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需要看你在裡面做什麼工作了。不知道你是女生還是男生。我曾在華泰工作過,至於地區就不說了。如果你是女生,干理賠工作那真是永無出頭之日,因為女生干理賠工作,只能做內勤,沒有晉升的途徑(理賠經理都是男定損員提拔的),而且每天還要吃客戶的氣。如果你干承保,會好些,先作出單,等有經驗了可以干承保經理,但是這個崗位是吃公司內部人員的氣,有的時候老總也會氣你,因為你要保證公司的賠付率向總公司作交代,還要面對公司內部一些提供垃圾業務業務員和高層(高層的獎金一部分來自保費的規模),這些業務員都是很牛的,比理賠客戶還難伺候。如果你干財務或者人事,那倒是不錯,因為這些崗位還可以跳財去任何企業。如果你是男生,你干理賠定損員的話,很是辛苦,晚上值班,白天還要上班,而且有些騙保的客戶,你去現場,他會威脅你的。不過你有晉升的途徑--理賠經理,但是這個工作不是很好做,出力還得罪人。一般保險公司的理賠經理都被人揍過。要是你做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那就不好說了,這個根據業務量來領工資。之所以說這些晉升途徑,是因為在任何一個企業里,你的工資都是跟你的職位掛鉤的。如果你得不到晉升那你的工資就得不到大幅度的提高。上海公司在華泰算是比較不錯的了,但是待遇這個不幹說,華泰是有編制的,如果你在編制內,那保險之類都有,你在編制外,那工資待遇就比人家低。再就是福利這塊,華泰每年五一十一都有旅遊費,錢不多,但是分公司可以扣著不給你,我們就從來沒發過。年底獎金不是很多,一般就是兩個月工資吧,除非你是中層。再就是這些福利待遇還要看上海分公司的老總怎麼操作,總公司說可以發,但是沒說必須發,很多可以發的,他不發給你,自己留著用,那也沒辦法。再就是整個公司的福利待遇最主要的是要看公司的運營狀況,公司的保費多,賠付率低,那就可以跟總公司申請很多福利。比如沈陽公司,每個員工買車都有補貼。如果公司經營狀況不好,那什麼都么有。還有一點,華泰每年都漲工資,但是高層漲的很多,普通員工漲的很少,漲多少的額度也是老總說了算,總公司給個限額。誰也不傻,高層工資本來就高,漲的也多,普通員工工資本來就少,漲的更少,幾年下來會差很多錢的(本來就差很多,漲完差更多),不過你發現你的工作卻越來越多了。高層基本不幹活,張張嘴,全是你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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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險公司有標准嗎,事故發生理賠誰說了算
標準是保監會定的,但是具體的情況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執行,如果你覺得有問題可以向保監會投訴
C. 車險理賠更換配件的標准到底該誰說了算
車損險保險條款上寫的是由保險人(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車主)協商處理。但是《保險法》上說的大意是要以維修為主,更換為輔。
D. 事故定損是保險公司還是4S店說了算
車輛定損流程:
1、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時的報案。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時內進行報案,如果是盜搶則應在24小時內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
2、查勘。報案後,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現場進行查看,看是不是屬於保險的責任范圍。因此,在保險公司人員到來之前,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如果會早晨交通堵塞的情況,可以和交警協商,將車輛已知一邊等待處理;
3、定損。通常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勘察人員在現場就可以直接進行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去了。但是如果車輛受損的程度比較大的話,是要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的;
4、遞交索賠資料。上面的涉及到的事故車輛定損流程的三個環節完成以後,被保險人就可以在十天以內把相關的索賠的單據交給投保的保險公司了,這些資料包括了交通事故的認定書以及身份證明和對應的各種證件的原件以及復印件等等相關的資料。等到這些步驟都完成,車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險公司的理賠通知。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以投保公司實際流程為准。
(五)獲取理賠。在提交完資料之後,通過保險公司的要求,其會給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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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快速理賠定損後,保險是不是會先
對於很多車主來說給愛車投保都是重要的一課,既要選對保險公司,又要根據實際情況考慮。不過相對於投保來說,最讓市民頭疼的還是理賠。
誤區一:先修理後報銷
有些車主,在車輛出險後並不是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其實這說明他們並不了解理賠的一般程序。
其實,出險後應首先打110報案,並拿到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便日後可提供警方的有關事故記錄。
在交警處理完事故後,車主應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派人查勘、定損,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最後提交單證、賠付。
如果車主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先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有可能由車主自己承擔。所以先定損後修車,是對被保險人自身利益的保護。
誤區二:事故責任大包大攬
有的車主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在進行認定時,有的車主「不怕」承擔責任,這是很危險的。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
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在責任認定中,車主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一定不要承擔,切記不要對責任「大包大攬」,避免留下後患。
