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不可抗辯條款,超過2年都能理賠嗎
1、保險法明確規定了,投保人在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健康情況;
2、如果沒有如實告知,無論是因為故意還是過失隱瞞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內,保險公司都有權解除合同和拒賠。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故意未告知,保險公司有權終止合同,不賠付、不退保費;
非故意隱瞞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不賠付、返還保費。
3、合同成立2年後,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瞞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賠。
顯然,這個條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條款,投保人沒有如實進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過兩年,保險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兩年不可抗辯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險公司的肆意解約並拒賠行為,對客戶和保險公司來說都是好事。
但也並不是所有帶病投保,熬過兩年就萬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瞞,甚至構成欺詐,兩年不可抗辯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礎上才行。
Ⅱ 生病之後我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兩年後能夠理賠嗎
現在我國全面推行大病醫療保險政策,一般企業都會為職工繳納。大病醫療保險就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一個補充保險。一旦發生重大疾病,繳納大病醫療保險可以幫大家減輕一部分負擔。但是報銷范圍也是有相關的。下面就為大家講一下報銷大病醫保范圍有哪些?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雖然大病醫保並沒有明確規定病種,然而,20餘種新農合重大疾病卻具有參考意義,分別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山東省已明確將首批20個病種納入大病醫保范圍。
有些城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 醫療保險報銷後」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無論是按病種,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針對一些特別貴的大病,我國將建立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後,必須盡快將診斷書、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等材料,送所住醫院醫保科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住院醫療費用之外,便是門診醫療費用。要順利報銷門診醫療費用,需要按照規定時間申請報銷,肝硬化等23種病門診報銷一年有兩次申請機會,白血病等7種病則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請機會。
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於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 表格進行初審;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信息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最終審核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基本醫療 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後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申請白血病等7種病的門診報銷,則需要參保居民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攜帶申請病種所需材料於每季度末到選擇的首診醫院醫保科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後填寫相關表格。對符合規定的門診慢性病患者發放《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並按照相應的時間享受相關待遇。
綜上所述,報銷大病醫保范圍還是很廣的,例如山東省已明確了20個病種納入大病醫保范圍。具體的病種國家並沒有規定,建議大家撥打當地社保局電話12333進行免費咨詢。值得提醒大病患者的是,一旦住院後,必須盡快將相關材料,交送給醫院醫保科進行登記、審驗,以免影響了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商業重疾險:補充保障優勢明顯
一方面,商業重疾險的理賠原則是「一經確診即可賠付」,不需要任何發票去申請「事後報銷」,能為患病者及其家庭在早期治療中就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有利於病人及早治療。另一方面,目前市場上的商業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保障范圍已經相當全面。
對於社會基本醫保體系和商業重疾險的關系,有保險專家這樣形容:「社會基本醫保就好像剎車,商業健康類保險就是保險帶,是對醫保體系的有利補充。沒有人會因為有剎車就不要保險帶,更不會有人有了保險帶就不用剎車,越來越多的人會想要配置氣囊。」
