表明,你的朋友處理的這些案件確實存在問題。實際案例中,假的事故認定書並不少見。真實的碰撞也可以是假的保險事故,是人為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事故。所幸的是涉案金額並不算大,私了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⑸ 案例分析:被保險人犯罪死亡能否得到保險公司賠付請詳細說明。
不可以
違法犯罪死亡的。酒駕的,2年內自殺的,任何保險公司都不賠
⑹ 一個保險理賠的案例分析(急……用)
建議還是找個專業理賠師幫你解釋吧
⑺ 請教:關於保險責任及保險理賠的案例
1。屬於保險責任。因為事故屬於操作不當引起,並非故意行為。上訴到法院會贏。交強險不考慮是否屬於保險責任都得賠償,商業險上按車上人員責任險限扼進行賠償。除非乘客是被保險人或直系親屬。
2。不屬於保險責任。溜車不屬於保險責任。
3。只屬於交強險賠償范圍。商業險不賠償,因為是溜車。
你的問題真的很難很偏。就我所了解的應該是這樣。
⑻ 最具影響力的保險理賠案件
新華保險的理賠在業內是有很好口碑的。全國保險史上迄今最大數額的銀行保險單筆賠付在新華保險產生,理賠金額高達1230多萬元。無論是玉樹地震、甘肅泥石流,還是伊春空難,新華保險都以快速理賠贏得廣泛好評。2010年,新華保險客戶對理賠服務的滿意度達到88%。2011年1月,新華保險5日內理賠結案率超過80%。憑借強大的綜合實力和卓越的產品優勢成功贏得「2010年最具影響力保險公司」和「2010年度保險行業最佳品牌」大獎。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⑼ 理賠案例舉例
2019年315期間,各地保險行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陸續揭曉。憑借在保險理賠、客戶服務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優異表現,富德生命人壽多家分支機構理賠案例入選當地「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遼寧分公司:快賠自駕車意外保險百萬理賠金
2017年7月29日,曾投保了「富德生命安行無憂兩全保險」的遼寧分公司客戶王先生因車禍不幸身故。遼寧分公司得知消息後,立即啟動「重大事故理賠處理」應急機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在核定案件責任、收齊理賠資料後,遼寧分公司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流程審批和賠款支付工作,依約賠付被保險人自駕車意外保險理賠金100萬元及身故利息335.34元,向王先生的親屬受益人送去最及時的慰問和保障。百萬理賠金為不幸身故的客戶延續了守護妻女的責任,入選遼寧保險業產壽險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杭州中支:海外特定醫療保險金理賠暖人心
2018年4月,年僅6個月大的小客戶因肝母細胞瘤接受肝移植手術,此前該小客戶的父母在富德生命人壽杭州中支為其投保「富德富貴金生年金保險(分紅型)」、「附加康悅人生費用補償醫療保險(A款)」、「富德生命附加金色一號海外特定疾病醫療保險(標准版)」等多款保險產品。接到報案後,杭州中支立即啟動理賠流程,密切跟蹤客戶的病情發展狀況,為客戶提供及時的保障和服務。因其病情復雜,杭州中支主動聯系客戶父母,積極對接海外醫院為其提供治療方案。客戶父母綜合考慮治療方案以及自身情況,前往上海、北京等地做進一步治療,多次提出理賠申請。截至2019年3月,杭州中支在此案中已累計賠付金額20萬余元。
此外,在2018年10月,杭州中支於2日內快速支付海外特定醫療保險金68000元,這是該產品在杭州中支推出以來的首例賠付。該案件入選2018年度浙江保險業十大理賠案例。
長沙中支: 防癌險3天快賠30萬元
2018年6月,年僅30歲的客戶李女士被確診為「乳腺癌」。此前,她在富德生命人壽長沙中支購買了「康愛星防癌疾病保險」。得知客戶出險的消息後,長沙中支第一時間前往慰問,積極協助客戶准備理賠所需資料。短短三天時間內,李女士就收到了長沙中支的30萬元理賠款。李女士對富德生命人壽的理賠服務表示高度認可,「富德生命人壽在我最需要的時刻給予了最快賠付,解了燃眉之急,讓人感動」。該案例入選2018年度湖南保險行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
荊門中支:網上投保重疾險,出險也無憂
2016年12月,客戶徐女士在富德生命人壽官網在線投保了「富德生命愛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險」。2018年11月10日,徐女士被確診為「顱內動脈瘤破裂伴蛛網膜下隙出血」,隨後在當地醫院進行手術治療。待病情穩定以後,徐女士便回家休養。此時她想起了在網上投保的那份重疾險,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徐女士委託家人代其遞交了相關理賠資料。富德生命人壽荊門中支審核確認徐女士已達重疾賠付標准,依照條款約定向其支付30萬元理賠款。該案例入選荊門保險業2018年度典型賠付案例。
荊州中支:速賠防癌險 生命顯真情
2018年2月1日,在富德生命人壽荊州中支投保了「富德生命康愛星防癌疾病保險」的吳女士被確診為「角化型鱗癌」,經治療後康復出院。2018年5月中旬,吳女士向荊州中支提出了理賠申請。接到吳女士的理賠申請後,荊州中支第一時間前往探望,並積極協助吳女士辦理理賠事宜。不到5個工作日,吳女士便收到了60萬元理賠款。該案例入選2018年度荊州保險業典型賠付案例。
據悉,每年各地保險業「十大典型理賠案例」,需經過公司初選、協會復選、專家評審,從社會影響力、查勘理賠水平、特色服務、保險賠款金額和時效、消費者滿意度等多個指標綜合評選。上述「十大典型理賠案例」是富德生命人壽理賠服務的縮影。數據顯示,2018年富德生命人壽累計賠付15.12億元,較2017年同比增長58.99%,充分印證了公司踐行「保險姓保」、堅持「客戶利益至上」的決心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