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聽說生命人壽現在有一種帶息理賠業務,利率怎麼算
生命人壽是一家保險公司的名字,中日合資的,成立沒幾年。所謂的帶息理賠其實每家公司都有類似產品,就是在本金或保額上分紅或加息,如果沒事可以逐年遞增,如果有事會按即時增長的額度來理賠,具體利率不好說,因為未必是固定增長的。
B. 人壽保險理賠流程
銀保產品!給付保險責任前提為被保險人身故,而且身故受益人應該為法定(一般銀保產品很少有填寫身故受益人的,這樣比較麻煩,法定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承擔,在遞交理賠資料方面是很麻煩的),銀保產品的主要功能是存款到一定時間有一定的高額回報,對於被保險人疾病身故保險金只是退還你所交的保費同時附加一些分紅,但分紅比較少!一般來說理賠對銀保產品不會卡的那麼嚴格,但對於既往疾病身故的責任來說有些保險公司還是會提出取消分紅給付,也就是說退還你所交的保費,但是這樣就等於你白在保險公司存放這么多錢,沒有一點利息! 有些人建議退保,但是目前按照正常退保來計算會有損失,損失的程度也不等(要看你保單現金價值)!目前全國都在搞治理銷售誤導工作,你所描述的投保過程中有業務員誤導不如實告知情形,可以以業務員的這種誤導行為要求保險公司給予協議退保,也就是說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保,那樣就可以拿回你全部繳納的保費! 雖然理賠程序也可以拿回你所繳納的保費,但不建議你走理賠程序,因為如果申請理賠那麼就需要被保險人(你父親)的父母、配偶、子女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以及關系證明,法定受益人共同受益理賠金,這些提供起來非常麻煩。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希望採納
C. 保險公司周日能理賠拿到錢么
可以,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後,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
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
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壽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財險(如車輛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後提出索賠請求。
D. 資料都給保險公司了,請問他們需要多久才把錢賠付下來呢
按規定,保險公司自接到你的報險申請開始最長60天內要做出是否賠付的決定,決定賠付的話10天內支付,也就是最長70天。實際中很少會那麼久,大都在1個月內完成。
E. 富德生命人壽「帶息理賠」是什麼
指的是對於給付的身故保險金,公司將另外支付身故日期至理賠決定日期之間的身故保險金利息。帶息理賠服務的利率,採取銀行活期存款利率
F. 保險公司拒賠
一:哪些情況下會被拒賠
1、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帶病投保、隱瞞健康狀況
投保時沒有按照健康告知書上的內容進行如實告知,對保險公司隱瞞了疾病、病史等情況。如果發生上述情況,即使保險公司當時沒有發現,但是理賠的時候也有非常大的概率會被保險公司拒賠。
2、醫保卡外借
自己的醫保卡既不能外借,也不能亂刷,因為它是保險公司「核賠」時候的重要憑證。
現在很多年輕人為了省錢,使用自己的醫保卡幫父母購葯,但是父母一般都會有一些老年病,比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用醫保卡購葯會留下購買記錄,在涉及商業保險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調查你的門診和住院記錄,同時還有醫保卡的消費記錄。
因此當這些「葯品」出現在你的醫保卡中,哪怕是別人的毛病,也會被算作是你的既往病史。這時候就只能「啞巴吃黃連,有理說不清了」,保險公司向來「認卡不認人」,一旦被認定為「帶病投保」,不符合健康告知,那麼理賠就會難上加難。
如果你曾經把醫保卡借給了別人,投保時卻沒有告知保險公司,穩妥的辦法是聯系一下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反映情況後申請「保全補充告知」(補充健康告知)。不過審核的結果不確定性會比較高,是順利承保還是解除合同,要等待保險公司給出結論。不管結果是什麼,大家都不要過分擔心,真正因為醫保卡外借而無法理賠的事件少之又少。保險公司絕不是抓住一件小事,就千方百計不想賠付,而是它通過消費記錄將你認定為有帶病投保的嫌疑,因此才拒絕賠償。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力圖證明自己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盡可能提交投保前身體健康的證據,爭取利益最大化。
假如因為醫保卡外借出現理賠糾紛時,投保人需要「據理力爭」,不要產生消極的想法,認為自己就是倒霉。可能在解決的過程會比較曲折,但對待結果要抱有樂觀的態度,甚至有時候,保險公司明明是在理一方,但為了息事寧人,保險公司還會選擇理賠。
3、在等待期(觀察期)內出險
我們在投保重疾險以後,都有一段觀察期,重疾險和定期壽險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醫療險的等待期通常是30天。如果在觀察期出險的話,保險公司不會理賠,主要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的情況發生。
比如有人在查出身患絕症的情況下,就想著藉此投保,為子女留下一筆撫養金,這種風險保險公司必須降低,因此設定了等待期。
不過還可能出現一種情況:等待期內出現症狀,等待期後確診疾病。這種情況下會不會被拒賠呢?對於醫療險來說,基本是沒戲了;對於重疾險來說,主要還是看條款。
不同重疾險產品,可能在「等待期」和「初次罹患」的定義略有不同,具體需要根據你購買的產品合同為准。
4、未達到理賠條件
重疾險產品包含了幾十甚至一百多種重大疾病,但並不是所有疾病都是確診即賠。
針對法定的25種重疾,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確診即賠:3種
實施特定手術才能賠:5種
達到某種狀態才能賠付:17種
能達到確診即賠的只有惡性腫瘤、多個肢體缺失和嚴重III度燒傷。其次有5種需要採取特定的手術才能理賠。
比如說冠狀動脈搭橋術,必須實施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的移植手術。
現實生活中,由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引起的理賠糾紛已經多不勝數。在治療冠心病的過程中,開胸治療並不是唯一治療方法,有時候醫生會給患者兩套選擇方案,一是支架手術,二是開胸手術。
通常來說,冠狀動脈支架術創傷更小,患者更容易接受問題就是,如果選擇了支架術,就沒有達到重疾險理賠的要求,因此保險公司一定會拒賠。同樣,無論是心臟瓣膜手術,還是主動脈手術,都要達到開胸的標准才能理賠。
最後就是17種需要達到特定狀態後才能理賠。
最常見的比如說腦中風後遺症,不僅需要疾病確診180天後,還要遺留一種或一種以上的障礙。這是兩個條件,無論哪個沒有達到,重疾險都不給賠付。
G. 這樣的情況保險公司是否應當賠付
主要拒賠的理由是沒有做到如是告知!投保時投保單都有健康告知項,裡面有是否患有或曾經患有各類疾病。所以你要看投保單了,如果有腎功能相關項目的話,你沒有如實告知。那就賠償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