高性價比重疾險推薦
梧桐樹保險網在這里為大家推薦一款2019年新推出的超高性價比、保障超全面的——桐心守護重大疾病保險。它有很多明顯的保障優勢:
輕症、中症重疾都覆蓋,賠付次數超多;
投保後前10年出險重疾,可得到額外賠付;
癌症保障強,單獨分組、可二次賠付;
賠付門檻低、條款更科學、更有利於被保險人。
某熱賣重疾險的輕症保障▲
這兩個保障對疾病的定義是一樣的,但是顯然桐心守護重大疾病保險的賠付條件要更寬松,沒有理賠年齡限制,而且中症比起輕症還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險金賠付。
另外,桐心守護重大疾病保險的一個隱藏福利——如果被保險人罹患輕症或者中症並獲得賠付,保單現金價值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倘若後期退保,即使輕症及中症發生過理賠,仍可以按照現金價值表領取相應的金額,不會減少,消費者利益得到了充分維護。
Ⅲ 保險法有這樣規定代病投保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也得理賠嗎
對於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初次確診是個時間點,這個時間點距離保單生效的時間超過兩年的,可以使用不可抗辯條款,申請理賠的日期距離保單生效超過兩年不算。壽險和重疾險一樣,出險的時間是關鍵的一點,不是等過了兩年去理賠就適用不可抗辯條款了。初次確診重疾或保險事故發生在保單生效兩年後,可以適用。一般的醫療險超過兩年還是要看各家公司核賠的尺度,松的給,緊的不給。以上的前提是客戶沒有明顯的惡意,如果有的話,基本都是拒付,走法律途徑,保險公司是不會輕易賠付,因為騙保的犯罪成本太低,保險公司輕易賠付的話面臨騙保的風險會提高。當然,各地對保險法的司法解釋有些偏差,一般保險公司會考慮地方的司法環境,這就需要各地區具體分析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重疾險買兩年後得病了,沒理賠,第三年退保了,幾年過後還能理賠嗎
既然你已經退保了,那麼當你出險的時候就不可能再會有理賠,這要看你的保險合同是否還在有效期內,如果在有效期內是會給予理賠,但是如果超出了有效期內,那麼就是不會給理賠的
Ⅳ 如果得了重大疾病投保,2年後能理賠嗎
首先要搞清楚你這個投保是在得病前還是得病後,嚴格來說如果查出身體有問題,保險公司是拒絕參保的。應該是你得病前參加的保險,這種情況下,保險立即生效,隨時出現保險上所說的情況都是可以立即理賠的。
Ⅵ 保險 未如實告知超過兩年後能賠嗎
在醫院已經有過記錄了,所以想要的到賠償應該不可以。
如實告知只是你本人做相應的回答,但醫院已經有記錄了,意味著就是騙保。現在全國聯網都能查到的。
只能得到退還到相當可憐的一部分保費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6)重疾保險出險超過兩年還能理賠嗎擴展閱讀:
保險合同的建立是在最大誠信原則基礎上的,也就是說,保險合同的雙方比其他合同的雙方需要更高程度的誠信。
《保險法》第五條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Ⅶ 重疾險在失效兩年裡是否理賠
不理賠。六十天寬限期,兩年保單已經失效了。
Ⅷ 重疾保險有兩年後強制賠付條款么
如果你想買保險,那麼一定要了解一些有關保險的基本知識。如果能夠學習一些基本的保險知識,對於不了解保險的人來說都不是一件壞事。如果不介意,現在就來了解一點基本的保險知識,可以嗎?
買保險一定要明確一個基本道理:買保險買的是保障!而並非是其它(如:股票、基金、存款……等)。買保險是為了規避人身風險,建立個人保障體系的有效方法。同時,它還是一種理財方式。要想正確的利用這種方式理財,就應該學習和了解一些有關保險的基本知識。如果人雲亦雲,或者想當然的去買保險產品,結果可能會適得其反,不但讓你花錢買了你不一定需要的產品,還會讓你煩心很長一段時間,甚至,煩心一輩子。
保險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
社會保險是法定的保險,也可以被稱作:政策性保險。它是國家管理部門以法律為依據,以行政手段進行實施和管理的保險。凡是參加工作或自謀職業的成年人都必須參加的保險。它可以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范圍內的經濟保障。因為社會保險是政府行為,所以它帶有強制性的特點。僱主(或機構)在僱用雇員時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僱主(或機構)應該為雇員辦理社會保險,這是僱主應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如果公司不為雇員辦理社保,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在掌握了相關證據後,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舉報。還可以向當地媒體求助,揭露那些不良老闆的違法行為。
個體人員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社保(至少目前的政策是這樣的),之後要履行按時、足額、連續繳費的義務。參保人員在遇到以上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和生育保險問題時,可以得到相關方面的經濟保障。想要了解的更多,可以登陸當地社保局的網站,進行相關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社保強調的是社會公平(參保人員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保障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滿足個人需求的,於是,就需要商業保險來做補充了。
商業保險:是集社會(參保人員)力量為少部分被保險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傷害、醫療健康 …… 等)人身風險時提供應有經濟保障的保險。購買商業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它應該根據個人的需要和個人的經濟支付能力來購買的保險,既然是商業保險,它就帶有強烈的商業色彩,它是社會保險的補充。商業保險強調的是個人公平(根據自己的需要和經濟能力進行購買,買的多,保障多,買的少,保障少,不買就沒有保障),它的定位應該是:社會保險的補充。購買原則是:自願原則。
