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理賠需要哪些醫院手續如病歷單,診斷書,發票及清單,還需要什麼
保險理賠是件相當繁瑣的工作,不僅需要花費很長時間,而且還要准備多種材料,客戶往往感到很無奈。那麼,保險理賠具體需要哪些材料呢?各保險公司在材料規定上有哪些不同要求呢?文章將一一列舉出來。因各保險公司在保險理賠程序上存在差異,所需提供的理賠申請材料各不相同,具體如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公司:
身份證復印件、理賠申請表、病歷、診斷證明、出院小結(記錄)、用葯清單、住院發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沒有原件,所提供的復印件上必須有醫院公章);意外傷害傷殘證明材料、意外傷害身故有關證明材料等。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理賠申請表、病歷、診斷證明、出院小結(記錄)、用葯清單、住院發票(意外傷害可提供門診發票)、委託書(到學工處填寫)(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沒有原件,所提供的復印件上必須有醫院公章)、身份證復印件,意外傷害傷殘證明材料、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材料、意外傷害身故有關證明材料等。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1)意外傷殘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醫院或其他合法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殘疾或燒傷程度鑒定書、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2)意外傷害身故
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公安部門或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書(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還應提供意外事故失蹤證明和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原件)、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意外醫療保險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意外傷害事故證明(被保險人門診治療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處方和病歷,被保險人住院治療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入出院證明和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收據原件和費用清單、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4)住院醫療保險
理賠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醫院出具的入出院證明和出院小結、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住院費用收據原件和費用清單、與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及原因等相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註:申請(3)(4)兩項保險金的,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保險公司有權保留申請資料的原件或復印件。若被保險人發生的屬於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已通過其他途徑得到了部分補償,保險公司僅對剩餘部分按照本責任條款的約定進行給付。申請人需提供已註明給付比例或給付金額的住院費用收據原件或復印件,收據原件或復印件上應同時加蓋給付單位的印章。
申請意外傷害理賠給付的還需提供意外傷害說明
太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
除需提供保險理賠申請表外,根據不同險種,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住院醫療
學生學號,醫院出具的就診病歷原件或復印件、出院小結、住院發票(原件)及住院費用結算清單,確定保險事故性質和賠付責任有關的證明材料。
(2)意外身故
受益人、被保險人關系證明(即提供戶口薄),受益人身份證,法律上認可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法院提供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3)意外殘疾
學生學號,被保險人身份證,認可的相關機構出具的殘疾程度診斷書。
(4)意外醫療
學生學號,門診病歷原件或復印件、門診發票原件及相關門診報告單,如住院則出具出院小結、住院發票(原件)及住院費用結算清單。
編輯語:以上就是不同保險公司不同類型的險種理賠時所需要的材料,客戶在進行理賠時可可以按上面所述,逐一提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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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理賠需要哪些醫院手續
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出院小結,所有單據,保單,身份證就行了。
③ 人壽保險理賠需要醫院的哪些證明資料
1、病例復印件(帶醫院的紅章)
2、收據
3、費用明細
4、出院證明
如有城鎮醫保時,還需要城鎮醫保結算單
如有新農合作醫療時,還需要農村合作醫療收據
④ 保險公司賠償一般需要醫院什麼手續
醫保分很多種,有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等等,不同的醫保種類,對應的醫保報銷手續是不一樣的。
醫療保險理賠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一)居民醫保本地定點醫院報銷方法
1、病人入院三日內憑《入院通知書》和《醫療保險證》到所住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保登錄手續。住院期間《醫療保險證》由醫院醫保辦留存,出院結算時還給本人。
超過三日不辦理登錄手續的,住院醫療費自負。
2、出院時應先到醫院醫保辦辦理醫保出院結算手續。
3、參保居民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病人出院時屬於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直接與患者結算報銷。
(二)轉診轉院報銷方法
1、居民確需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需經我市中心人民醫院或中醫醫院提出轉院意見,科主任簽字同意後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准,方可轉外地公立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不經批准自行轉往外地住院的,醫療費自負。
2、轉院醫療費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報銷,需提供以下材料:(1)轉院審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歷復印件(蓋章);(3)發票原件(蓋章);(4)匯總清單(蓋章);(5)醫療保險證。
(三)異地安置報銷方法
1、登記備案手續的辦理:在外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以到醫療管理科領取《異地居住人員醫療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寄給異地居住人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居住地三所公立醫院作為定點醫院(分別為一、二、三級)、內容填寫齊全,經醫保處蓋章確認,交醫療管理科審核後錄入醫保系統備案。還需提供異地房產證復印件或居住證明。
2、報銷方法:異地安置人員醫療費由醫療保險事業處進行報銷,報銷所需資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歷復印件(蓋章);(2)發票原件(蓋章);(3)匯總清單(蓋章);(4)醫療保險手冊;(5)本人身份證。每年11月-2月開始受理本年度異地住院費用,於次年初集中報銷。跨年度住院費用不予受理。
(四)出差、探親報銷方法
1、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在外地醫保定點醫院因急症搶救住院治療的,需在住院後三個工作日內由患者本人或家屬告知滕州市醫保處備案。未登記備案的費用自負。
2、辦理報銷時須由本人攜帶下列資料到醫保處辦理。
(1)參保人員的單位(村、居委會)證明;
(2)出差地或探親方的居住證明;
(3)本次住院的醫療費票據;
(4)本次住院的急診診斷證明(須加蓋醫院公章);
(5)住院病歷復印件包含住院首頁、住院記錄、出院小結、長期及臨時醫囑;
(6)住院費用明細匯總單(上述資料均須加蓋醫院印章);
(7)患者本人醫療保險證、身份證復印件。
(五)社區門診醫療費報銷方法
參保居民持《居民醫療保險證》到定點社區站(中心)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就醫社區服務站(中心)即時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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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因車禍住院,出院需要開哪些證明,要保險公司理賠。
車禍受傷治療出院時注意讓醫院對下列情況作出書面證明: 1.住院期間的護理人數; 2.出院後是否還需要護理; (以上兩項涉及到以後護理費的計算) 3.出院後休息時間; (本項涉及到以後誤工費的計算) 4.後續醫療費需多少錢,如取內固定物; (本項涉及到後續治療費的計算) 5.出院後需加強營養。 (本項涉及到以後營養費的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賠償責任劃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⑥ 受傷找保險公司報銷需要醫院的什麼材料
醫療保險找保險公司理賠需要的材料:
1、保險合同原件;
2、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3、填寫理賠申請資料,包括:理賠申請書、授權委託書(如有代辦)、委託銀行轉賬申請書;
4、被保險人在醫院門診或住院期間發生的治療費用收據原件及收據對應的清單;
5、定點醫院的診療記錄(如門診病歷原件和住院結束後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出院小結、診斷證明、各種檢查報告等);
6、因意外或疾病死亡以及殘疾,還需提供意外事故證明、死亡證明以及指定的殘疾鑒定機構鑒定證明等。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⑦ 申請保險理賠時,醫院方面的資料有哪些
您好!一般來說,申請保險理賠時,需要醫院方面的資料一般包括診斷證明、病歷、醫療發票原件、檢查報告單、用葯清單等。中民保險網專家提醒您,除了醫院需要提供的資料,還需要被保險人提供保險單、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
另外,申請保險理賠的流程大致為四步:第一步:報案;第二步:收集資料;第三步:遞交索賠單證;第四步:領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