誤區三:出事當然要全賠
消費者往往喜歡進入一個誤區,認為我買了保險,出了事故就得全賠。其實根據保險條例,並非所有的事故都能得到全額賠償。
據了解,通常投保人在買保險時,往往只投有風險和強制購買的保險,一旦出現全責理賠,保險都要扣除20%的不計免賠率,即只賠80%,其餘歸投保人承擔。
投保人要想得到全額賠償,前提條件是只有購買「不計免賠附加險」。
實際上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也不是一定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
保險公司為了防範「道德風險」,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這些免賠率是不屬於不計免賠范圍的。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理賠證件不全等等,保險公司會加扣免賠率。
對於找不到第三者的事故,保險公司通常認為難以客觀判定當事車主的實際事故責任,其理賠標准無法將車主事故責任作為理賠參考依據,所以保險公司設定了特殊的加扣免賠率。
誤區四:定損、修理、理賠不分家
幾乎所有車主都認為,和4S店聯合定損就是實際的維修費,也是保險理賠的金額。
實際上定損是保險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修配廠聯合定損,是因為保險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聽取4S店的意見。
4S店不能左右定損額度,保險公司會綜合各方情況後,給出合理的定損額度,定損一旦完成,理賠額度也基本確定了。
至於如何修理已與保險公司無關,由車主和修配廠來決定,實際修車費用視車主要求可能高於或低於定損額度,甚至修車地點也可能不是協助定損的廠家。
誤區五:委託修理廠理賠
很多車主為了避免麻煩,發生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系,就將理賠全權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這樣做雖然挺簡單,但也存在不小的風險。
一些規模小、資質差的修理廠往往利用客戶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為客戶修理,以高價的零部件向保險公司索賠,這樣修理廠就可以獲取不同零部件之間的差價。
這樣做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的記錄。就算沒有被保險公司發現,在續保時車主也會由於事故記錄增多,而得不到費率上的優惠。
F. 出險後是否更換配件 誰來鑒定誰說了算
有這樣的車險理賠案例,一位女車主的汽車出險,前保險杠受損,保險杠內塑料支架斷裂,如何理賠呢?保險公司或許為了少付錢,要求只對前杠支架予以修復,但車主堅持要求給予更換。維修還是更換?保險公司和車主意見出現分歧。 保險公司認為:前保險杠的損失達不到更換標准,所以本次事故不能更換前杠。同時,保險公司還認為,汽車前杠修復後對其安全行駛不會造成影響(保險公司保證修復的內支架有三個月的保修期)。而車主則認為:前杠在汽車撞擊時可以起到緩沖作用,一旦損壞,特別是這種支架斷裂,其塑膠材料即使修復完整,其安全性也不能保證。 不難看出,此案件中雙方的矛盾主要在應不應該更換配件上,這也是車主與保險公司最常見的矛盾,那麼怎樣才算達到更換標准?這個標準是誰制定的?又是如何鑒定的? 對此,車主、保險公司、業內人士各有看法。 車主:邱小姐認為,汽車出險,換不換配件還不都是保險公司說了算,保險公司不給賠也沒辦法,因為錢在他們手裡。楊先生認為,保險公司給予修復後雖然有三個月保修期,但在這三個月內怎麼鑒定質量,難道要我們再開車撞一次嗎?否則,你說你們修復後沒有問題,誰知道啊? 保險公司:發生事故後,財產險公司實行的是補償原則,在可以修復的情況下以修復為主,這是國家規定允許的,對於是否應該更換配件,保險公司一般會根據自己公司的規定來判斷。像這種小事故客戶對此有爭議的話,可以請公估公司給予鑒定,大的案件可通過訴訟。 保險業內人士:汽車配件更換標準是沒有明文規定的,從保險公司的表態中也不難看出,制定這個標準的就是保險公司,更換或維修配件也由他們說了算。對於誰來鑒定?一直是一個富有爭議的話題,公估公司在我國一直是依附於保險公司生存,且在法律中並沒有法定的地位,那麼公估公司的公平程度也遭到質疑。 同樣,出於安全的考慮,車主提出要更換配件的意見是可以理解的,在可以修復且不影響質量的情況下,雙方應該盡量協調。對於更大的爭議,只能通過法律訴訟,經相關司法部門鑒定,要求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G. 交通事故車輛定損由誰說了算
交通事故後車輛定損可找物價局評估損失,因為物價局出具的評估單才具權威性。評估機構說交警隊處理完他們就不定損是錯誤的。交警隊只負責認定責任及調解,但不具備評估物損的資格,也無權委託評估,只能指引由當事雙方自行委託相關機構評損。
1、在保險公司和物價局的價格認定中心所評估的價格有沖突時,法院只採信物價局的評估。
2、乙方在委託物價局做評估是不一定要通知甲方以及甲方保險公司。
3、如果甲方不認可乙方的評估結果,可以申請上一級物價部門對價格進行重新評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7)保險理賠誰說的算擴展閱讀:
定損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鑒定後,委託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事故車輛定損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當事人各方參加,聘請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涉及保險車輛時,召集保險公司參加,車損確定後,由各方當事人自選廠家修復車輛,交警部門不得指定或定點修理廠家。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在道路上發生碰擦,一定要及時找交警和保險公司處理,私了除外。負全責方在場最好,因為這是雙方共同確定好損失的具體數額,全責方願意承擔,不易發生糾紛。如還有疑問,請登錄律師365網站咨詢專業的律師,很有必要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H. 交通事故賠償是由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協商還是和受害者協商
如果是你與對方肇事者協商賠償事宜的話,保險公司是與肇事者協商後,再由肇事者與你協商;
如果是你直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的話,保險公司又受理了,可以直接與你們協商;
如果你是選擇的訴訟途徑,而又同意庭外調解的話,保險公司也可以直接與你們協商。
協商不成的,最終還是要經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