這兩種保險的共同特點:為被保險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經濟保障。社保是一定要買的,因為它是 政策性保險,帶有一定的福利性。至於商業保險買與不買?你最需要買什麼險種?買多少?那要根據你自己的需求和經濟支付能力來確定。
買保險買的是保障,而保障是人人都需要的。所以,買保險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麼是保險?為什麼要買保險?我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保障?我需要多少這樣的保障?就我現有的能力能買多少我需要的保險產品?如果你真想給自己和家人買一些保險,建議你:
1、首先學習和了解一些保險知識;
2、了解保險的作用和意義;
3、明確自己對保險的需求;
4、按自己的實際需要和經濟能力進行投保。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踏踏實實享受。不然的話,由於自己一時的無知,換來的可能是今後無限的煩惱。
人生處處有風險,意外傷害、健康問題和養老問題是每一個人隨時可能遇到的人生最大風險,一旦遇到這樣的風險,它有可能直接影響到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命運。所以,這三個風險應該是每個人必保的。
對於成年人來說,買保險應該先買社保,之後,可以選擇買一些商業保險進行補充。因為,社保是基礎,商業保險是補充。買商業保險有一些基本原則,如:先大人,後孩子;先基本,後完善;先近後遠 …… 等等。了解並遵循這些原則,應該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保險方面的專業知識,可以到保險網上去看一看。或者找一位有責任感、業務精通的高素質保險業務員進行相關的業務咨詢。
給未成年人買保險,主要是選擇購買商業保險中的學平險、意外傷害綜合險、終身或定期健康險。如果孩子年齡太小,想給孩子買的某些保險產品可能會受到一些政策性規定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給孩子少買一點健康險,如果有可能,可以再附加一份住院津貼險或住院醫療險。
另外,還可以考慮在社保局或街道辦給孩子買一份少兒住院互助金(大約是40-50元左右/份/年),這樣,孩子在醫療保險方面的保障會提高一些。待孩子年齡稍大一些,再給他買一些適合他需要的險種。
不少的人買商業保險之前,只有購買的慾望和沖動,而沒有認真地去了解一下相關的保險知識,聽業務員三說兩說的就買了。拿到保單後也不再認真地看一看其中條款的內容,事後跟別人聊起來,才慢慢感覺到自己對已經買的保險到底保的是什麼都不清楚,或者發現自己買的保險並不是自己想要的產品。那個時候的懊悔將是追悔莫及的。有鑒於此,建議你還是先學習、了解,再決定購買。正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功。
一般來說:每個人理想的基本有效保障:終身健康險應不低於30萬元;意外傷害險應不低於20萬元/年;養老險應不低於10萬元。商業保險並不是有一份就可以解決問題的,但也要量力而行。
對於工薪族來說,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應該在年收入的15%左右。如果少了,保障度可能會顯得不足;如果超了,可能會對你的日常生活產生一些不良影響。
保險公司在承保時,對被保險人和投保人有一些要求,即:一、被保險人必須是健康體。二、投保人應該有穩定的收入和繳費能力。 三、對於未成年人的賠付金額不超過十萬元。
買商業保險(無論什麼險種),肯定是:越早買越好。因為它有一個規律:在保障度一樣的情況下,所交保費是隨參保年齡的增長而增長的。
保險是一門學問,買商業保險需要的是:要有一個有周密的統籌計劃安排和循序漸進的心理准備,不要設想一次投入就能解決一生的保障需求。或者,買一份保險就想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問題。
正確的投保做法應該是:
1、買保險前的學習和了解非常重要。盡量多學習一點保險知識,正確認識 保險的功能和作用;
2、選擇一家實力強,信譽好的保險公司;
3、選擇一個有責任感、誠實可信、業務精通、從業五年以上能為你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的高素質業務員為你提供服務,這一點很重要;
4、選擇適合自己需要的險種組合;
5、收到保單後,應在7天內多次認真仔細閱讀每一條款,如遇不解或疑問,應隨時與保險公司或業務員取得聯系,進行咨詢。如對所投險種不滿意,10日之內可以無條件退保,以確保自身的利益免受損失。所以,投保前的前期選擇非常重要。
至於哪家商業保險公司更好的問題,可以登錄和訊保險網和中國保險網,進行相關問題的了解和咨詢。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祝你好運!
Ⅸ 帶病投保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能賠嗎
只要我熬過兩年之後再理賠,保險公司就一定賠是嗎?如果你這樣想,那就真的大錯特錯了。說明你還沒有完全理解兩年不可抗辯是啥意思。
先解釋下啥叫兩年不可抗辯原則:《保險法》第16條有關於兩年不可抗辯的相關表述: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而且隨著法律越來越完善,未來理賠也有可能會變得更加嚴格。
現在的保險公司很強大,只要你在醫院有過就診記錄,不論是大醫院還是小醫院,市醫院還是十八線縣城的小診所,只要想查,基本上挖地三尺都能查的到。
之前我們也專門介紹過,從去年4月1號開始,全國開始實行電子病歷,門診病歷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歷最少保留30年。
你某年某月,得了什麼病、買了什麼葯、照了什麼片子、做了什麼化驗,都會留下電子記錄。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健康告知問啥我們如實回答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