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保險種類,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只是傷了但沒死,另一種就是死亡了。前一種是報銷賠償,就是發生了意外,然後在醫院治療。這時候買了保險,憑著在醫院治療的費用去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能承擔大部分的醫葯費,但不是全部。
後一種就是金錢賠償了,如果很不幸發生了意外離開了人世,保險公司就會根據合約約定給死者家人進行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這個公司是不需要賠償的,就是被保人是自殺而亡,這種情況這個公司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買的多份意外險都達到了該公司的賠償標准,那麼在理論上,每一份保險應該都能得到賠償,但是在這之前有一個很大的前提,就是都要達到該公司的賠償標准,並不是所有情況都能報,以下情況是無法報的:
1、首先沒有分清楚買的意外險是哪個種類,現在保險種類成千上萬,對應的區域也是各不相同。就比如由兩種意外而區分出來的保險,一種是由傷害帶來的,比如意外死亡了,或者意外殘疾了,這種就屬於意外傷害。
但這個也有條件,就是受到的傷害一定要達到它所限制的等級,公司才會賠付。如果達到了這個等級,公司就會根據受傷的高低來給你進行等級的賠付金額,在這種情況下,幾份保險就起作用了,這個是可以疊加的,只要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就可以得到每份理賠。
2、另一種類型就不是金錢賠付,這種就是由意外才使自己住院的保險賠償,這種是給予補償的。
當發生意外住院時,這時候如果買的是這個保險,就可以去找公司把它報銷,帶好醫院給出的收據和各種材料,如果符合條件,保險就會承擔大部分的治療費用。這種情況買了多份保險也沒有用,因為這種是屬於報銷性的,數額是一定的,買了多家產品也只能得到一份的報銷。
3、還有一種補償型的保險,意外住院期間,有一種住院補助,就是在醫院住院的這段期間,公司會根據住院的天數給一定的津貼,這種情況下,補償金額就能疊加,也可以獲得多份的津貼,但這種津貼給的數額都不會是很高。
(1)到幾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擴展閱讀:
責任范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身體殘疾的,本公司按《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的,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Ⅱ 汽車保險買了幾家公司的,怎麼辦理賠,只能到一家公司辦理,還是可以同時辦理,謝謝大家了!!急
如果險種重復的話,只能去一家公司辦理賠。只有第三者險的賠償金額在超過其中一家的保額後,才能去另外一家繼續辦理賠。
Ⅲ 買了幾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出事後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你可以去車險理賠時要求把整套單據都復印兩份,請保險公司在復印件上蓋章以示原件由安邦收取;
是車上人員受傷了吧?您的情況需要分開來看:
1、如果是意外險:車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已在車險里賠付的人傷損失,就不能再到意外險里賠付,未賠部分可以申請賠;
2、對於其他人壽保險,是不存在「獲利」的概念的,對於符合人壽保險的賠償條件的可以去申請索賠,不過一般人壽險可賠付的條件一般都達到殘疾多少級或者死亡,才能獲賠;是補償性質的;希望您的家人不要用到這種保障。
謝謝
補充回答:
看了你的問題補充了,一般來說你這種情況是要車險賠付後再去其他保險公司理賠其他款項的,我原來是做車險理賠的,建議你還是先賠完後再去賠其他的,而且現在賠款時效各公司都提速了,按保險法規定無特殊原因資料齊全10天內要賠付的.
至於去其他公司所需求的單證:
1、如果已經賠付了,保險公司在支持車險理賠款時會讓你簽一份<賠款收據>的單證,是需要你在上面簽字的,這就是你的賠款憑證.另外,可以請保險公司列印或復印一份理賠款的計算明細表給你,以證明哪些損失車險已賠付了;
2、如果還沒拿到賠款,那麼你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收取你的車險理賠資料時,就人傷醫療這塊損失上作個確認,哪些損失至少要讓負責車險理賠的保險公司確認哪些損失是負責賠償的,請保險公司出個憑據或證明,然後再去其他險種的公司理賠;(不推薦,一般這種只是個初審,萬一先審2萬元可賠付,最後審核時又說只能賠1.5萬,那你就虧了)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幫到你^V^
Ⅳ 在兩家保險公司同時申請賠償
分產險和壽險兩種情況。
產險,如果在兩家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保險金額小於或等於你財產的保險價值,保險公司按照其保額占總保額的比例對損失金額進行賠付,遵循損失補償原則,你不會得到超過損失的賠償。如果投保的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超過部分無效,賠付比例同前。
壽險,除醫療費用補償型險種外,壽險、意外險、重疾險等險種你在兩家保險公司買,買多少就賠你多少,不存在比例分配問題,滿足保險責任兩家保險公司都全額賠付,但住院費用、意外醫療等醫療費用補償型險種賠付適用損失補償原則,你先去一家保險公司賠,如有剩下部分再到第二家保險公司賠,你看哪家公司的賠付比例和自負額對你有利,你就先到那家公司索賠。
再來回答下保險公司如果防止多家投保重復賠付的問題,產險對受損財產維修或重置,產、壽險對醫療費用補償,保險公司都要求索賠人提供發票原件並收取存檔,你到另一家保險公司申請時只能提供前一家保險公司蓋有理賠章的發票原價和賠款計算書,故第二家保險公司是在前一家保險公司賠付後的基礎上在進行理算賠付。
不知道講清楚沒有?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Ⅳ 誰知道幾家大的保險公司的理賠哪家的快一點啊,大概得多久啊
對其他的公司不大了解,但是新華保險的理賠還是感同身受的,去年同事出險,他們的3G理賠拍了個照片傳過去半小時就給辦好了。不知道是不是所有險都這樣,LZ可以去咨詢一下。
Ⅵ 現在哪個保險公司的理賠最快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2 年。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保戶提出索賠後,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的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並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30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而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後10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此外,核定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核定之日起3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保險理賠時效因各保險公司的規定不同,建議咨詢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應答時間:2020-12-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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