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通事故因公司買的有保險,而保險公司錢還沒賠下來,這時候可以說申請諒解書嗎
諒解書對方同意給你就行,這是雙方協商的,沒有特別的規定。
Ⅱ 沒有諒解書保險公司是不是少賠點
怎麼會簽諒解書?是調解書吧,如是,如果對方不簽字就是不同意調解,等於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等於對方不認可,雙方保險都不會賠償,只有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訴了。
Ⅲ 交通事故對方諒解書寫了,保險公司還沒有給對方理賠我的車子可以過戶賣給別人嗎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只要交警部門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只要受害人沒有向法院申請對車輛進行查封,車輛就可以買賣,就可以過戶給他人。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理賠,與車輛買賣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Ⅳ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主要責任,希望我們出諒解書,現在保險還沒有賠付,我們能不能簽,如要簽如何做
在拿到錢之前不要簽諒解書。
Ⅳ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還沒到款,諒解書能不能簽字
如果只是協議的話,暫時等到款到才簽字,畢竟協議沒有強制力,對方不執行你也沒辦法。
如果是經過法院判決,且對方沒有上訴表態,那麼就可以簽字,畢竟判決書有強制力。
看你的選擇。
Ⅵ 交通事故賠償未付清的情況下能簽諒解書嗎
不能簽,賠償沒付清,決不能簽,因為對方有刑事責任,所以要有你們的諒解書才能減刑,
如果對方減刑了,而不賠償,你們拿分也沒有辦法的
Ⅶ 交通事故賠償對方不簽諒解書我方保險公司會給錢嗎
如果是交通事故,在駕駛員賠償損失後,向駕駛員出具諒解書,保險公司還應當賠償精神損失費,但必須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方已經給予了一定的賠償,保險公司就不需要再賠償精神損失費了」,此話是沒有任何根據的,是錯誤的。無論個人賠償多少,都不能免除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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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交通事故還沒有賠償,可以簽諒解書嗎
在對方沒有賠償的情況下,受害方出具諒解書對於受害方獲得足額的賠償是無益的。因此一般要在獲得賠償,至少應當是一定的賠償,然後再出具諒解書。
Ⅸ 如果交通事故後死者家屬沒有寫諒解書可以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金
能拿到的,傷者不原諒肇事者,但保險公司的賠償還是正常賠償的,還有法院判決的賠償也是要正常賠償的,不能因為沒有寫諒解書就不賠償。上面的兩項賠償時國家強制規定的,必須賠償的。
Ⅹ 對方已簽諒解書和解,保險公司賠付不夠的當事人還要出錢嗎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隊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並且取得被害人當事人方的諒解書。保險公司賠付不夠錢,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否則,受害人一方可能收回諒解書。