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部:主要負責各類索賠的處理工作,一般要求工科,醫科,法律背景,的人。長期和事故現場,及事故當事人大交道。要求比較強的溝通和應變能力
承包部:負責決定保險標的到底保不保,怎麼個保法,保單價格是多少,就是這個部門的說了算。而且要求想像力比較發達(我認為是變態),要把一個東西盡可能的想像出可能面臨的危險。工作比較枯燥,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保險標的,和保險環境。
個人覺得理賠部門更安逸,和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如果LZ不喜歡和人打交道,可以選擇承包部門,主要是個單一的銷售渠道和詢價表格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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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關系和區別再保險與重復保險的區別
1.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但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一種保險。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可能超過保險價值。正因如此,重復保險容易引發道德風險,法律對重復保險的要求和規定也比較嚴格。根據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2.共同保險
共同保險簡稱「共保」,是指投保人和兩個以上的保險人之間,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風險共同締結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在保險損失發生時,各保險人按各自承保的保險金額比例分攤損失。共同保險是對可保風險的橫向轉移,但仍是第一次轉移,這是它與再保險的主要區別。
重復保險與共同保險都存在多個保險人,但共同保險只簽訂一份保險合同,保險金額不高於保險價值,而重復保險則簽訂數份保險合同,保險金額超出保險價值。
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有重大的區別,一是共同保險是投保人的風險一次性轉移,而重復保險則是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轉移。二是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緊密。因為,在共同保險中,盡管保險人為數人,但它們和投保人之間只存在一個保險合同。而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基本上沒有,因為,在重復保險中,各保險人和投保人存在數個保險合同,但數個保險合同彼此沒有任何聯系。三是共同保險中,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超過保險標的可保價值。重復保險則相反,保險金額的總和超過保險標的可保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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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保險公司如何進行承保和理賠
承保基本流程:初審掃描——錄單——復核——核保——承保出單——送達
初審掃描:接單初審,掃描歸檔,允許撤單,預收保費
錄單: 錄入系統、允許撤單
復核: 錄入檢查、發放通知書、允許撤單
核保: 風險評估、分保安排、加費安排、承保抉擇、超許可權上報、體檢安排、通知書發放、撤單處理
承保出單: 保單生效、承保列印、復核驗單、差錯處理
送達: 送達客戶、回執登記
理賠基本流程:報案——初審、掃描——立案——調查——理算——審批結案
報案: 核對客戶、接受報案、登記報案
初審、掃描: 接單初審、掃描歸檔
立案: 核對報案、確認出險、立案登記
調查: 接受調查、現場調查、收集材料、調查報告
理算: 計算賠款、理賠抉擇、清算款項、計算書、核對材料
審批結案: 超許可權上報、款項分配、審批結案
④ 原保險與再保險有什麼區別,保險公司承保時應注意什麼
以港珠澳大橋建設為例,這座打破世界海上橋梁工程極限的大橋,造價1269億,歷時8年建成,建造過程中多項技術應用都是世界首例,客觀上面臨著很大的工程建設風險。
國內6家大型保險公司參與了港珠澳大橋的共同保險,保險金額高達人民幣278億元,同時項目還確定了瑞士再保險公司、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作為聯合首席再保險公司,共同分擔項目風險。
在整個港珠澳大橋施工過程中,項目累計保險賠付金額高達數億元。這些賠償損失,分別由6家國內保險公司與2家國外保險公司,通過共同保險與再保險機制共同分擔,有效的實現了各保險人主體間的風險轉移與分散。
此外,再以近年來我國工程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的工程保證保險為例,各地在政策試點文件中普遍要求保險機構採用保險聯合體(共同保險)的形式進行業務承保,其目的即為提高保險機構在開展工程保證保險業務時的風險管理能力,有效分散全新工程險種的市場業務承保風險。
近年來,建設工程領域各項新技術、新材料、新管理模式的快速發展應用,令國內保險機構在開展工程保險業務中,日益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業務經營風險。而實踐證明,保險機構通過運用共同保險與再保險機制,能夠有效分散、轉移相應責任風險,提高業務經營的安全性。因此,進一步深入探索工程保險中的共同保險與再保險機制,應成為未來我國工程保險行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⑤ 團體保險的承保和理賠
(一)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而言,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總是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作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險種和財務狀況等。由於個人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在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時起著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此作為證明幫助保險人作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保險金額或者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不同,為每個被保險人制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二)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保單中的承保表部分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險費金額和交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險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齡、性別、保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三)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險單也應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明顯具有靈活性。
(四)成本與費率計算方法不同
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二條規定:「個人代理人不得辦理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和團體人身保險業務。」因此,團體保險減少了代理人的傭金支出,再加上它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團體保險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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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關系和區別 再保險與重復保險的區別
保險索賠是指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去提出索賠申請,保險理賠,由保險公司進行理算和賠付,它是一個相對大的概念,整個保險案件從提出索賠到最後的賠付都是理賠程序。
再保險是保險公司對承保的風險再次到再保險公司進行投保,重復保險是投保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到幾個保險公司進行投保。
⑦ 保險與保賠區別
保賠保險協會(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Club)又稱保賠協會(P & I),它是由船東們自願成立的一種互相保險的組織,其會員各自交納保險費,共同分擔各個會員所應承擔的船東責任的損失賠償額。所以,保賠協會的會員,既是投保人,又是承保人。保賠協會與一般保險人的區別主要是:
①一般保險人基本上只承保船殼、機器和船上屬具,而保賠協會則承保一般保險人所不承保的,有關船舶的風險,主要是船東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
②一般保險人是專營保險業的經濟實體,它以營利為目,向社會上的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並收取保險費。而保賠協會則是船東之間相互保險的互助性組織。作為會員的船東之間通過保賠協會,相互投保,又相互提供保險保障,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可接受協會以外的船舶投保。
③一般保險人出於營利目的,向被保險人提供有償性的保險保障,按照承保標的的保險價值和承保的保險金額承擔有限賠償責任。它與被保
險人之間是一種保險商品交換關系。而保賠協會則是處理船東賠償責任的專業機構,除了為保證賠償力和維持必要開支向會員收取保險費外,不追求經營利潤,卻向會員提供無限的賠償責任 ( 油污責任例外 ) ,所以,它與會員船東的利益是一致的,是一種無償的保障關系。
⑧ 理賠和投保區別是什麼
保險索賠與保險理賠的區別:
1、索賠是理賠的一個步驟,索賠就是你提交手續申請賠款;
2、理賠就要從一開始算起了;
3、這個問題一般發生在生死兩全保險上。(活到約定的歲數後,保險公司一次性返還保險金額或每年給付生存年金)這叫生存險。
4、或者發生保險合同上約定的風險事故後,保險公司理賠給你的保險金額。這兩者其實一樣,沒什麼區別,只是文字上好聽些。再直接點說,給付就是還活著,賠付就是要麼死了,要麼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